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宜昌县山地开发:调查研究决策,充分讨论通过

宜昌县山地开发:调查研究决策,充分讨论通过

时间:2023-10-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宜昌县大规模的山地开发,是在充分调查研究以后作出的科学决策。又将决策交全县人代会讨论通过,使其具有法律效力。1984年以前,宜昌县委在发展农村经济的指导思想上,曾盲目追求快,试图走捷径。《意见》提出了坚持“三为主一带动”的发展思路,即:以连片建基地为主、以兴办农业企业为主、以村办为主,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庭园经济。

宜昌县山地开发:调查研究决策,充分讨论通过

宜昌县大规模的山地开发,是在充分调查研究以后作出的科学决策。又将决策交全县人代会讨论通过,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既符合实际,又取得战略性的成果。

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宜昌县,是湖北省37个贫困县之一,财政收入徘徊在五千万元左右,农民人平纯收入二百元左右。1982年全面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由社队企业转体而来的乡镇企业刚刚起步,县属工业基础薄弱,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怎样完善县域经济结构,克服畸轻畸重的现象,提高经济发展速度,在世纪末实现财政整体脱贫和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两项目标,是以高秉琔为书记的新一届县委一直思考的重大课题。

1984年以前,宜昌县委在发展农村经济的指导思想上,曾盲目追求快,试图走捷径。多次组织人员到江苏考察学习兴办工业经验,曾提出过消灭无工业企业村的口号,在这种指导思想下,乡镇企业仓促上马,风行一时,但是这些乡村企业因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因素,粗放经营,产品没有竞争力,效益不好,难以为继。也曾试图学习温州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一时间,大批个体户一哄而起,搞了一段时间,也因为产品质量、市场信息等种种原因纷纷倒闭关门。事实让县委一班人认识到,原封不动照搬外地经验是行不通的,办乡镇工业、发展个体户行不通,那么发展经济作物怎么样呢?于是,县委又组织人员发展油桐,在全县发展十万亩油桐,但又因油桐只适宜在半高山上种植,其他地方种植的都没有成活,成活了的也不成规模,发挥不了效益,结果劳民伤财,效益不高。(www.daowen.com)

经过几年探索,县委认识到要找到适合县情的,科学的农村经济发展之路,必须立足县情,遵循自然规律和科学规律。因此,必须关掉不切实际的幻想,扎扎实实地把本县丰富的山地资源开发利用起来。集中发展适合本地自然条件、经济效益高的多种经营作物才是正确的道路。

1987年8月,宜昌县委、县政府经过反复论证,下发了《关于推进山地开发、发展开发农业的若干意见》(宜县发[1987]23号),并在全县人代会上讨论通过。《意见》提出了坚持“三为主一带动”的发展思路,即:以连片建基地为主、以兴办农业企业为主、以村办为主,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庭园经济。同时制定了三个坚持的开发原则,即:坚持统分结合,实行科学管理;坚持自力更生,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山地开发注入活力。决定从1987年起,每年投资1000万元、投劳1000万个,开发10万亩荒山,兴办茶场、林场、果园、畜牧场、药材场、食用菌等农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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