理论教育 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跨市监管研究

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跨市监管研究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股指期货就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的简称,是指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可见,从“商品期货”到“金融期货”再到“股指期货”,三者就期货概念的内涵并无差别,但外延的范围却不尽相同,依次缩小,相互间呈现出一种上位阶与下位阶的种属关系。而与之不同的是,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中的外汇期货和中长期债券期货均通过转让实物所有权的方式进行结算。

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跨市监管研究

衡诸世界经济发展史,人们通过买卖交换获得商品的方式无外乎有两种:现货与期货。现货是指在市场中随行就市地买卖用于消费的商品,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讫的交易方式;而期货,从辞源上看,英文为“future”,本有“未来”之意,后演化为“未来交付商品”。因此,期货交易指的是双方不是在买卖发生一开始就交货,而是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根据事先锁定价格进行交货的交易方式。这种要未来才交货的交易时间、交割日期、报价单位等既可以由双方视各自的情况不同和需要相机达成特定合同进行约定,也可以由双方根据专业机构(如证券或期货交易所等)事先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合同和交易规则进行。如果是前者,则为远期合同交易。这种交易主要通过交易当事人协商、非竞价完成,是一种人格化交易,通常是一次完成,且不能重复出现。而后者则为人们所熟悉的期货合同交易,即狭义上的期货交易。与远期合同交易不同,这种交易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是一种非人格化的交易,可以在合约到期前采用平仓方式冲销原理的交易,流动性较强。[1]

现代意义上的期货更多指的是狭义上的期货交易,即双方根据独立于买卖双方之外的期货交易所事先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而展开的交易。在此语境下,期货交易可以根据其合约中所载明的标的物的不同而再作不同的分类。比如,当标的物是黄金、铜、原油大豆等某种特定的商品则为商品期货;而当标的物为某种金融资产(如外汇债券)或某个金融参数指标(如利率股票指数)等,则是金融期货。当然,无论是商品期货还是金融期货,期货交易的对象都是期货合约,而非合约中载明的标的物,投资者都可以在两者合约到期前采用平仓的方式冲销原来的交易。而与之不同的是,商品期货的投资者在合约到期时通常采用实物交割方式,本质上是一种货物贸易行为,发生在实体经济领域;而金融期货的投资者在合约到期时虽既可选择实物交割,也可选择现金交割,但这边的“实物”也主要是指不同于实际商品的金融工具国债、外汇等,故其本质上是一种金融投资行为,发生在虚拟经济领域。本书研究的对象——股指期货就是金融期货中的一种。[2]

那么,何谓股指期货呢?股指期货就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的简称,是指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或者说,股指期货就是将股票价格指数作为交易对象进行的一种期货交易。其中,股票价格指数是综合反映一国股票市场上各种股票市场价格的总体水平及其变动情况的指标,它通常由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专门的指数公司通过计算该国股票市场上全部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某一时刻的成交价平均值与基期价格的比值编制而成。[3]投资者根据指数的升降,可以判断出股票价格的总体变动趋势和股市的实时动向。并且,由于股票价格指数的变动,合约双方可以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结算日)按照事先锁定的股票价格指数的点位进行标的指数升降幅度的买卖,以实现对其持有资产保值或增值的目的。

可见,从“商品期货”到“金融期货”再到“股指期货”,三者就期货概念的内涵并无差别,但外延的范围却不尽相同,依次缩小,相互间呈现出一种上位阶与下位阶的种属关系。其中,股指期货的种属位阶最低,外延最小,故其除了“期货”的内涵共性外,[4]还具有如下三方面的特质。(www.daowen.com)

第一,合约的标的物被高度虚拟化。这种标的物既非有形物,也非无形知识产权,而纯粹是由一组数字组成的虚拟化产品及抽象的“股票价格指数”。交易所在设计股指期货合约时,通常会选取一种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设计出合约乘数(如规定每一指数点对应的价格),从而计算出每一份合约的总价值,即合约价值=指数点×合约乘数。通过这种设计,股指期货的交易合约具有了交换价值,实现了多重虚拟化。例如,美国的标准普尔500股指期货(S&P 500)规定合约乘数为每点250美元,假定当前标准普尔指数为1600点,则一份标准普尔指数合约的总价值就为1600×250=400000美元,而若保证金比率为10%,则完成一手合约交易需要的保证金就是400000×10%=40000美元。

第二,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所谓现金交割,是指在最后交易日尚未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将在当天收盘结算时被自动平仓,同时根据交割结算价计算出盈亏金额,然后通过将盈亏直接在盈利方和亏损方的保证金账户之间划转的方式来了结头寸。也就说,在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空方无须交付一揽子的成分股股票,多方也无须交付合约总价值的资金。而与之不同的是,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中的外汇期货和中长期债券期货均通过转让实物所有权的方式进行结算。股指期货之所以采用现金交割,原因有三:其一,如上所述,股票指数是一种特殊的金融资产,变化莫测,而且众多股票价格的平均值的相对指标如采用实物交割,势必涉及烦琐的计算和股票转让等极为麻烦的手续;其二,从交易双方的本意来看,双方展开股指期货买卖,意在保值和投资而非该股指所指向的实际股票;其三,采用现金交割可以避免合约到期时因现货股票流通量有限,导致很多人为履行合约而出现短时间内抢购股票,容易“追涨杀跌”,加剧股市投机的气氛。

第三,合约交易高度标准化和杠杆化。标准化体现为股指期货合约除了价格条款之外,其他条款均是由期货交易所预先确定的,交易者无权变更其中任何一个条款;而高度杠杆化则是相对于全额交易方式而言。由于股指期货交易是以小博大的“杠杆式交易”,在这种交易方式中,一方当事人只需交纳相对较低比例的保证金,便可以与对方当事人从事百分之百的合同金额的交易,实现交易上的“以小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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