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农民工的政治身份-劳动社会评论

农民工的政治身份-劳动社会评论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根据本调查结果显示,工会会员占农民工的比例为12.2%,与全国职工的入会率81.1%相差68.9%。中华全国总工会推出了一系列维护进城务工农民权益的工作机制。农民工群体的权益不断被受到重视,国家也陆续出台新规定来提升农民工群体的政治待遇。到目前为止,工作或居住在城市的农民工群体参加现居地的选举在温州、义乌、深圳等地方均有体现,甚至还有少数农民工被选为当地人大代表的情况,产生的社会影响比较积极。

农民工的政治身份-劳动社会评论

政治身份是指归属于某一个人的、与政治权利紧密相关的正式身份,它是个人政治权利的外在表达,包括所属的政党身份、在国家权力机构中的政治地位、职务等。农民工的政治身份包括其所属的政党身份(如是否为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党员、无党派人士)、在农村基层组织的职务状况(如是否为村社干部)、是否有直接的参政议政身份(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属于领导阶级的成员——工人阶级的成员(如工会会员)。由于工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组织,农民工成为工会会员,就正式成为工人阶级中的一员,工人阶级在我国的政治话语中属于领导阶级,因此工会身份在我国也是一种政治身份。从总体上看,农民工拥有的各种政治身份的比例较低(见表3)。

1.共青团员

根据我们的调查,在所有政治身份中,共青团员的比例是最高的,达到本样本量的11.38%,明显高于共青团员占全国人口数6.4%左右的比重[2],这主要是因为在农民工群体中新生代农民工的比重很高。按照共青团章程年满28周岁应当退团的规定,只有新生代农民工才能是共青团员,部分农民工不知道这个规定,误以为自己年满28周岁仍然是团员(在填答问卷时我们也做出过提示)。我们剔除这部分“超龄”团员后,发现共青团员占新生代农民工的比例为15.88%,比全国农村团员占青年的比例14.5%高出1.38%,但远远低于全国团员占青年24.8%的比例。

2.共产党员

根据本调查,共产党员占农民工的比重为3.65%,远低于全国中共党员占全国总人口6.69%的比例,但高于全国农村党员占全国总人口2.5%左右的比例。共产党员被认为是社会精英,但是对于底层的农民工来说,这样的精英还是非常少的。

3.村社干部

在本调查的对象中,有12名村社干部外出务工,占农民工的比重为0.56%。根据我们对第一次外出务工前的身份(职业)的询问结果,村社干部有24人。经过与担任村社干部的农民工访谈得知,村干部有不少事务性工作,出来务工不容易,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会计。担任其他职务的村干部和社长主要在本乡、本县内务工。由于很多村社干部的补贴很低,他们宁愿不当村社干部也要外出务工,但是由于本村社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他们仍然当选,上级也知道他们外出务工了,就把日常事务委托给家人或者其他干部,从这里折射出乡村治理中缺少农村精英的尴尬。村社干部的外出收入并不比普通农民工高很多,他们在农村的政治资源并没有在务工地发挥多大的作用。由于农村事务的羁绊,有的企业主不喜欢聘用这些不安心工作的村社干部。

4.工会会员

根据全国总工会2013年的数据,农民工工会会员的总数为1.09亿人,占农民工总数的40.5%。但根据本调查结果显示,工会会员占农民工的比例为12.2%,与全国职工的入会率81.1%相差68.9%。即使按照全国总工会的农民工入会率40.5%,与全国职工的入会率相比较,也相差40.6%。(www.daowen.com)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早在2003年全国总工会就开始着手建立,先后在50多个城市建立了农民工城际(城市与城市之间)维权协作机制,积极协助政府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2008年10月17日,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致辞中表示,我国将不断丰富和完善工会的工作面,把农民工群体等广大职工集聚到工会组织中来。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在大会报告中强调,工会维权工作必须包含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且这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努力实现“农民工有困难、要维权找工会”的口号。中华全国总工会推出了一系列维护进城务工农民权益的工作机制。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徐德明说,这些机制包括在进城务工农民输出地区的乡镇和村级行政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对进城务工农民进行就业培训,为他们提供工资支付保障等,参加工会十六大的农民工代表从十五大时的47名增加到75名,这些措施标志着中国工会维护进城农民权益的工作正日益走向规范化。

5.其他政治身份

我们还调查了农民工是否为民主党党员、各级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各级政协委员,调查结果都为零,这些政治身份对农民工来说是非常难得的。

农民工群体的权益不断被受到重视,国家也陆续出台新规定来提升农民工群体的政治待遇。2007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在《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中指出:“我国农民工群体日趋发展,逐渐成为了我们产业工人的重要力量,应该赋予他们在全国人大中适当的代表名额来表达这一群体的呼声”。因此,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出现了,并且农民工代表也在省、直辖市的选举中有所增加。2008年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来自上海的朱雪芹、广东的胡小燕和重庆的康厚明三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分别在人民大会堂中代表中国2亿多农民工表达了自己的利益诉求,虽然代表人数少,但是毕竟迈开了农民工的政治资本建设的实质性步伐。

在此之前的地方人大的换届选举中,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沿海地区就进行了农民工参选人大代表的探索。浙江省对在本地的外地选民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做出了相关的具体规定。到目前为止,工作或居住在城市的农民工群体参加现居地的选举在温州义乌深圳等地方均有体现,甚至还有少数农民工被选为当地人大代表的情况,产生的社会影响比较积极。[9]深圳一外来务工人员陈彩琼以“非选民”身份当选为区人大代表,武汉市有12名“外来人员”当选区人大代表等,这些成功案例给加强农民工政治资本建设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在江苏省,外来务工人员只要在现居地居住满两年即可参与居住地区、县人大代表的选举,类似地,辽宁、广东等地也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10]

2012年,中共中央第一次明确要求,十八大工人党员代表中应当包括适当数量的农民工党员。当农民工党员代表第一次以群体形象亮相中共十八大的时候,引起了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尽管他们只有26名,占代表总数的1.14%,他们却肩负着2.5亿农民工的期待,这是中共中央对农民工党员高度重视的历史性开端。

从总体上看,农民工与纯粹务农的农民相比,拥有政治身份的比例大一些,但与城镇职工相比,比例则要小得多,呈现出一种严重的差异化特征。

表3 政治组织成员的比例分布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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