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财产所有权与相关权益在立法工作中的进展

财产所有权与相关权益在立法工作中的进展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和人身权。这就产生了对财产的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问题,它在民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一项基本的民事权利。他物权是指非财产所有人对他人财产所享有的物权。他物权又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种。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又为经济基础服务。

财产所有权与相关权益在立法工作中的进展

民法通则专门有一章,对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做了规定,可以使大家一目了然,知道自己有哪些民事权利,应当如何正确行使和维护这些权利。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

在社会生活中,人类从事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物。例如,工业生产要有机器、厂房、原材料;农业生产要有土地、化肥、种子;经营商业要有商品;人们日常生活要住房子、穿衣服、吃东西等。这就产生了对财产的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问题,它在民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一项基本的民事权利。

各国民法将财产所有权、财产使用权等一般概括称为物权,作为民法的重要的基本内容。民法学者将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两类。自物权就是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物权是指非财产所有人对他人财产所享有的物权。他物权又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种。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的物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典权、永佃权、地上权、地役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以保证债务履行为目的的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等。(www.daowen.com)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作为上层建筑法律,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又为经济基础服务。世界上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财产所有权制度,是不同的。民法通则根据我国的情况,规定了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国有企业的经营权、相邻关系等,在债权一章关于债务的担保中,对抵押、留置做了规定。这些都是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将改革的成果,用法律形式肯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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