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潮州古城区:城市历史街区的地方性实践研究

潮州古城区:城市历史街区的地方性实践研究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阮仪三教授也认为,站在城市发展的角度上,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一种资源,它的合理利用可以成为一种新的城市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历史街区发展旅游业一样会带动许多相关产业,提供就业和提高GDP。在以发展旅游业为名的开发中,对城市历史街区破坏最严重的是拆旧街区、建仿古街区的行为,而这种复古、仿古之风当前在我国各地尤为盛行。

潮州古城区:城市历史街区的地方性实践研究

郭湘闽(2006)指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上对于历史街区的保护经历着“从单纯的物质环境修复到重视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变”。在各种复兴历史街区的努力当中,以旅游为动力的方式在80年代以后在许多工业城市中得到推崇。因为“这显然是一种众望所归的完美方式,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历史街区旅游可以实现地方经济的多样化、促进就业、刺激私人投资;对于公众来说,它可以提供或改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当地居民的自我认同感以及自豪感;从环境的角度看,它还可以促使公共部门积极履行保护历史街区物质与文化环境的义务”[33]

与西方被复兴的街区多是经历了经济衰退后的工业城市中心不同,我国的城市大多尚未经历郊区化过程,城市中心区(或旧城区)还一直是城市经济发展的中心或主要区域,城市历史街区更多的是因其独特的魅力与活力,而成为城市发展旅游业的主要吸引力所在。

因此,在我国“以旅游为中心的复兴策略被寄予了更多的期望,因为这意味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历史街区所拥有的文化与经济的双重价值都能得到承认,并可能按照价值规律的作用实现有序更新;而以往激进的大拆大建式改造也将被这种‘温和、理性’的方式所取代,许多幸存的城市街区也有望得到可持续的利用,从而实现历史文脉的延续”[34]

阮仪三教授(2006)也认为,站在城市发展的角度上,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一种资源,它的合理利用可以成为一种新的城市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历史街区发展旅游业一样会带动许多相关产业,提供就业和提高GDP。

李霞、朱丹丹等(2013)以大地风景国际旅游咨询集团近十年在国内数十个古城、古镇和古街的旅游开发规划实践为基础,提出了当前我国历史文化街区旅游开发的八大模式[35]

①传承遗产:文化遗产利用主导的街区旅游开发模式,以丽江古城、平遥古城拉萨八廓街等为典型代表;

②还原记忆:街区记忆复原主导的街区旅游开发模式,以台儿庄古城、开封书店街、西安莲湖历史街区、景德镇三闾庙历史街区等为例;

③延续繁华:商业业态升级主导的街区旅游开发模式,以北京城隍庙街区、南京夫子庙商业街、长沙市太平街区、黄山屯溪老街等为例;

④诗意客居:度假空间营造主导的街区旅游开发模式,以乌镇、南浔古镇、苏州平江历史街区、安徽孔城老街、福州三坊七巷等为例;

⑤共享风景:景区服务延展主导的街区旅游开发模式,以成都锦里古街、北京国子监街、济南芙蓉街历史街区、王铎故里文化街区等为例;(www.daowen.com)

⑥汇聚产业:特色产业集聚主导的街区旅游开发模式,以上海田子坊、上海戏剧谷、北京798艺术区、成都平乐古镇音乐街区等为例;

⑦讲述故事:文化主题演绎主导的街区旅游开发模式,以库车龟兹文化街区、洪洞文化主题街区、酒主题街区等为例;

⑧彰显个性:城市文化性格主导的街区旅游开发模式,以上海新天地街区、成都宽窄巷子街区为典型代表。

可见,旅游开发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历史街区保护与复兴的一致选择,旅游正在从附加的经济收入转变为在保护与经济复苏中重要的、甚至有时候是强有力的角色。

但是,在我国城市历史街区的旅游发展热潮中,也同样出现了许多值得反思的问题,如“步行空间失落、街区功能的单一、异化,形式上的复古与保守倾向”等[36],常常与历史街区的保护形成矛盾。

实际上这些问题都与过度商业化直接相关。阮仪三教授(2006)曾指出,大理、凤凰古城等历史文化名城出现的过度商业化问题,在于“很多人把保护历史文化街区跟发展旅游等同起来,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就是为了发展旅游,发展旅游就应该尽快取得经济效益,所以保护就是为了赚钱,这一下又陷入商业开发的死胡同了,根本不可持续”[37]

肖竞等(2012)指出,在经济法则主宰的市场中,所谓的“综合复兴”,不过是推动者与参与者们为掩盖其目的的“赤裸而虚设的遮羞布”。历史街区的保护,本质上主要还是依托消费经济的商业开发。在这种模式之下,街区所承载的地方文化只能在“取悦客官们”的市场竞争中“进化”为符号化的资本,才能在体验交易中保有价值。于是,历史街区再难忠于自身的真实,它们唯有成为市场所期望他们呈现出的角色和状态才能成为人们所传颂和记忆的消费天堂与休闲胜地。而留在街区中为求生计的人们,只能悲哀地依靠“角色扮演”而存在,而不是因为他们在这里生活。商业化后的历史街区,虽摆脱了“茅屋为秋风所破”的生存危机,却又陷入了“朱颜为生计而改的意义泥潭”[38]

在以发展旅游业为名的开发中,对城市历史街区破坏最严重的是拆旧街区、建仿古街区的行为,而这种复古、仿古之风当前在我国各地尤为盛行。对此,王景慧教授(2006)曾指出,历史文化街区的重点保护应是其外观整体风貌,常说的“整旧如旧”并不适用于此,不能毁掉真实的历史建筑而新建所谓“延续了特色的仿古街”,那只会变成专供旅游参观的布景道具。历史文化街区不是只保护那些历史建筑的躯壳,还应该保存它承载的文化,这是对文化多样性的一种肯定,要维持并延续原有的使用功能,改善环境、改善生活,这才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成败的关键[39]

早在1933年的《雅典宪章》,就有这样的论述:借着美学的名义在历史性地区建造旧形制的新建筑,这种做法有百害而无一利,应及时制止。这样的方式恰是与传承历史的宗旨背道而驰的。时间永是流逝,绝无逆转的可能,而人类也不会再重蹈过去的覆辙。那些古老的杰作表明,每一个时代都有其独特的思维方式、概念和审美观,因此产生了该时代相应的技术,以支持这些特有的想像力。倘若盲目机械地模仿旧形制,必将导致我们误入歧途,发生方向上的根本错误,因为过去的工作条件不可能重现,而用现代技术堆砌出来的旧形制,至多只是一个毫无生气的幻影罢了。这种“假”与“真”的杂糅,不仅不能给人以纯粹风格的整体印象,作为一种矫揉造作的模仿,它还会使人们在面对至真至美时,却无端产生迷茫和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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