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婚姻中过错方离婚后是否仍可追索?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案例分析

婚姻中过错方离婚后是否仍可追索?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案例分析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徐某因丈夫的变心而日渐憔悴,于2013年6月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解除两人婚姻关系。离婚后,徐某才听说按照《婚姻法》规定,她有权要求叶某赔偿。答:叶某在与徐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同居行为,属过错一方,法院遂判决叶某赔偿徐某精神抚慰金10万元。所谓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徐某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的赔偿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婚姻中过错方离婚后是否仍可追索?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案例分析

叶某是位经商多年的个体户。2008年6月,他与同乡姑娘徐某结婚。2010年的一天,叶某结识了衡某,随着交往的频繁,叶某和衡某同居了。两人的这种关系很快就被徐某发觉,她大哭过、大闹过,叶某也曾经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与衡某来往。然而这张保证书不过是一张废纸,叶某非但没有与衡某断绝往来,反而关系更为密切。徐某因丈夫的变心而日渐憔悴,于2013年6月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对于丈夫的“不忠实”行为没有提出赔偿的要求。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解除两人婚姻关系。

离婚后,徐某才听说按照《婚姻法》规定,她有权要求叶某赔偿。于是,在律师的指点下,2014年4月再次到法院起诉,要求叶某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

问:徐某离婚后可以向过错方提出赔偿吗?

答:叶某在与徐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同居行为,属过错一方,法院遂判决叶某赔偿徐某精神抚慰金10万元。(www.daowen.com)

为了保护婚姻关系中的弱者,《婚姻法》确立了离婚过错赔偿制度。这个制度通俗一点讲就是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过错的情况是指: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以,徐某有权要叶某赔偿。

有的当事人并不知道这项规定,在离婚时没有提出赔偿,而法院的地位是中立的,当事人没有要求的,法院就不会主动判决。

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像徐某这样错过了提出赔偿请求的,还有补救办法吗?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有答案: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所谓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徐某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的赔偿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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