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的本质是开放。在对话中,我所说的直接指向是“你”,而“你” 的意见乃是向我提出的问题,我的意见就是这一问题的回答,另一方面,我的回答同时也是向“你”所提出的问题,一切对话就是这样围绕着“提问——回答”结构而展开,对话主题的一致性就首先表现为对所提问题的理解。正因如此,对话双方都是为对方所引导的,是“你”的言谈引出了我的言谈,反之也一样,其结果是“对话越是涉及根本问题,对话的进行就越加不受对话者意志的支配。所以一次涉及根本问题的对话永远也不是我们想要进行的对话。”[5]我们无法预见对话的结果,无法预见被称为“真理”的东西,它只在对话的过程中展现,只要对话还在进行,它就继续展现着,真理由此表现为在对话中显现自身的过程。所有这些都表明一次对话具有其本身的精神,而且对话所用的语言在对话中就带有其本身的真实性,也就是说它显示某种今后存在的东西。
在此分析的对话其实已预设了一个前提,这就是他们都使用着同一种语言。这个“同一种语言”不可理解为“同一的语种”,乃至“同一母语”,而是指在同一的此在关系中形成的语言,因此这是一个纯粹的假设。此在关系乃是特定此在的自身的关系,是在特定的情境中形成的关系,这种情境上的区别决定了此在在语言理解上的差别,对他人的理解,因此必须是把他人的语言纳入自己的生活语境中加以理解才有可能,即要把他人的语言“翻译”成自己的语言。在一般意义上的“翻译” 是把对话理解为使用不同语种的人之间的对话。伽达默尔认为,借助翻译完成的不同语言的对话过程,对我们特别有启发。两种语言之间存在着一条天然的鸿沟,这不仅是说它们是用不同的符号系统表达着,而且还意味着对所言及对象的独特理解,这是在特定的生活语境中所形成。例如“走狗”一词在汉语中含有明显贬义的成份,但在西方人眼里,跑动起来的狗尤其可爱。因此在翻译中,仅仅指出另一种语言所指涉的对象还不够,人们还必须把握它的意蕴。翻译的任务,就是尽可能保持原意地把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通过另一种方式重新表达出来。就此而言,翻译就是解释,把所理解的东西解释出来。正因为翻译不仅是“再现”,而且还是“解释”,是翻译者对语言在理解的基础上的重新塑造,这就使得翻译的东西呈现出一种新的风貌。在某种意义上,翻译就是再创造。翻译虽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翻译者和对话者的处境从根本上相同,如果进一步扩展开来,他是与一切“文本”解释者的处境相同。翻译者进行再创造的任务,与任何文本所提出的一般解释学任务之间,只有程度上的而没有性质上的差别。
与前人相比,伽达默尔立足于“对话”对理解的分析更能体现诠释的精神。人们常常忽视对话特殊的结构功能,现实的对话呈现为“提问——回答”的结构模式。即使是在纯粹的阅读中,也要求把被阅读的文本当作对话的一方。正是这一结构,确保了对话双方主题的一致性,因为回答只是展开了的提问,这是理解的重要前提,这无非是说,唯有双方在谈论同一事物的时候,对话以及对话的理解才有可能,并且,这样的理解因其避免了主观任意性而具有客观的意义;对话本质上是平等、宽容的,它要求承认对立意见的合法性,才能使对话成为平等的语言交流;它要求任何一方都不拘泥于自己的成见去倾听对方,使对方的体验能进入“我”的体验之中而成为“我”理解的重要方面;反之一样,由于这种互相渗透,各自的视界不断趋向融合。对话本身还是一种开放性的结构,这种开放并不仅仅意味着对它者的开放,使“你”能够进入“我” 之中,还意味着对历史传统的开放,使历史进入现代,并与现代一起构成“我”的新视界,一同走向未来。伽达默尔曾主张,理解从来不是一种达到所设定的对象的主体行为,而是一种达到效果历史的主体行为。它不把历史认作是已经逝去了的陈迹,而是对现代持续产生作用。它作为“传统”、作为理解的“前结构”,推动且又限制着当代人的理解,并在这基础上把自己的影响延伸到未来。
伽达默尔进一步揭示了对话之所以能被理解的根据。他指出,沟通对话双方的桥梁乃是一种“体验”。据说是黑格尔首次使用了这个词,经由狄尔泰,这个词才获得了一种概念性的功能,到了伽达默尔,这一概念变得至关重要了。与自我意识之反思相对立,这一概念适用于一种“浓缩着的、强化着的意义”,它所指向的是通过上述凝结了的意义而聚合成的统一的“感知整体”。此种“感知”要求对构成意义的东西追溯到它最初的源头,即那个在意识中最初被给定的东西。在这个源头上,体验作为感知的整体表现为体验的统一体。这也就是说,能被称为体验的不是某个现实的自我体验的特殊性,也不单纯是在意识生命之流中短暂流逝的东西,它溶化于生命运动的整体,并由于生命运动而成为不断更新的统一体。从中显示了理解的真正奥秘:理解者感知着语言所展示的被理解的经验和体验,通过此一感知达到构成意义的源头,这个源头便是一切理解的共同基础。不同理解者对这一最初构成意义的东西之再体验因之而具有某种共同性,并且,就体验而言,理解者通过语言与已逝去的意义构成物形成一种直接性关联,一种新的体验统一体。我们能够相互理解的秘密便在于此——我们的体验超越时空,在构成意义的源头上达到了统一。(https://www.daowen.com)
伽达默尔从对话中提炼出来“提问——回答”的结构,须得在一个更为广泛的意义上来理解,即把一切对“文本”的理解都看作是文本与理解者的对话,这样,这种问答式的结构就表现为是整个诠释现象中所包含的一种普遍的结构,成为一种“问答的逻辑”。在这个结构中,文本被视为向解释者所提出的问题,正因为它提出了问题,才成为理解的对象,而理解文本也就是理解了这个问题。我们的理解乃是对所提问题的回答。在回答问题中,我们敞开了自己的意义,即我们所理解到的东西。
但是,我们所面对的文本并没有向我们直接提出问题,相反地,它的存在首先是作为一种回答,确切地说,是作为以前所提出的问题之回答,因此,我们在此所回答的问题,乃是我们自己所提出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提出问题,而只是“重建以留传下来的文本为其回答的问题”[6]。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与文本回答的是同一个问题,或者说是继续回答文本所回答的问题。然此一“重建”是我们自己在重建,这意味着,重建的问题已不是处于其原来的视界中,而是在我们的视界中重建的问题。由于视界的不同,重建的问题必定与原初的问题有着某种区别,这种区别表明了一切“重建”都变成了我们在自己视界中的提问。不言而喻,我们的回答针对着被重建的问题,因此,我们对文本意义的理解,作为对重建的问题之回答,就打上了理解者的烙印。在这里,问题与理解之间存在的密切关系就是赋予解释学经验以真正方向的东西。它植根于文本之中,无论是问题的重建还是对重建的问题的理解,都以文本为基础,一切理解,归根结底都是对文本的理解,所理解的是文本向我们敞开的意义。就此而言,它不同于单纯的重新创造意义,但理解又不是纯粹的再现文本的意义,它通过问题的重建融入了新的意义,也就是在新的视界中所理解的意义。因此,理解过程就是意义的创造过程。
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意义在于揭示了人们理解现象中富有启发意义的内容,如理解的历史性。人们对历史性的理解一般只指主体的历史性,而伽达默尔不仅指主体,而且还包括了对象的历史性,同样的对象在不同时空中所实现的意义不尽相同,这就把对历史性的理解推到了本体论的深度,并拓宽了历史性的涵盖面。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注重对同一个对象本文产生不同理解的可能,这固然有其意义,但与此同时,他忽略了对理解活动价值标准问题的研究。事实上,面对同一文本当然会产生不同的理解,但在这些不同理解之间仍应有衡量高低的标准存在。其次,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只考虑了语言因素对人们理解活动的影响,没有考虑到语言之外的其它因素,尤其是社会因素对理解活动的重大影响,这不能不说也是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一个明显而致命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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