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三略》的治军用将思想:中国兵学通史.秦汉卷

《三略》的治军用将思想:中国兵学通史.秦汉卷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略》充分认识到“将能制胜,则国家安定”的重要性,因而它对为将者的基本素质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三略》认为,身为将帅,不仅必须具有“与士卒同滋味共安危”的思想品德,起到“以身先人”的表率模范作用,而且还必须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和善于统军作战的军事才能。这表明,《三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仅仍然重视将帅思想品格修养,而且更加注重将帅全面素质的提高。

《三略》的治军用将思想:中国兵学通史.秦汉卷

中国古代治军的思想十分丰富,治军的实践非常精彩,它们是我国传统军事文化宝库中弥足珍贵的遗产,而《黄石公三略》中的治军理论,正是这份珍贵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治军用将思想是《黄石公三略》兵学体系中的主体构成,内容十分丰富,既有广度,又有深度,体现了两汉兵学的突出成就。归纳起来而言,其主要内涵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军队管理上,主张恩威并重,赏罚必信。这是《黄石公三略》治军理论的基调。一方面它强调将帅要关心爱护部属,时时施恩于广大士卒:“与之安,与之危,故其众可合而不可离,可用而不可疲,以其恩素蓄,谋素和也。故曰:蓄恩不倦,以一取万。”[120]认为只有如此,才能以一将之力而争取到千万士卒的衷心拥戴,殊死效命。另一方面又要求严明法令,赏罚必信,毫不含糊地树立将帅的权威:“将之所以为威者,号令也;战之所以全胜者,军政也;士之所以轻战者,用命也”[121],“军以赏为表,以罚为里。赏罚明,则将威行;官人得,则士卒服”[122],指出只有真正做到“将无还令,赏罚必信”,才能达到“如天如地,乃可御人”的目的,使得一支军队具有无比强大的战斗力:“故其众可望而不可当,可下而不可胜,以身先人,故其兵为天下雄。”[123]

《三略》在治军上既讲“蓄恩不倦”,又讲“将无还令”,实际上就是主张恩威并施、文武兼用,将以法治军与以情治军有机地结合起来。然而统观全书,《三略》似更侧重于提倡以情治军,认为通过“推惠施恩”,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达到“士力日新,战如风发,攻如河决”的目的。所谓“兴师之国,务先隆恩……以寡胜众者,恩也……故良将之养士,不易于身。故能使三军如一心,则其胜可全”[124]。将“胜可全”的最终原因归结于“隆恩”,可见,《三略》在恩威并用问题上是以“隆恩”为主导的,在这一点上它与《尉缭子》等兵书的看法是有差异的,不能不说是它在治军理论阐发上的独到之处。

第二,在将帅素质培养上,主张为将者必须具备高尚的思想品格和优秀的军事才能。《三略》充分认识到“将能制胜,则国家安定”的重要性,因而它对为将者的基本素质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三略》认为,身为将帅,不仅必须具有“与士卒同滋味共安危”的思想品德,起到“以身先人”的表率模范作用,而且还必须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和善于统军作战的军事才能。为此,它提出将帅要具备“十二能”,避免“八患”“三失”,时刻注意“四诫”。

所谓“十二能”,是指将能清(清正廉明),能静(沉着镇静),能平(公平无私),能整(治军严整),能受谏(接受部下规劝),能听讼(明断是非曲直),能纳人(接纳各类人才),能采言(博采各种意见),能知国俗(了解各国风俗),能图山川(掌握山川形势),能表险难(明了地形险阻),能制军权(控制军事权柄)。很明显,前“八能”,是就治军能力而言的,后“四能”,则是就将帅的军事知识和素养而言的。将军事知识和素养单独提出来作为将帅必备的素质,反映时代对将帅提出了更高的专业化要求。(www.daowen.com)

《三略》同时还从反面列举了“八禁忌”和“四明诫”,作为将帅修养所应当注意避免和克服的问题。所谓“八禁忌”及其恶果:一曰“将拒谏,则英雄散”;二曰“策不从,则谋士叛”;三曰“善恶同,则功臣倦”;四曰“专己(独断专行),则下归咎”;五曰“自伐(自我吹嘘夸耀),则下少功”;六曰“信谗,则众离心”;七曰“贪财,则奸不禁”;八曰“内顾(沉湎女色),则士卒淫”。[125]强调指出,这八件禁忌之事,一旦触犯,就会带来莫大的危害:“将有一,则众不服;有二,则军无式;有三,则下奔北;有四,则祸及国。”[126]至于“四明诫”,则是指将帅所应提防的四种致命的缺陷:“无虑”(谋浅虑短),“无勇”(怯懦怕死),“妄动”(轻举妄动),“迁怒”(迁怒于人)。它们给军队所造成的恶果同样十分可怕:“将无虑,则谋士去;将无勇,则吏士恐;将妄动,则军不重;将迁怒,则一军惧。”[127]《三略》作者认为一个将帅只有具备了“十二能”,同时又能避免“八禁忌”与“四明诫”,方才是合格的将帅,才可以委以重任。

在此基础上,《三略》对将帅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将帅除了具备军事才能外,还必须拥有政治头脑和历史意识,即必须了解和掌握仁人贤士的智略、君主圣王的谋虑、广大民众的舆论、朝廷官员的意见、国家兴衰的史迹:“仁贤之智,圣明之虑,负薪之言,廊庙之语,兴衰之事,将所宜闻。”[128]这是最高层次的将帅,即既具有政治上的清醒和远见,又具有军事上的卓越才能,是集军事家和政治家于一身的大战略家。

由此可见,《黄石公三略》关于将帅条件的论述,较之于《孙子》和《吴子》的相关内容,其内涵更加丰富深刻,其标准更高更严。这表明,《三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仅仍然重视将帅思想品格修养,而且更加注重将帅全面素质的提高。

第三,在将帅的选拔任用上,主张贯彻任人唯贤和“因人而致用”的原则。《三略》认为能否任贤用能,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天下的安危,“贤人所归,则其国强;圣人所归,则六合同”[129],“所任贤,则敌国震”[130],“贤去,则国微;圣去,则国乖。微者,危之阶;乖者,亡之征”[131]。为此,在拔擢将帅问题上,它主张“君子急于进贤”,反对任人唯亲,提倡任人唯贤。为了确保选贤任将能够正确实施,它特别强调,一是求贤必须坚持“舍近而取远”的原则,“千里迎贤,其路远;致不肖,其路近。是以明王舍近而取远,故能全功尚人,而下尽力”[132]。理由很简单,在《三略》作者看来,古之圣贤者,往往是远离国君,隐居僻壤,待“时至而动”的“潜名抱道者”,他们不同于那些奸佞不肖之徒惯于以献媚求宠而围绕君主,所以聘请他们往往须经过艰苦细致的明察暗访,甚至由君主不辞辛苦屈尊前去访聘。舍弃近处的奸佞不肖之徒,诚聘千里之外的圣贤,这才是真正的尚贤,也才能成就一番功业。二是求贤必须贯彻“观其所以而致焉”的原则,意谓英明的君主求聘贤士为将帅,必须观察并根据其志向而加以聘用,即对于不同志向的贤士采取不同的求聘方法。例如,“致清白之士,修其礼”,但“不可以爵禄得”;“致节义之士,修其道”,但“不可以威刑胁”[133];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不同特点的贤才,使其担任军国要任,为统军驭众、巩固统一各自贡献力量。

对于那些被拔擢到将帅位置上的人才,《黄石公三略》主张君主在任用时应贯彻“因其至情而用之”的原则,从而使他们发挥各自的优势和长处。《三略》把军事人才区分为“智者”“勇者”“贪者”“愚者”四大类,认为这四类人尽管各自的天赋秉性截然不同,但是都有自己的志向,能在军队中发挥不同的作用:“智者乐立其功,勇者好行其志,贪者邀趋其利,愚者不顾其死。”[134]因此,《三略》主张对这些不同秉性志向的人应当因能授任,“因其至情而用之”,“使智,使勇,使贪,使愚”,用其所长,避其所短,以充分发挥他们在战争中独特的作用,认为这乃是“军之微权”,也即将帅任用的高明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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