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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实务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七节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方法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税制和自行申报制两种方法。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另外,《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做出了规范性要求。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实务

第七节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方法

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税制和自行申报制两种方法。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依照税法规定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对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自行申报制。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时间及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分月份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所称企业登记注册地,是指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住所地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所称主要机构、场所,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对其他各机构、场所的生产经营活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二)设有完整的账簿、凭证,能够准确反映各机构、场所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亏情况

所称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是指经各机构、场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共同上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非居民企业经批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需要增设、合并、迁移、关闭机构、场所或者停止机构、场所业务的,应当事先由负责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告;需要变更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章小结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主要规范了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收入项目、不计税收入项目、免税收入项目以及准予在计税收入中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及损失。另外,《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做出了规范性要求。学习本章应重点掌握扣除范围及标准,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同时,关于资产的税务处理、亏损的弥补、联营企业投资所得税务处理和境外所得税额扣除都是计算企业所得税必须掌握的内容。

基本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是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的是( )。

A.国有企业 B.中外合资企业 C.集体企业 D.合伙企业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以下适用25%税率的是( )。

A.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B.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D.所有的非居民企业

3.下列符合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确定的是( )。

A.提供劳务,按照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B.销售货物,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购买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D.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

A.财政拨款

B.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C.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投资收益

5.某居民企业2013年实际支出的工资总额为150万元,职工福利费本期发生30万元,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4.50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0 B.7.75 C.9.75 D.35.50

6.某白酒生产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新建厂房,由于自有资金不足,2013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1笔,金额3000万元,贷款年利率是4.2%,2013年4月1日该厂房开始建设,12月31日房屋交付使用,则2013年度该企业可以在税前直接扣除的该项借款费用是( )万元。

A.36.6 B.35.4 C.32.7 D.31.5

7.2013年某企业当年实现自产货物销售收入500万元,当年发生计入销售费用中的广告费60万元,企业上年还有35万元的广告费没有在税前扣除,企业当年可以税前扣除的广告费是( )万元。

A.15 B.60 C.75 D.95

8.2013年度,某企业财务资料显示,2011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收入2000万元,另外从事运输服务,收入220万元。收入对应的销售成本和运输成本合计为1550万元,期间费用为20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其中90万元为公益性捐赠支出),上年度企业自行计算亏损50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定的亏损为30万元。企业在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赠支出为( )万元。

A.90 B.40.8 C.44.4 D.23.4

9.某外商投资企业自行申报以55万元从境外甲公司(关联企业)购入一批产品,又将这批产品以50万元转售给乙公司(非关联企业)。假定该公司的销售毛利率为2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再销售价格法计算,此次销售业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元。

A.0 B.12500 C.15000 D.25000

1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 )日内缴入国库。

A.7 B.10 C.15 D.5

二、多项选择题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有( )。

A.中外合资企业

B.个人独资企业

C.股份有限公司

D.外商投资企业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的是( )。

A.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B.企业为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C.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D.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的下列各项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直接扣除的是( )。

A.公益性捐赠支出

B.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C.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

D.会议费及差旅费

4.下列项目中,不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有( )。

A.企业支付的违约金

B.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C.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

D.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5.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加计扣除规定的包括( )。

A.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B.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项目

C.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

D.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三、计算题

1.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3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

(2)销售成本11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已经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23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3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2.位于某市区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发生下列经济业务:(www.daowen.com)

1.购货业务:

(1)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

(2)购入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上注明的价款为4万元。

(3)购入办公用品取得普通发票,价款为2万元。

(4)购入电力28万元并取得专用发票,其中6万元用于福利方面,其余均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2.销售及其他业务:

(1)销售化妆品实现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1000万元,销售时用自己的车队负责运输,向购买方收取运费25.74万元。

(2)提供非应税消费品的加工业务,共开具普通发票56张,金额合计为35.1万元。

(3)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4万元。

(4)本年取得出租房屋收入10万元。

3.本年有关成本、费用资料:

(1)销售成本共40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22万元(不含税金)。

(2)销售费用15万元、管理费用10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8万元。

(3)支付滞纳金和行政性罚款共5万元,支付购货合同违约金3万元。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数额。

(2)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消费税数额。

(3)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营业税数额。

(4)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5)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四、综合题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卷烟,2013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为:

(1)年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1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8万元,共计金额8万元;当年又购进已税烟丝5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8万元,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银行存款支付购货金额40万元、增值税额6.8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采购烟丝过程中共计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2)期末烟丝账面余额3万元;从国外进口卷烟8000条,支付买价20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2万元、保险费用0.8万元。销售自产卷烟120标准箱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销售自产卷烟8标准箱给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

(3)当年卷烟销售成本共计为120万元。财务费用20万元,其中为境内对外投资借款利息支出10万元,其他财务费用支出2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4万元)。

(5)销售费用100万元(含广告费20万元,业务宣传费10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费用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实际支出职工福利费2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

(7)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本厂困难职工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

(8)接受捐赠收入180万元,当年境内投资收益为57.5万元(受资方所得税率为20%)、境外投资收益(税后)2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0%)。

(9)2012年经税务机关审核的经营损失为17.18万元。

(10)2012年12月份购入安全生产设备一台,价税合计23.4万元。

(烟丝消费税税率30%,关税税率20%。上年超过标准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40万元。境外所得采用抵免限额法计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年度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本年度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本年度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计算该企业2013年销售(营业)收入总额。

(5)计算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及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8)计算该企业2013年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该企业201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C 3.B 4.A 5.C 6.D 7.C 8.C 9.D 10.A

二、多项选择题

1.ACD 2.AD 3.BD 4.BCD 5.AD

三、计算题

(1)会计利润总额=2500+70-1100-670-480-60-40-50=170(万元)

(2)广告费调增所得额=450-2500×15%=450-375=75(万元)

(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15×60%=15-9=6(万元)

2500×5‰=12. 5(万元)>15×60%=9(万元)

(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30-170×12%=9.6(万元)

(5)职工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为150×2%=3(万元),实际拨缴3万元,无需调整;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为150×14%=21(万元),实际发生23万元,应调增23-21=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为150×2.5%=3.75(万元),实际发生5万元,应调增5-3.75=1.25万元,三项经费总共调增2+1.25=3.25(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170+75+6+9.6+6+3.25=269.85(万元)

提示:如果采用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2500+70-1100-(670-75)-(480-6)-60-(160-120)-(50-9.6-6)+3.25=269.85(万元)

(7)2013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69.85×25%=67.46(万元)

(1)增值税:

销项税=1000×17%+25.74÷(1+17%)×17%+35.1÷(1+17%)×17%=178.84(万元)

进项税=500×17%+4×17%+(28-6)×17%=89.42(万元)

应纳增值税=178.84-89.42=89.42(万元)

(提示:外购的电力用于集体福利的部分不得抵扣进项税;购进办公用品取得的不是专用发票,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

(2)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000+25.74÷(1+17%)]×30%=306.6(万元)

(3)营业税:

应纳服务业营业税=10×5%=0.5(万元)

(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89.42+306.6+0.5)×(7%+3%)=39.65(万元)

(5)企业所得税:

应税收入=1000+25.74÷(1+17%)+35.1÷(1+17%)+10+4(金融债券利息)=1066(万元)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400(成本)+22(其他业务支出)+15(销售费用)+10(管理费用)+8(财务费用)+306.6(消费税)+0.5(营业税)+39.65(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合同违约金)=804.75(万元)

(提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得扣除。支付滞纳金和行政性罚款5万元不得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066-804.75=261.2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61.25×25%=65.31(万元)

四、综合题

(1)关税=(200000+12000+8000)×20%=44000(元)

每条价格=[(200000+12000+8000+44000+8000÷250×150)÷(1-30%)]÷8000=48(元)

销项税额=51+23.4÷(1+17%)×17%=54.4(万元)

进项税额=6.8+2×7%+48×8000÷10000×17%=13.47(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54.4-13.47=40.93(万元)

(2)根据上面的计算进口的每条价格48元,进口卷烟的消费税税率是30%。

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48×8000×30%+8000÷250×150=120000(元)=12(万元)

销售卷烟的每条的销售额=300÷120÷250×10000=100(元)>50(元),销售的卷烟的消费税适用税率是45%。

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额=300×45%+23.4÷(1+17%)×45%+128×0.015-(8+40-3)×30%=132.42(万元)

(3)应纳城建税=(40.93+132.42)×7%=12.13(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40.93+132.42)×3%=5.2(万元)

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2.13+5.2=17.33(万元)

(4)该企业2012年销售(营业)收入总额=300+23.4÷(1+17%)=320(万元)

(5)投资收益免税,则相关利息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调增10万元。

业务招待费限额:320×0.5%=1.6(万元),小于4×60%=2.4(万元),准予扣除1.6万元,应调增2.4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320×15%=48(万元),实际发生30万元,可以将上年超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结转至本年扣除18万元,即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8万元。

合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8-2.4-10=5.6(万元)

(6)三项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合计=5+25+5-150×18.5%=7.25(万元)

(7)会计利润总额=320+180+20+57.5-120-20-20-100-30-132.42-17.33=137.75(万元)

捐赠扣除限额=137.75×12%=16.53(万元),实际发生20万元,只能扣除16.53万元。纳税调增20-16.53=3.47(万元)

(8)该企业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137.75-57.5-5.6+7.25+6+4+3.47-17.18-20=58.19(万元)

(9)境外所得在国外已纳税额=20÷(1-20%)×20%=5(万元),抵免限额=20÷(1-20%)×25%=6.25,因此境外已纳税部分可以全额扣除,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58.19+20÷(1-20%)]×25%-5-23.4×10%=13.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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