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大学生学生证使用、丢失补办规定

大学生学生证使用、丢失补办规定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喝酒或其他不正当行为抵押学生证者,一经发现,原学生证收回,发临时学生证明,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享受假期火车票半价资格。学生补、换学生证须提出申请,然后到学工处统一办理。学生在校期间最多补发两次学生证。

大学生学生证使用、丢失补办规定

1.学生证是我校在籍学生的身份证明,学生在校内的学习、生活等多种活动均凭此证,因此应保持证件的严肃性,应随身携带,不准借他人使用,不准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2.新生入学经复查取得学籍后方有资格领取学生证。

3.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注册日期内,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然后持学生证和交款凭证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

4.凡我校学生,必须一人一证。因喝酒或其他不正当行为抵押学生证者,一经发现,原学生证收回,发临时学生证明,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享受假期火车票半价资格。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持证人赔偿。

5.学生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借,如有涂改或转借,一经发现原证作废,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学生因家庭地址变更而改变乘车区间者,需持相应证明,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辅导员签字后,到学工处办理换发学生证手续。学生证损坏者,可以申请换发学生证,换发学生证时需将原学生证上缴。(www.daowen.com)

7.学生证每学期补、换发一次,一般在学期末学生购车票前进行。学生补、换学生证须提出申请,然后到学工处统一办理。学生在校期间最多补发两次学生证。

8.学生补、换学生证必须缴纳补、换学生证款。

9.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家住外地的学生可购买火车票优惠卡一张。

10.补换学生证或火车票优惠卡消磁的学生,可申请补购火车票优惠卡。补购、充磁火车票优惠卡每年一次,由各分院在每年10月份统一到学工处办理。

11.学生退学、转学、休学或因各种原因注销学籍离校者,应将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交回学校,学生毕业、结业应将学生证交回学校,丢失者按有关规定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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