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设工程监理(第4版):1.6.5强制性标准和监理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第4版):1.6.5强制性标准和监理规范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出台正是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依据,具备法律性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设计、施工人员来说,是设计或施工时必须绝对遵守的技术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政府监督人员来说,是重要的、可操作的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第4版):1.6.5强制性标准和监理规范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简介

工程建设标准是指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保护的统一的技术要求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制图方法的一般原则。标准根据约束性不同可划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根据内容不同可划分为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和建设定额;根据属性不同可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根据我国标准的分级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是强制性与推荐性标准相结合的体制。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的出台正是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强制性条文》出台不仅是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保证,也是按《管理条例》实行处罚的依据和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深化改革的起点。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依据,具备法律性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摘录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规定,同时也包括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设计、施工人员来说,是设计或施工时必须绝对遵守的技术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监理人员来说,是实施工程监理时首先要进行监理的内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政府监督人员来说,是重要的、可操作的处罚依据。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简介(www.daowen.com)

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以下简称《监理规范》)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GB/T 50319—2013于2014年3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规范工程监理活动的国家标准,是我国建立和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十多年来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标志着我国工程监理制度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监理规范》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工程监理制度进一步走上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对于完善工程监理制度,规范工程监理行为,提高工程监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监理规范》(GB 50319—2000)分总则、术语、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管理、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共8个部分;《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分总则、术语、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相关服务共计9个部分。两版《监理规范》均另附有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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