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明代皇帝文书研究:揭示皇帝亲笔的封还

明代皇帝文书研究:揭示皇帝亲笔的封还

时间:2023-10-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最终还是驳回了武宗的旨意。二是在内阁与皇帝的抗衡中,内阁的权威相对更强,而皇帝的权威相对较弱的时期,大臣敢于封还谕旨。杨廷和等坚决反对,称“臣不敢阿谀顺旨,仍封还手诏”。此后,杨廷和又“先后封还御批者四,执奏几三十疏”。

明代皇帝文书研究:揭示皇帝亲笔的封还

皇帝亲笔的文书,都是皇帝自主意志的体现。但有时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皇帝的意志与内阁的意见会产生分歧。这些时候,皇帝意志与内阁意志的对立就会表现在内阁对皇帝亲笔文书的封还,提出不奉行的意见。矛盾尖锐的时候,内阁会反复封还皇帝的亲笔文书。

内阁封还谕旨,是明代皇帝文书制度所规定的程序。《明史·职官志》称内阁有“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之责,即是参与决策之责。这种参与,既表现在向皇帝陈述意见和主张,也表现为对皇帝的意见和主张进行商榷,必要的时候也会提出反对意见。

明代前期,内阁封还皇帝谕旨的情况并不多见。此时,皇帝经常御朝听政,召对大臣,很多问题君臣之间可以面对面地商议讨论,共同决定处理意见。此后,皇帝召见大臣日渐减少,面对面商议朝政的机会也越来越少,皇帝有事,则手书敕谕,由司礼监管文书官送交内阁。内阁如有不同意见,就有了封还谕旨的情况。尤其是明代中后期以后,皇帝上朝和召对大臣流于形式,而皇帝荒疏政务的情况也更加普遍,所出亲笔谕旨多有出于私心或固执己见者,内阁往往据理力争,封还谕旨的大臣也愈益多起来。弘治五年(1492年),孝宗诏谕内阁“撰三清乐章”,大学士徐溥对此颇不以为然,封还诏旨,并劝阻孝宗,称:“臣等诵读儒书,邪说俚曲素所不习,不敢以非道事陛下。国家设文渊阁,命学士居之,诚欲其谟谋政事,讲论经史,培养本原,匡弼阙失,非欲其阿谀顺旨,惟言莫违也。今经筵早休,日讲久旷,异端乘间而入。此皆臣等无状,不足以启圣心,保初政,忧愧之至,无以自容。数月以来,奉中旨处分未当者封还,执奏至再至三。愿陛下曲赐听从,俾臣等竭驽钝,少有裨益,非但乐章一事而已。”[27]

封还谕旨,是皇帝意志与内阁意志一种比较尖锐的对立。在君主专制高度发达的明代,臣下敢于这样旗帜鲜明地表达对皇帝的不满,需要一定的基础和条件:(www.daowen.com)

一是皇帝有明显的失误,有公认的不符合儒家规范或传统礼仪之行为,引起朝廷上下普遍的不满。一些正直的大臣,尤其是内阁大学士,挺身而出,以维护君权的名义,封还皇帝谕旨。正德朝,武宗宠信佞臣钱宁和江彬,荒政淫逸。他借征讨宁王朱宸濠之叛的机会,欲自封为“威武大将军”,传命内阁,为他写“威武大将军敕”,遭到内阁诸臣的反对。首辅大学士杨廷和公义正辞严地封驳了这一谕旨,称:“朝廷亲征,奉行天讨,谁敢云差遣?又谁敢称威武大将军?近闻逆濠为檄,方以失政为名。威武大将军是何政令耶?假作孽者谓朝廷亲征乃称威武大将军,是何人降此名号?何人写敕,请先诛僇,然后兴兵问罪,则今日之忧不在宸濠,而在此敕矣。”被驳回后,武宗又命“萧敬等十人,及谷大用、张永、钱宁至阁中,以阻挠军机促敕”。杨廷和再一次驳回,称:“朝廷命臣下行事,乃用敕亲征,将敕谁乎?”并表达了谏诤到底,不奉此帝命的决心,称:“再迟一年,亦不敢异初议也。”“天子有争臣,我辈意亦欲决如此。”最终还是驳回了武宗的旨意。又如,万历朝,神宗欲立幼子为储君,引发君臣之间激烈的国本之争。万历二十年(1592年),“给事中李献可等请豫教,帝黜之”。大学士王家屏“封还御批,力谏”[28]。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在多方努力下,神宗终于答应立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但是在册封当日,神宗又反悔了,“漏下二鼓,诏下。既而帝复悔,令改期”。内阁首辅沈一贯“封还诏书,言万死不敢奉诏,帝乃止”[29]。这些封还皇帝谕旨、诏敕的情况,都是皇帝的意志有违正统的儒家学说,有明显漏洞和缺陷,在朝廷中遭到广泛反对。

二是在内阁与皇帝的抗衡中,内阁的权威相对更强,而皇帝的权威相对较弱的时期,大臣敢于封还谕旨。嘉靖大礼议初期,嘉靖皇帝与以内阁首辅杨廷和为首的廷臣,为兴王朱佑杭尊号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张璁顺应嘉靖帝之意,上《大礼疏》。嘉靖帝见到疏文后,当即派司礼监太监将疏文送至内阁,杨廷和断然封还疏文。于是嘉靖帝在文华殿召见杨廷和、蒋冕、毛纪,“授以手敕,令尊父母为帝后”。杨廷和等坚决反对,称“臣不敢阿谀顺旨,仍封还手诏”。此后,杨廷和又“先后封还御批者四,执奏几三十疏”。杨廷和之所以敢于以这样的强硬姿态反对嘉靖皇帝,是因为杨廷和于拥立嘉靖帝和铲除正德朝佞臣都有大功,在内阁中地位稳定,威信极高。也与嘉靖帝本人年少,又以外藩入承大统,根基不深不无关系。谕旨多次被封还,令嘉靖帝深为恼怒“常忽忽有所恨”[30],这也成为后来嘉靖帝罢黜杨廷和的根源。

封还谕旨虽然是内阁的职责所在,但在君权至高无上的封建专制朝代,这样做仍然有很大风险,需要很大勇气。当然,如果制度本身没有赋予大臣这样的权利和责任,仅仅有勇气也是不够的。应该说,明代封还谕旨这一文书制度,对于谏诤皇帝的失误,保证决策的正确,保持朝政的清明,都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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