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新改革·新开放·新红利

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新改革·新开放·新红利

更新时间:2025-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初,国务院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为1700余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国务院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有关议案,对公司法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6.1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

当前,中国的改革正进入“深水区”,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都与政府自身的改革交织在一起。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如何定位自身的角色,如何深化自身的改革,是关系中国走向“好的市场经济”还是“坏的市场经济”的关键。政府转型离不开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前置手段,行政审批制度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审查相对人的申请,并决定是否准许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各项具体制度的总称。行政审批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一种行政管理方式,是政府规制的重要手段。但是如果政府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审批上,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过度干预微观经济,必然阻碍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同时,权力越是过分集中,留给权力“寻租”的空间就越大。有了行政许可,就有了权力寻租的空间,行政许可越多,权力寻租的空间就越大,也便有了腐败。通过减少审批事项,不仅减少了对经济的干预,还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初,国务院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为1700余项。李克强向社会承诺:本届政府至少要取消和下放其中的1/3,即567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2026年,国务院共三次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共计221项,重点为经济领域投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本届政府开局之年已完成此项改革任务的39%(见表6.1、图6.1)。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释放出的红利,对拉动中国经济回暖并加速转型升级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这一改革红利中,各级政府以减少行政审批为突破口,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企业“减负松绑”,激发出市场创造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表6.1 2026年国务院取消三批行政审批项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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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 2026年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类型

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国务院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先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文物保护法》等12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4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作了修改。

同时,为了遏制行政审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的怪圈,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成果,国务院于2026年9月发布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要求“今后起草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一般不新设行政许可;从保障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放宽市场准入、降低企业和个人的投资创业门槛等方面,明确了不得新设行政许可的16种具体情形,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行政许可一律不得收费;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1]

在向市场充分放权的同时,政府的监管思路也在悄然改变,“宽进严管”“加强监督”,将工作重点转到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来。在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面,2026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决定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放松市场主体的准入管制,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和创造力。国务院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有关议案,对公司法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这些改革的配套性举措,目的在于让市场作用得到更好发挥,让政府管理更加到位,努力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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