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1945年11月1日台湾总督府部分名单及人员安排

1945年11月1日台湾总督府部分名单及人员安排

更新时间:2025-09-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周一鹗、经利彬、陈方之接收警察局、卫生课及总督府所属在台北区之卫生机关。(五)张延哲接收财政部分。(廿一)石延汉接收气象台。(廿八)过立先接收农育局耕地课。(卅一)胡福相接收警务部分。(薛月顺编:《台湾省政府档案史料汇编: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时期(一)》,台北县新店市:“国史馆”1996年第1版,页4-6。

甲、时间: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一日上午九时

乙、接收之人员及应接收部分

(一)周一鹗、袁国钦接收总督官房监察课。

(二)周一鹗、卢明、林绍贤接收文教局援护课。

(三)周一鹗、王雍皞接收财政局、税务课。

(四)周一鹗、经利彬、陈方之接收警察局、卫生课及总督府所属在台北区之卫生机关。

(五)张延哲接收财政部分。

(六)任维均接收专卖部分。

(七)于百溪接收贸易部分。

(八)张武接收金融部分。

(九)张延哲、王肇嘉接收财务局、主计、会计等课。

(十)包可永接收矿工局。

(十一)严家淦接收交通局。

(十二)夏涛声接收总督官房情报课。

(十三)方学李接收总督官房审议室及法务部。

(十四)范寿康接收总督府图书馆。

(十五)李万居接收台湾新报社。

(十六)林忠接收台北放送事业。(https://www.daowen.com)

(十七)叶明勋接收同盟社台北支社。

(十八)卢冠群接收读书、朝日、每日、东京台北支局。

(十九)赵迺传接收教育部份。

(廿)陈兼善接收总督府博物馆。

(廿一)石延汉接收气象台。

(廿二)曾宪朴接收农育局。

(廿三)凌立接收糖业试验所。

(廿四)周亚青接收旧食粮所。

(廿五)叶声钟接收各种农业检查所。

(廿六)黄维炎接收农育局山林课及拓植会社。

(廿七)张荣昌接收农育局水产课。

(廿八)过立先接收农育局耕地课。

(廿九)庄晚芳接收农林企业组织。

(卅)林渭访接收林业试验所。

(卅一)胡福相接收警务部分。

(卅二)杨鹏接收法院。

(薛月顺编:《台湾省政府档案史料汇编: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时期(一)》,台北县新店市:“国史馆”2025年第1版,页4-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