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西方美育思想史论集:审美力量解析

西方美育思想史论集:审美力量解析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8世纪产生的审美观有一个狭隘之处,它认为只有眼睛和耳朵才能审美,因为只有眼睛和耳朵才能进行对对象的非功利性的直观。[16]所以,审美是用全部感官能力对对象的感知与直观,而不仅仅是听觉与视觉,在漫长的历史与现代社会生活的熔铸之下,我们的感官实际上发展出了“审美感觉”[17]。

西方美育思想史论集:审美力量解析

18世纪产生的审美观有一个狭隘之处,它认为只有眼睛和耳朵才能审美,因为只有眼睛和耳朵才能进行对对象的非功利性的直观。这个观念中国人大概不同意,而现代人也不同意。强调审美的非功利性就必须把审美与感官享受区分开来,但这种区分的狭隘在于,审美的目的是非功利性的愉悦,但达到非功利性的愉悦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和对象的实存打交道。

在现代人的物质生活中,人们能够通过感官对对象的“品鉴”,获得一种超越于感官满足的快感,这种快感有点像“美感”,在当今时代甚至被确认为美感。比如对饮食,对服装的材质,对茶、酒、咖啡,对诸种水果,对花香和诸种芳香物质的品鉴,在这种品鉴过程中所获得的愉悦无法用康德与黑格尔的理论进行解释,似乎也不是中国传统的审美文化所认为的“通感”现象,这种品鉴活动正在获得一种审美般的性质。这种活动不能简单地归为“享乐”,因为它能获得一种超越于享受之上的精神性的与情感性的满足。这种变化自18世纪以来的西方审美理论无法解释,当今时代的审美实际上早已超越了康德的理论所能解释的范围,一种官能化的美感经验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的审美现象,但美学还没有适应这一点。[13]

在这一点上恰恰又体现着中国人在审美上的民族性。由于鉴赏的过程与“品味”的过程有一种相似性,因此在中国人的审美理论中,经常从味觉感受的角度来表达审美体验,如余味、滋味、禅味、味外味、妙味、玩味等术语经常成为中国人表达审美感受的术语。把审美的过程与味觉感知的过程结合在一起,这构成了中国文化在审美上的特殊性或者说民族性,它体现出一种不一样的审美观——“审美的过程,是一个有类于味觉感知的过程,即对对象的直觉式的、主体性的感知,而这个过程也是一个时间性过程。”[14]

感官鉴赏能够达到一种“感性的普遍性”,它不能以概念或理念的方式进行表述,只存在于品鉴者的感官体验中。在这种共同的感官感受之上可以建立诸种“共同体”:喜欢喝醋的会形成共同体,喜欢吃辣椒的人也会形成共同体,吃臭豆腐的也可以。感官的鉴赏似乎只有获得赞同之后才完成。“感官鉴赏对于感官感受之变化的敏感,也是一个寻求普遍性的,类似于知性判断的过程,舌头对于味觉的感受过程是时间性的,是一个变化着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以及各环节之间的关系,都可以成为品鉴的对象,这在中国人关于茶、酒、熏香、菜肴的品鉴中,随处可见。”[15]这种品鉴本质上是对感觉的再感觉,是对感官感受的变化过程的反思,以及通过比较而形成的对于感官差异的反思与评价,这近乎“审美”。传统的审美观认为审美的对象是“对象之表象的形式”,而现代人与中国人,是在感官感受的形式及其变化的形式上获得愉悦,这种愉悦既包含着物质性的享受,也包含着精神性的寄托或者追求——一个人对家乡菜的渴慕和对某种可以引起情感触动的气息的迷恋,实际上是精神性的,而不是物质享乐问题。(www.daowen.com)

人的感觉会在社会历史中,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被锐化,比如闻香师对气味的敏感,品酒师对味道的敏感,录音师对声音的敏感;人的感觉也会对某种感官感受习以为常,进而形成依恋。感官能够给我们带来两个层次的愉悦:“第一个层次的愉悦,是康德所说的快适,是对象以其质料对我们的欲念的满足,这种快适是功利性的,是主观性的,是不自由的,这种快适不具有审美性;第二个层次的愉悦,是由于感官感知到了对象存在的深度,把握到其中包含着的意味,从而获得的合目的性的愉悦,这种感觉是非功利性的,是自由的感觉,是有深度的感觉,而这种愉悦因此体现出审美性。”[16]所以,审美是用全部感官能力对对象的感知与直观,而不仅仅是听觉与视觉,在漫长的历史与现代社会生活的熔铸之下,我们的感官实际上发展出了“审美感觉”[17]。由于这种审美感觉中,我们的感官获得了一种反思性,或者说是对感官感觉的反思,这使得我们可在感觉的变化中获得愉悦,在感觉的新奇中获得愉悦,以及在感觉的一般性中获得愉悦,感觉由于承载着我们的记忆与情感,因此实际上包含在我们的审美之中,这是传统的美学理论所欠缺的,也是我们现代人的实际审美经验的具体组成部分。

承认诸种感官在审美之中的作用,把“感觉”上升为审美能力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就意味着,审美不但是对情感与精神的引领,还是对感觉的熏陶与塑造,对“审美感觉”的培育,是美育的基础,也是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意义与价值所在。同时,对感知的强调,还在于只有在感知之中,我们才能实现对对象的肯定。在惠爱一“物”的意义上,我们使用了“感知”一词,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观看”或者“直观”,是因为过去一百年的人类审美实践之中,人们不再满足于对对象的非功利性的、远距离的直观,而是强调对被欣赏者的物质构成的直接感受,并且把这种对质料的感受上升为审美的一个环节,在这个环节中,对对象的肯定才是被落实了的:只有在质料这个层次上,我们才是在欣赏对象自身,而不仅仅是对象的“表象的形式”的欣赏,这是对康德所给出的审美范式的突破,也是当今时代的审美的特性。这种特性体现在造型艺术中对质感的呈现,体现在审美活动中对质料的感官感知,只有在直接的感知中,我们的欣赏才有可能是肯定性,非功利性的形式直观只会产生隔离感,而不会产生真正意义上的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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