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粤海关税务司高雷常关的管理

粤海关税务司高雷常关的管理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政府税务处劄令粤海关税务司接管设立在广州湾周边的雷州、黄坡、石门、大埠等4个关卡。计划在广州湾租借地内组建归辖粤海关税务司管理的常关,总称高雷常关。同年6月25日,根据总税务司指示,粤海关税务司致高雷常关第273号令:“根据1911年10月14日下达的关于在广州湾地区设立海关并接管现有各关命令,宣布放弃粤海关对高雷常关的管辖,撤离有关人员,并将其交还给广东省府。”7月10日,高雷常关人员撤离。

粤海关税务司高雷常关的管理

清宣统三年(1911),清政府为更牢固地掌控广州湾租借地往来贸易等多种原因,同意将粤西高雷地区粤海关监督管理的关卡交由粤海关税务司管理。清政府税务处劄令粤海关税务司接管设立在广州湾周边的雷州、黄坡、石门、大埠等4个关卡。计划在广州湾租借地内组建归辖粤海关税务司管理的常关,总称高雷常关。九月,广东军政府都督胡汉民发布公告:“广州湾地方……前经分别设立海关分卡,环绕广州湾租界管辖商务,该处各分卡总名之曰高雷常关,现时该处私运洋药甚多,实于中国税收大有损失,况此时急需税款以济急用,因是之故中国行政长官与总税务司业经议定扩充管辖各卡权力,保护正当营业。查高、雷两属已设陆路常关分卡四处,系在雷州、黄坡、石门、大埠,现将于该处沿海地方酌量选择添设水路分卡两处,统归粤海关。梅税务司派铁德兰帮办前往接管各卡,禀承梅税务司办理。”[4]十月,粤海关税务司梅乐和在一份常关令中宣布:“中国政府决定更牢固地掌控广州湾租借地往来各货,命令在广州湾陆路边境设立税关,由海关下辖的粤海常关管理。……该关一切征税、汇解、收支、统计工作皆沿用本地(广州)常关办法。”[5]

此后,粤海关抽调帮办铁德兰带领三等一级税务员范锡骏,三等二级税务员王师炎以及税务员、巡役、书办、计匠、木匠、水手、听差等共10人前往广州湾开展工作。到达广州湾后,他们立即开始了一系列的走访和调查工作,拜会广州湾的法国公使,走水路和陆路巡察雷州半岛,了解货物与鸦片的贸易路线,筹划将高雷常关设在租借地内的西营(法当局政治中心)。但事与愿违,此计划遭到了法国当局的阻挠。铁德兰本来希望向广州湾租借地内的赤坎派驻一个总巡,观察运入广州湾的鸦片及其流向,遭到法国当局拒绝。他们不允许在租借地内设立海关。法国公使称:“收到印度支那总督电报:在外交部长同意前,中国不得在广州湾建立海关。”[6]但是,公使允许铁德兰和总巡Hewett以个人名义住在赤坎。至此,一切工作的开展维持原状。

由于高雷常关的关卡大部分都设在租借地之外,边界漫长,通路甚多,缉私任务繁重,铁德兰提出要建立围绕广州湾的“海关警戒线”,这势必要多设关卡,关员人数相应也要增多。至1912年3月底,高雷常关的分支机构由原来的4个扩充到13个。分别有:赤坎、西营、黄坡、大埠、乌坭、暗铺、沈塘、遂溪、斗门、雷州、海安、双溪、麻罗门等分卡。各分卡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业务量大的分卡配有16人,最少的也有5人。时间到了1912年8月,中国政府决定重提中断了多年的在广州湾建立海关办事处的谈判。并通过海关总负责人征询法国政府是否愿意开展对话,以确定在广州湾建立海关办事处的条件。由于诸多原因,最终,此事还是未能实现。广州湾周边关卡的管理依旧。1912年底,铁德兰离职。接任他的是法国人克雷摩(P.M.Kremer)。1913年3月,克雷摩在给粤海关税务司梅乐和的一封绝密信函内写道:“现在的体系表明,一个日益增长的开支,不会比以前纯粹中国人管理时获得更多的税收。另外,这一地区严重而持续的不稳定……地方政府的保护缺乏。到处土匪横行,抢劫猖獗。分关偏僻,由于缺乏交通,访问分关非常不便……在目前情况下,尝试对这一地区继续进行行政管理是不适当的。”“另一方面,最近我与法国当局的接触已经证实了我的怀疑,无论法国本土的高级官员,还是东京的官员,都对广州湾租借地的发展没有真正用心和持续的兴趣。”[7]这也说明了高雷常关运行不济的主要原因。不久,广州湾法国当局要求中国海关关员离开广州湾,经税务处函请外交部与法方交涉,他们又再次向中国提出了不合理要求:“若在广州湾租界内设海关,除按‘胶州成案’以外,另将蒙自至个旧的铁路建筑权归于法国人;对法国人投考中国海关的最高年龄限制从23岁改为25岁等。”[8]清政府不能接受这些无理的条件,于是,税务处责令海关总税务司处理。总税务司认为:辛亥革命后,雷州一带地方不靖,在广州湾边界设卡难以管理,鸦片已禁止贸易,多设分卡征(鸦片)税已失去意义,且法方条件太苛刻。也鉴于广州湾租界周边治安不靖,社会动荡,关员在租界外居住难保安全,为此提出“将该处所有各卡交与广东地方官接收以免贻误”。同年6月25日,根据总税务司指示,粤海关税务司致高雷常关第273号令:“根据1911年10月14日下达的关于在广州湾地区设立海关并接管现有各关命令,宣布放弃粤海关对高雷常关的管辖,撤离有关人员,并将其交还给广东省府。”7月10日,高雷常关人员撤离。不久,省府把广州湾周边关卡的管理权又交回粤海关,粤海关监督命令张恩孝接管雷州属地关卡事务,俞伯扬接管高州属地关卡事务。法当局提出的有损中国利益的不合理要求以及海关运作资金缺乏、社会动荡、物资条件艰难等诸多问题,造成高雷常关难以维持的结局。(www.daowen.com)

高雷常关裁撤后,广州湾周边的海关业务分别由粤海关监督管辖的水东总口和雷州总口所属各分支机构管理。至1915年,广州湾周边尚存水东、雷州、阳江三个总口及下辖的11个分支机构。[9]1930年,仍保持原有的三个总口,分支机构增至14个:水东总口下辖梅菉、暗铺、黄坡分口及石门、电白分卡;雷州总口下辖大埠分口及沈塘、海安、斗门、麻罗门、麻章、福建分卡;阳江总口下辖织篢、闸坡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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