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一般规定
4.2.1.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等,应设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布置在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当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带时,应采取安全防护设施。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平坦、开阔等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带。
4.2.1.2 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存放。(强制性条文)
4.2.1.3 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的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m的不燃性实体防护墙。(强制性条文)
4.2.1.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
4.2.2 防火间距
4.2.2.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m)
注:1.当甲、乙类液体储罐和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区时,罐区的总容量可按1m3甲、乙类液体相当于5m3丙类液体折算。
2.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相邻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甲、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裙房,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规定增加25%。
4.浮顶储罐区或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三字经7-3: 甲乙类,按直径,半地下,五折应。
设地上,千立岭(分水岭),零六径,七五清。
其他值,点四定。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m)
注:1.D为相邻较大立式储罐的直径(m),矩形储罐的直径为长边与短边之和的一半。
2.不同液体、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3.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4.当单罐容量不大于1000m3且采用固定冷却系统时,甲、乙类液体的地上式固定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6D。
5.地上式储罐同时设置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和扑救防火堤内液体火灾的泡沫灭火设施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0.4D。
6.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当单罐容盘大于1000m3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当单罐容量不大于1000m3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m。
例题7-1:储罐区容积计算
罐区的总容量:V0=V甲+V乙+V丙
折算成1m3V甲=5m3V丙 1m3V乙=5m3V丙
V0=5m3+5m3+1m3=11m3
V0为罐区的有效容量,V甲为甲类液体的容量,V乙为乙类液体的容量,V丙为丙类液体的容量。
4.2.2.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成组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组内储罐的单罐容量和总容量不应大于下页表的规定;
2 组内储罐的布置不应超过两排。甲、乙类液体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m,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8m;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限。
3 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组内储罐的形式和总容量折算为相同类别的标准单罐,按GB 50016—2014第4.2.2条的规定确定。(https://www.daowen.com)
∑V甲:甲组内储罐总储量 ∑V乙:乙组内储罐总储量
∑V标甲:标准单罐甲的储量 ∑V标乙:标准单罐乙的储量
D标甲按∑V甲=V标甲确定标准单罐甲的直径 D标乙按∑V乙=V标乙确定标准单罐乙的直径
注释:1.根据标准单罐的直径D标甲、D标乙和储罐的形式按上页表确定储罐组的防火间距。
2.标准单罐:储罐的形式和容量与罐组的形式和总容量一致,其直径D和高度H等按常规的储罐的设计模数考虑,一般储罐的经济尺寸是H=0.375D。
4.2.3 防火堤
4.2.3.1 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区,其每个防火堤内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储罐。沸溢性油品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油品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不应与地下式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分组布置的最大容量
4.2.3.2 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或储罐组,其四周应设置不燃性防火堤。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堤内的储罐布置不宜超过2排,单罐容量不大于1000m3,且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不宜超过4排。
2 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对于浮顶罐,防火堤的有效容量可为其中最大储罐容量的一半。
3 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储罐外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卧式储罐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
4 防火堤的设计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m,且应为1.0~2.2m,在防火堤的适当位置应设置便于灭火救援人员进出防火堤的踏步。
5 沸溢性油品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每个储罐均应设置一个防火堤或防火隔堤。
6 含油污水排水管应在防火堤的出口处设置水封设施,雨水排水管应设置阀门等封闭、隔离装置。
例题7-2:防火堤高度计算
第一步:确定防火堤内有效容积,共四种类型:
七言绝句:7-1: 地上固定最大量,改为半地看地上,地上浮顶打五折,固浮同设看肚量。
第二步:计算防火堤计算高度。
1 图中1号储罐为组内最大储罐,容量为V1(m3)
2 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
V0=[(A×B)-(F1+F2+F3+F4)]×H
其中:F为各个储罐的占地面积。H为防火堤的计算高度。
第三步:计算高度加0.2m后即为防火堤高度。
第四步:校验,如高度不足1.0m,取1.0m。如高度超过2.2m,需增加防火堤面积,保证防火堤高度不大于2.2m。
4.2.3.3 甲类液体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和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区),当采取了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时,可不设置防火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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