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教育政策的功能:保障教育发展,规范教育行为

教育政策的功能:保障教育发展,规范教育行为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政策的保障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无论是宏观的教育政策,还是各项具体的教育政策,均带有鲜明的实践性特征。在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教育政策的规范功能与作用是一种普遍的存在。教育政策的规范功能还表现为立法制约。经验表明,教育政策的协调功能是以一个全面、配套的教育政策体系为条件的。只有品质优良的教育政策才能对人与社会的教育行为产生良好的影响。教育政策的激励功能首先表现为它能够激发起人们内心的普遍认

教育政策的功能:保障教育发展,规范教育行为

教育政策的功能是多方面的,也是复杂的。不同的教育政策在不同的环境甚至偶然因素的影响下,其发挥的作用和产生的价值也是不尽相同的。学术界对教育政策的功能有多种分析与阐述,依照我国相关学者的总结[10],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教育政策的功能。

(一)引导功能

教育政策的首要功能就是为教育发展与改革提供方向性的指引,对教育教学活动及人们的行为提供引导作用。教育政策的引导功能通常从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明确的目标。例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对我国2010年后十年这一段时期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作了规定,即“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包括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五个方面的具体目标。明确的目标任务能极大地激发社会各界的办学热情,更广泛地凝聚力量共同支持教育事业,全面推进教育发展。二是依据政策推出一系列落实政策的重大措施。比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教育保障措施。教育体制改革包括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教育开放六个方面的举措;加强教育保障方面的措施主要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投入、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推进依法治教、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加强组织领导等。这些措施的提出,能有效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引导教育事业向着政策中的目标迈进。

(二)保障功能

教育政策能够对教育发展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所谓保障功能,是指教育政策客观上起着维护与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说“有了政策保障”,这反映出人们对政策的保障功能的普遍认同与期待。对于教育事业而言,如果没有必要的政策做保障,那么它的发展就会困难重重、举步维艰。教育政策的保障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制定教育政策是为了使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有章可依,这是由制定教育政策的基本目的所决定的。为什么要制定教育政策?或者为什么要制定这样或那样的教育政策?这是因为教育实践中存在着“政策缺失”,有着依凭教育政策的现实需要。教育政策的制定,其本身就意味着要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政策上的支持与保障。

另一方面,实施教育政策是为了保障教育事业能够按照教育政策所确立的目标并沿着教育政策所指引的路径向前发展。无论是宏观的教育政策,还是各项具体的教育政策,均带有鲜明的实践性特征。教育政策指向教育实践,教育实践过程也就成为实践教育政策的过程。教育政策能够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实的实践保障。

从总体上看,教育政策的保障功能重点体现为:保障教育事业在社会发展中应有的地位,保障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明确方向,保护全社会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与热情,等等。保障功能是教育政策的基本功能。

(三)规范功能

教育政策总是带有鲜明的规范性或规定性,它规定着应该做什么或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或不应该怎样做。在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教育政策的规范功能与作用是一种普遍的存在。教育政策的规范功能是由政策本身固有的特点决定的,作为一种政策文本,它所提供的是一种行动的标准。(www.daowen.com)

教育政策的规范功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指引作用,即教育政策对人的教育行为起着导向、引路的作用。教育政策对人的教育行为指引是一种规范指引,这种指引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的特点。执行教育政策就是按确定的规范行事。其二,评价作用,即教育政策对人的教育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任何教育政策,当它成为一种行为规范时,这种规范就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的作用。例如,当人们询问某种教育行为是否是符合政策的行为时,实际上这种询问也就隐含着把教育政策作为一种评价标准和参照。

教育政策的规范功能还体现为其规定了不能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有的教育政策本身就是一种禁令,如《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等,这类政策的限制性功能十分明显。在非禁令性的教育政策中,也存在着种种对不被允许的教育行为的限制。教育政策的规范功能还表现为立法制约。任何教育法律,其本身均包含着对违反教育法律行为的制约。

(四)协调功能

教育政策的协调功能是指教育政策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能起到协调和平衡各种教育关系的作用。教育事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组成这个系统的各个要素之间(如初等教育与中等教育之间、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关系和结构。除此之外,教育系统与社会母系统之间也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复杂的物质、信息、能量的交换关系,它们之间有时是相安无事的,有时却矛盾重重,表现出异常激烈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一种杠杆来平衡、协调教育关系中各方的权利和利益。教育政策作为利益的“显示器”和“调节器”,能够很好地发挥协调功能。例如,1992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积极实行农科教结合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在以后的农业发展和农村教育改革中发挥了巨大的协调作用,使长期困扰人们的只就农业抓农业、只就科技抓科技、只就教育抓教育等现象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缓解,较好地解决了农业、科技、教育三者各自为政的难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振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经验表明,教育政策的协调功能是以一个全面、配套的教育政策体系为条件的。各种教育政策之间只有纵向一致、横向协调、相互配合、相互补充,而不是相互矛盾和抵触,才可能发挥协调功能。

(五)激励功能

教育政策能够对教育实践产生极大的激励作用。所谓激励功能,是指教育政策客观上起着一种鼓舞、促进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作用。激励功能是教育政策的力量所在。教育政策是否能真正发挥激励功能或将激励功能发挥到何种程度,取决于教育政策的品质或质量。只有品质优良的教育政策才能对人与社会的教育行为产生良好的影响。而品质优良的教育政策应“符合民意”“顺乎民心”,代表人们的教育意志与愿望,真正符合人们和社会的利益需求。

教育政策的激励功能首先表现为它能够激发起人们内心的普遍认同。真正代表人们利益的教育政策必然是最具有激励功能的,因为这种教育政策是人们所期盼与渴望的,它往往蕴含着对传统教育政策的必要调整与改革。当它得到人们真心实意拥护的时候,必然会焕发出巨大的力量。例如,1977年,我国教育界及时终止“推荐选拔”制度,恢复高考政策。这一重大的政策调整顷刻间在全国产生了强烈的影响,它唤起了无数青年学子追求科学、追求知识的热情,大大激发了整个社会对教育的重视。

教育政策的激励功能除了表现为它能引起社会大众情感上的共鸣与回应之外,更重要的是,它能激发人们对教育政策实施的积极参与。从拥护政策,到积极、自觉地践履政策,这是政策产生效果的深刻表现。教育政策只有激发了人们广泛而积极的参与,其效果才可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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