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西城市医疗救助成果

广西城市医疗救助成果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3年,广西开始探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并调查统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患重病需要政府救助的人数。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召开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会议,对广西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进行部署。2005年,广西有22个市、县(市、区)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共有低保对象1593万人,其中患大病的低保对象142万人。

广西城市医疗救助成果

2003年,广西开始探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并调查统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患重病需要政府救助的人数。广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患重病需要政府救助的人数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总数的9.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只占保障对象总数7%。

2005年3月,广西成立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和劳动保障厅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6月起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按照县(市、区)总数1/5的比例,确定22个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县(市、区),其中以南宁市城区、灵山县、百色市右江区作为城市医疗救助示范点。各试点市、县(市、区)大病救助起付线定在300~3000元,平均1927元;救助封顶线定在1500~10000元,平均4212元。同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救助对象的确定、救助标准的制定、救助资金的筹集与管理、救助金申请与审批、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服务等进行具体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患15类重大疾病之一,当年个人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超出部分按不少于20%的比例在规定限额内予以救助。在坚持资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展大病救助的基础上,适当开展门诊和常见病定额救助。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召开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会议,对广西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进行部署。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重点解决城市贫困群众中最困难对象重大疾病医疗服务问题。同年,救助城镇患大病的低保对象1.04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080万元。(www.daowen.com)

2005年,广西有22个市、县(市、区)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共有低保对象1593万人,其中患大病的低保对象142万人。共发放医疗救助金550万元,救助患大病的低保对象3979人,平均每人救助金额1382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