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东省地方性法规汇编第二章:内容与形式

广东省地方性法规汇编第二章:内容与形式

更新时间:2025-09-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条 本省每年举办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应当围绕社会科学普及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的主题,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区域合作,推动社会科学普及资源的整合共享。

第八条 社会科学普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宪法、法律、法规;

(三)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四)岭南文化;

(五)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六)哲学、法学、史学、文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人类学和文艺学等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及应用知识;

(七)社会科学其他相关内容。

第九条 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应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公众,采取下列形式:

(一)举办公益性社会科学论坛、讲座、咨询活动,举办社会科学知识竞赛、展览、文艺演出;(https://www.daowen.com)

(二)定期举办社会科学普及专题活动;

(三)举办巡讲、宣讲活动,开展社会科学知识进基层活动;

(四)编写、制作、出版社会科学普及书刊和电子音像制品;

(五)运用大众媒体及互联网、公共场馆、普及基地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六)开展其他形式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第十条 本省每年举办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应当围绕社会科学普及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的主题,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区域合作,推动社会科学普及资源的整合共享。

建立健全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社会科学普及交流合作机制;鼓励和促进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相关民间团体、学术机构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社会科学普及交流与合作活动;支持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相关机构合作开展社会科学普及人员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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