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利·费什是美国当代读者反应批评的重要理论家。他所提出的“阐释共同体”的观点尤其具有独特的内涵。费什指出,“意义既不是确定的以及稳定的文本特征,也不是受约束或者说独立的读者所具备的属性,而是由阐释共同体所赋予的。”[7]阐释共同体的提出始于一种现实的理论需要,即在否定读者反应受文本形式或文本中作者意图的控制之后,如何给阅读活动中的两类普遍现象以合理的解释:其一,在阅读两部不同的文本时,同一个读者会有不同的阐释行为,这不是由于不同的文本的先在意图或文本结构所形成的吗?其二,不同的读者在阅读一部相同的文本时有相似的行为,这难道不恰恰证明了总有某种独立于阐释并产生了阐释行为的东西存在吗?单个读者经验中的阐释似乎都证明了先在的文本和先在的意图的存在。费什将这些现象的产生归于读者所应用的阐释策略的功能而非文本的功能。他反对传统的中立读者的观点,认为不存在那种中立的纯粹感知行为。读者的任何反应都建立在一定的阐释策略基础之上。他认为阐释策略不是在阅读之后才发挥作用,它们本身就是阅读的形态。而且正因为它们本身就是阅读的形态,它们将自己的形态赋予文本,创造文本,而不是如通常所说的那样从文本中产生。[8]
费什指出,如果同一个读者对于两首诗歌的读法不同,“那不是因为这两首诗的形式结构唤起了不同的阐释策略,而是他用不同阐释策略的意向产生出了不同的形式结构。这也就是说,这两首诗的不同是他已认定它们将不同。”[9]不同读者采用了不同的阐释策略,即使面对相同的文本也会产生出“不同”的文本。因此,尽管我们可能都读过《荒原》,但我们阅读的不可能是同一首诗,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在读自己所创造的那首诗。相反地,采用相似的阐释策略的读者,将采取大致同样的阐释步骤,由此而获得对同一文本一致的意见。这种一致意见,常会被错误地看成了诗歌文本独立存在于阐释行为之外的证据。而事实上,这种一致是由同一阐释策略创造,因此,关于文本的“相同”或“不同” 是虚构的概念。
然而,面对“同一”文本时,众多读者何以会选择采用相同的阐释策略?这一选择是否具有必然性?费什认为面对“同一”文本,读者并不是非得执行某一特定的阐释策略,他可以选择另一套阐释策略,而选择另一套策略就可能产生另一种文本。并不是读者面对同一文本采用了相同的策略,而是说“同一”文本是两个或多个读者采用了相同或者相似阐释策略的产物。这个能产生“同一”文本的采用相似阐释策略的读者集合就构成了一个“阐释的共同体”。费什对其理论的这一核心概念做出如下表述:“(阐释共同体)不是指一群拥有相同观点的单个读者,而是指拥有一群单个读者的一种观点或一种组织经验的方式,即它所假定的各种区别、理解范畴以及贴切与否的规定构成该集体成员的共同意识。因此,这些成员不再是单独的读者,而变成了集体财产,因为他们已经置身于这个集体的事业之中。正因为如此,这种由集体构成的阐释者反过来构成基本相似的文本,当然这种相似性不应该归之于文本自身的特征,而应该归之于阐释活动的集体性。”[10]显然,阐释共同体强调的不是指一群拥有共有阐释策略的读者,而是由一群读者共同分享的同一套阐释策略。阐释策略是阐释共同体的基础和具体形式。阐释共同体的存在,被费什看成是众多批评流派产生分歧的最根本的原因。每一共同体都根据自己阐释策略来理解文本,身处不同阐释共同体中的人比人对相同的文本产生差异性的反应。结果,每个共同体都认为对方没有正确理解真正的文本,争论就由此产生。文本意义之所以不可穷尽,并不是单个读者的任意创造,而是因为存在无数的阐释集体。每一个阐释集体拥有各自的阐释规则,组成各自的意义制约因素,在各自的阅读活动中“创造”各自的文学文本。由于采用相同的阐释策略,属于同一共同体的不同读者对意义的阐释具有稳定性。如此,阐释共同体的提出使费什得以在文本之外为读者反应的一致性找到了一个理论上的依据。
读者反应理论所提出的“期待视野”、“阐释共同体”等概念对理解媒介意义的生产极具启发性,因而被一些学者归入媒介批评的范畴,赋予其媒介批评方法论的意义。因为在新闻传播领域,“任何一个事件的被解读,总是和当时的政治背景相关,背景中的主流话语影响着事件此时的意义。利用背景中的主流话语使被报道的事件更具有影响力,这是媒介通常的做法。”[11]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受众作为一种广泛性、客观性的存在,作为传播活动的起始点与最终归宿的对象,其媒体认知对新闻传播施加的影响越来越大,在媒体意义的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与日俱增。接受理论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视野融合”,只有读者的期待视野与媒介文本相融合,才能谈得上接受和理解。读者的期待视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僵化之物,它因人而异,因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因此,媒介在传播信息时,就应该考虑到当下时代受众的期待视野,考虑到当下时代受众的审美趣味和接受水平。这里所谓受众的期待视野,既包括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情操、审美趣味,也包括人们的直觉能力和接受水平等等。在接受理论中,受众的地位超过了传播者的地位,受众是没参与文本创作的传播者。这为新闻民主提供了最充分的理论依据,而新闻民主则是社会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受众对媒介的解读就是对信息的创造,读者就是作者,如此一来,读者头脑的一片空白显然不行。这就要求受众有一定的思想、道德、文化等方面的修养,有一定的接受能力和理解能力。而这需要通过一定的媒介素养教育才能够得以实现。
【注释】
[1]《出版者前言》,[联邦德国]H·R·姚斯、[美]R·C·霍拉勃著:《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页。
[2]转引自:[联邦德国]H·R·姚斯、[美]R·C·霍拉勃著:《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页。
[3]转引自:《出版者前言》,[联邦德国]H·R·姚斯、[美]R·C·霍拉勃著:《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页。
[4][联邦德国]伽达默尔、姚介厚:《论科学中的哲学要素和哲学的科学特性》,《哲学译丛》,1986年第3期。(www.daowen.com)
[5][联邦德国]伽达默尔、慎之:《语言作为解释学经验的媒介》,《哲学译丛》,1986年第3期。
[6][联邦德国]伽达默尔、张金言:《问答的逻辑》,《哲学译丛》,1986 年第3期。
[7]转引自李岩:《意识形态下的大众传播活动秩序——主导性话语与职业性话语共存现象分析》,《新闻与传播评论》(2003年卷)。
[8]转引自郝庆春:《斯坦利·费什“读者反应理论”简析》,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
[9]Stanley E.Fish,”Interpreting the Varion”,See Reader—Response Criticism,p.180.
[10]转引自郝庆春:《斯坦利·费什“读者反应理论”简析》,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
[11]李岩:《媒介批评:立场、范畴、命题、方式》,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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