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大学生就业陷阱揭秘,就业协议约束力,毕业生处于弱势地位

大学生就业陷阱揭秘,就业协议约束力,毕业生处于弱势地位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三方都具有约束力。当前的就业形势使相当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不少学生在就业时出于种种顾虑,对可能会使自己权益受损的条款不敢提出异议,对单位在试用期不签订合同的做法也不会追究,甚至被迫接受单位提出的一些不公平条款;甚或在签订就业协议的时候,单位要求附加补充协议,上面规定了学生所有的违约责任,而对单位违约责任则避而不谈。

大学生就业陷阱揭秘,就业协议约束力,毕业生处于弱势地位

所谓就业陷阱,是指将要从事的工作内容,与双方原先的约定不一致;或者是借着提供工作的机会,用骗术使求职者付出超出原定劳动契约内容的额外财物;或是诱骗胁迫求职者做出违背道德法律的行为等。

1.协议(合同)陷阱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三方都具有约束力。就业协议对于学校管理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用人、择业过程中的行为,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一制度在实行中产生了许多问题:签订就业协议本来是出于保护学生的目的,而且协议上也明确规定了学生就业后就执行劳动合同,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不再生效。但实际上在签订就业协议后,不少单位在试用期间就不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常常会出现学生在试用期间要跳槽,按照《劳动法》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单位则以就业协议为依据向学生提出索赔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但实际上就业协议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却又相当于劳动合同,它甚至可以对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约定。

如果就业协议的约定内容不能与随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内容吻合,就可能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纠纷。就业协议内容不规范致使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毕业生随意违约,在劳动合同中就不约定试用期,把学生当做廉价劳动力,在就业协议中没有明确违约金的数额,完全由单位与学生协商而定。由于学生缺乏维权意识以及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就使就业协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成为“霸王合同”。

当前的就业形势使相当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不少学生在就业时出于种种顾虑,对可能会使自己权益受损的条款不敢提出异议,对单位在试用期不签订合同的做法也不会追究,甚至被迫接受单位提出的一些不公平条款;甚或在签订就业协议的时候,单位要求附加补充协议,上面规定了学生所有的违约责任,而对单位违约责任则避而不谈。有些单位利用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对学生要求过多,使学生在日后利益受损。

2.押金陷阱

一些公司可能规模不大、薪水不高,但是开出了一些诱人的条件。比如说,在某些大中城市工作,可能解决这些大中城市的户口问题。希望留在大中城市工作的学生很容易被这样的条件迷惑。双方谈得差不多了,公司又表示:为了增进双方的信任,学生在工作之前必须交押金。等学生交完押金、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的有关人员就表示,聘用之初说定的工作岗位有些调整,可能把学生派到偏僻地区或冷僻部门,而这些区或部门学生肯定不愿意去。公司算准了学生不愿意去,就指出是学生不服从公司安排,也就是主动毁约放弃这个岗位,学生交的押金自然收不回来。

3.试用期陷阱

劳动法设立试用期的目的在于给予双方相互考察、相互了解的期限,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理由,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只有证明毕业生在此期间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一部分用人单位正是利用试用期大做文章,主要表现为:试用期过长或与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符;要求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承担违约责任;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辞退毕业生,以见习期代替试用期;约定两个试用期;续签劳动合同时重复约定试用期,将试用期从劳动合同期限中剥离;仅仅订立一份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试用期内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般来说,单位用人有试用期是正常的,试用期的薪水一般都不高,等到转正之后,薪水会有较大幅度提高。很多公司为了使用廉价劳动力,抓住毕业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堂而皇之地打出试用期的牌子,看起来非常规范,待试用期一过,以种种理由告诉求职者不合适就将其解聘了。这样的公司不断炒人,毕业生永远不会成为正式员工。(www.daowen.com)

4.设计成果陷阱

有些单位按程序假装对应聘毕业生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在面试、笔试时,把本单位遇到的问题以考察的形式要求前来应聘者作答或设计,然后再找出各种理由拒绝录用应聘者,而将应聘者的劳动果实据为己有。

5.工资陷阱

工资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毕业生在找工作的时候,不要只看表面工资多少,最好还是要问清楚具体内容。工资包含的内容有很多,比如福利、保险、奖金等。而有的单位在招聘的时候,只说基本工资,其他如奖金、福利、保险等根本不包括在内。而有的单位尽管开的工资不低,可是保险等需要扣除的项目也都包括在内,在东扣西扣之后,最后剩的钱可能并不多了。

6.虚假招聘陷阱

一些招聘会组织者在广告中夸大其词,招聘单位滥竽充数、虚假招聘、“友情客串”,名为招聘,实则借机进行企业宣传。其真实目的是通过卖门票或收取报名费敛财。

7.电话面试陷阱

用人单位通过电话与求职者联系是很常用的方式,毕业生通过电话了解求职信息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通过“电话面试”是很少有的,双方没有见面,怎么可能一拍即合?而且,电话里怎么知道你的学历、你的能力是真实的?因此,应届毕业生要格外警惕电话面试。如果毕业生没有发送过求职信息,对任何企业打来的电话都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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