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空间是孩子们户外活动的主要场所。
犹记20世纪70、80年代,我们的城市还是布满了传统的生活街巷,学习之余,孩子们聚集在巷子或者院子里,四周是认识的街坊邻居,无需大人陪同,孩子们便自发进行了交往和活动,对自然的探索也是在近距离即可达成。孩子们发明了打弹珠、老鹰抓小鸡、跳皮筋等游戏;不同年龄的孩子会围趴在蚂蚁洞旁观察、会从草丛里翻出蚯蚓、会知道蒲公英开花和结果的季节、会走街串巷认识不同伙伴。那时的城市公共空间那么安全,那么有趣,那么容易达到。
至90年代,我国开始进入高速城市化时期,城市建设被西方现代功能主义的城市理论极大促进,传统的城市布局开始扩张,逐渐进入以城市功能和服务交通为主导的城市形态中。
步入2025年后,越来越多的调查数据显示,现在孩子们的户外活动时间非常有限,在户外玩耍的孩子的数量越来越少,孩子们在户外停留的时间也越来越短(顾炎,2000;萧黎,2003;刘爱玲,2006)。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于2025年对北京、上海、广州、兰州、成都、长春等6个城市中2 617名6~13岁的少年儿童,以及他们的2 573位父母或其他长辈进行了调查,发现52. 9%的中小学生把家作为最经常的游戏场所,不愿参加社区的活动;孩子们的户外活动空间质量也相应下降,户外游戏活动的魅力已经抵不过网络、电视、电脑对他们的诱惑(关莹,2005)。(https://www.daowen.com)
户外活动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有着极大的贡献,户外的阳光能让孩子们骨骼更强壮,体重更标准;户外的活动能让儿童的眼睛得到更好休息;户外的运动能促进儿童大脑的发育,培养儿童的运动协调性、平衡性以及应激能力,增强儿童的嗅觉、触觉、味觉、听觉能力,以及对于冷热、软硬、干湿的感受灵敏度;户外的活动,有利于儿童自尊心和责任感的增强、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叛逆性的弱化以及对环境认知的加强(黄忠秀,2007);户外的交往和合作,使孩子的交往、协作和竞争能力得到启蒙,使孩子在群体活动中得到认同感和归属感(井卫英,2002;刘冰颖, 2005;张晔,2007),促进孩子在公共空间的群体或者个人活动中逐渐去发现自我、认识自我,从而获得更加健全的身体和心理状态。
户外活动如此重要,为什么我们的孩子,尤其是生活在城市里的孩子在户外的活动却越来越少了?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现阶段的教育体制加重了孩子们的课业负担,学习的时间占据了孩子们大量的户外游戏时间;二是室内游戏方式的多样化;三是目前的户外活动空间本身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如户外活动空间体系的不合理构建、空间数量的匮乏(周润健,2007)、空间品质的低下、严重安全隐患的存在等。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指出,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儿童作为独立的个体、家庭和社会的一分子,应享有一个人的全部权利。据此标准,我国现有约3. 6亿儿童,占世界儿童总数的1/6,其中约1. 5亿生活在城市中,他们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儿童群体。这是个庞大的数字,寄托了我们民族的未来,他们在城市公共空间中的活动状态应该得到真正重视,儿童游戏空间已经不能再被我们看得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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