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体育法导论:赞助合同法律关系

体育法导论:赞助合同法律关系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体育赞助合同当事人体育赞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体育赞助中的赞助方和被赞助方。(二)体育赞助合同标的体育赞助合同的标的是体育赞助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体育法导论:赞助合同法律关系

(一)体育赞助合同当事人

体育赞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体育赞助中的赞助方和被赞助方。

赞助方具有广泛性,一般是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并谋求商业回报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非营利组织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成为赞助方,如为体育赛事提供法律服务赞助的律师事务所等;被赞助方是综合性或单项体育协会、体育赛事举办者、体育俱乐部以及运动队、运动员等从事体育活动的社会组织自然人

(二)体育赞助合同标的(www.daowen.com)

体育赞助合同的标的是体育赞助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主要有:①冠名权,如赛事的总冠名权、单项赛事冠名权、体育场馆冠名权、团队冠名权、运动队和俱乐部冠名权、志愿者冠名权等;②各种称号使用权,如常年、主要、独家赞助商、合作伙伴、赛事指定产品商、赛事装备商、赛事供应商等;③会徽、标志、吉祥物、运动项目及体育明星形象使用权;④各类广告权;⑤公关活动权;⑥媒体曝光、宣传权;⑦产品的赛场专卖权;⑧礼遇权。[11]

(三)体育赞助合同双的权利义务

体育赞助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内容一般都很详尽,概括其要点有:①赞助方在合同有效期和约定的范围内有权行使合同明确列举的赞助权利,如在广告宣传中使用赞助标志、在比赛场馆处获得赞助商身份识别等;②赞助方有义务保证其行使赞助权利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不侵害第三方利益;③赞助方在行使赞助权利时有义务维护被赞助方的名誉、荣誉和形象;④赞助方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赞助合同签订与履行获悉的赞助保密信息;⑤被赞助方有权获得授予赞助权利的对价,包括现金以及实物、服务等非现金等价物;⑥被赞助方有义务保证其授予的赞助权利无瑕疵且拥有完整的产权,如是独家授予,还应保证授予权利在约定范围内的排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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