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墓主薛崇生平记载详尽-唐史论丛第30辑

墓主薛崇生平记载详尽-唐史论丛第30辑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墓主薛崇两《唐书》无传,有关其生平事迹也极少见于记载,而这方墓志却对其生平记载颇详,正好可补充这方面的缺漏。关于薛崇的生年,史书缺载。故据此志可补薛崇、薛鐇二人之名于此年诸科之下。此时墓主年未弱冠,这一段描写主要是说墓主少年有担当。由于杜牧外任湖州,而墓主正在待选期间,于是遂邀请其随之赴任,由于墓主“窥视簿书外”,故“岁余罢归”。由于薛甫严于执法,遂使得其“名大噪于时”。

墓主薛崇生平记载详尽-唐史论丛第30辑

墓主薛崇两《唐书》无传,有关其生平事迹也极少见于记载,而这方墓志却对其生平记载颇详,正好可补充这方面的缺漏。

关于薛崇的生年,史书缺载。据志文载,其卒于唐僖宗乾符四年(877)八月,终年52岁。据此推算,其当生于唐敬宗宝历二年(826)。其4岁时父母相继亡去,被季父薛贯收养。自幼勤学,10岁时已通两经,15岁与其从父兄薛鐇同年登明经第。据其生年推算,当在唐文宗开成五年(840)明经及第。查徐松《登科记考》,此年进士以外的诸科及第者共18人,却未记载一人姓名[8]。孟二冬《登科记考补正》、王洪军《登科记考再补正》二书[9],皆未记载。故据此志可补薛崇、薛鐇二人之名于此年诸科之下。

志文曰:明经及第后,“季父特器异之,持而泣曰:‘兴吾门矣。’因受《左氏春秋》《梁昭明文选》,日记三千字。夜则课诗赋,酷暑冽寒,不暂游息。季父殁于淮南幕,叔母韦夫人卧哭,不理家事。公未胜冠,护其丧归。”薛贯本官为侍御史,这一点志文中已有明确的记载,又说其殁于淮南幕,说明其是在淮南节度使幕府中任职,死于扬州后,由墓主护丧归于长安。此时墓主年未弱冠,这一段描写主要是说墓主少年有担当。志文接着又曰:“举进士,史官杜牧以文己任。一见公《续儒行篇》,大称于时。明年升上第。杜刺湖州,揖曰:‘不腆江郡,可为诗酒侣无?’公曰:‘某朝无近亲,三年挈所业,遑遑长安,繇阁下一言成事,敢忘恩耶。’吴兴溪山,秀媚酒醇,倡冶袨靓。公少年□举,眼窥视簿书外,旬以程试自课,岁余罢归。”但是志文未载其何年举进士,只说其所撰的《续儒行篇》受到史官杜牧的赏识,因而得以中进士第。据《旧唐书·杜牧传》载:

授宣州团练判官、殿中侍御史、内供奉。迁左补阙、史馆修撰,转膳部、比部员外郞,并兼史职。出牧黄、池、睦三郡,复迁司勋员外郎、史馆修撰,转吏部员外郞。又以弟病免归。授湖州刺史。[10]

可知杜牧在这一时期前后两次充任史馆修撰,他举荐墓主并且助其进士及第当在第二次任史官时,因为上引志文说“明年升上第,杜刺湖州”云云。可知其进士及第的当年,杜牧就外放湖州了。据缪钺的《杜牧年谱》载,杜牧是唐宣宗大中二年(848)八月入京任司勋员外郎、史馆修撰,到达长安时已经是当年十二月了。大中三年十一月,杜牧因京官俸薄,请求外放杭州,未允,转吏部员外郎。大中四年(850)夏,杜牧再次上书宰相,要求外放州郡。秋,出为湖州刺史[11]。据此可知,薛崇应是大中三年进士举,次年放榜中第。由于杜牧外任湖州,而墓主正在待选期间,于是遂邀请其随之赴任,由于墓主“窥视簿书外”,故“岁余罢归”。从“三年挈所业,遑遑长安”等语看,墓主当是在大中二年就参加了进士科考试,直到大中四年中第,时年仅24岁,也算是少年得志了,当然这其中杜牧的推荐功不可没。查《登科记考》《登科记考补正》《登科记考再补正》等书,皆未记载薛崇进士及第之事,故可补其书之缺漏。(www.daowen.com)

志文接着说:“三篇积缣缃矣,一举登博学宏词科,拟秘书正字。”这是指墓主进士及第后又中博学宏词科,此科乃制科,布衣、有出身人以及在职官员皆可应试。墓主之所以在中进士后又应考此科,乃是因为进士及第后仍要待选若干年,而此科一旦及第可直接授官,所以其所获秘书省正字是其释褐之官。不过志文没有记载其何年中博学宏词科,考虑到其曾在湖州待了一年,故其参加此科考试应在大中五年之后的某时。

据志文记载,此后墓主历任四门博士、集贤校理、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侍御史、右司员外郎、安州刺史、兵部员外郎、职方郎中、兵部郎中等职。其间墓主曾在潼关防御使、鄂州节度使幕府任职,并颇有作为。在安州刺史任上,他推行轻徭薄赋之政,减轻百姓负担,又抵制上司加征的夏税,得到了舆论的赞叹。其任兵部员外郎时,曾被吏部尚书推荐,主持过博学宏词科的考试与吏部铨选。薛崇晚年先后担任徐宿团练观察使(后升为节度使)与天平军节度使等职,与王仙芝、黄巢等义军作战,最终死于任上(后文详述)。

需要说明的是,这方墓志对墓主薛崇之父的事迹亦有记载,虽不合常规,然却补充了不少缺漏的史实。据志文载:其父薛甫先后担任过昭应、澄城等县令,死后因其子之故,获得了吏部尚书的赠官。志文主要记载了薛甫的三件事:一是“昭应公方举进士,母夫人年高,家空穷不给,摆手弃去。”据此可知,薛甫并非科举出身,其家族虽为贵族,但因其祖薛琳仅为抚州别驾、其父薛枝仅为试大理评事,官职卑小,资产自然有限,以至于薛甫不得不放弃进士考试。志文选择这件事予以大写特写,无非是出于颂扬薛甫美德的目的,须知求取功名尤其是进士科是当时士大夫追求的人生大目标。二是记载其任某县令时,不畏强暴,秉公执法之事。志文曰:“鄜帅奏为属邑长。值戎军回,主牛酒犒师,先事边帅,署版植于路次曰:‘怠于役者杖二十,示众牌下。’时果有曹佐醉酒嫚媟,公责之,杖其半,狡愤阳绝卧牌下。亲属聚叫曰:‘令当偿死。’昭应公曰:‘偿死易尔,始约杖二十,今止半耳,何遽至僵仆耶?’曳起,足其数,偿无悔。既曳,曹佐失声,自陈强蛊,名大噪于时。”薛甫曾担任过昭应令,此县位于骊山之下,即今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而鄜帅指鄜坊丹延节度使,治所在鄜州[12],即今陕西富县。志文没有明确说明薛甫任职的县名,只是说属邑长。以鄜州所属县计,应是伏陆、洛交、直罗、洛川、三川等县中的某一县,其中以洛交县可能性最大。之所以下这一判断,是因为“值戎军回,主牛酒犒师”之语,说鄜帅率军返回驻地,地方官以牛酒犒师。鄜帅的治所在鄜州,治洛交县,于是才会有后面责打曹佐之事的发生。由于薛甫严于执法,遂使得其“名大噪于时”。第三事发生在其任澄城令时,“邑中里儿多力,善抵能角者,辄不敌。禁军遣裨将檄取,逗留未去,喧横里中。公擒之,裂其夤,裨将无奈何。”从而打击了禁军军将的嚣张气焰,志文亦曰:“凡莅官,疾豪恶若薙草,无难负其材气,色不下人,竟终于甸。”虽然对其这些作为赞扬有加,但也对其自负才气、终不能得到重用而感到遗憾。由于史籍未记载薛甫的事迹,故补述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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