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现金折扣和债务重组:有何区别?

现金折扣和债务重组:有何区别?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销售业务发生以后发生的折扣是现金折扣还是债务重组?

现金折扣和债务重组:有何区别?

:企业已经发生了销售业务,全额确认了收入,现客户想提前付款,但是提出给予折扣。

销售业务发生以后发生的折扣是现金折扣还是债务重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项规定,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参照《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的公告》(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十六)问:某企业发生现金折扣业务,协议中注明购货方在规定期限内付款则给与其一定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时应当提供哪些凭据?

解答:符合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第一条第(五)款规定的现金折扣,可凭双方盖章确认的有效合同、根据实际情况计算的折扣金额明细、银行付款凭据、收款收据等证明该业务真实发生的合法凭据据实列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www.daowen.com)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根据上述规定,现金折扣与债务重组是两种不同的经济事项,现金折扣依附于销售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现金折扣条款,发生时形成销售方的财务费用,汇算清缴时不需要就此事项进行专门的申报;而债务重组则需要双方有专门的重组协议,发生时形成债权人的重组损失,汇算清缴时需要对该损失进行专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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