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文人们一直认为要掌握诗词格律的形式技术,只需要熟读唐诗三百首,就会自然而然地解决。实践证明,这种方法能起到一定的作用,特别是在启发初学者吟读和创作的愿望上效果明显。然而再深下去掌握格律诗的平仄排列就会遇到很大的麻烦,让很多人望而却步。沙地在几十年的教学实践中总结出了一整套格律诗教学的新方法,在并不多的时间内能够确切地掌握诗词格律的基本技术知识。
一、“诗喉”“诗尾”竖读法
古人在对各种格律体诗诗句观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诗喉”的概念。它是为格律体诗句第二字命名的。为了方便论述,我们以下列第一组诗例来说明“诗喉”竖读的方法。
诗例(一)绝句


①沙地.萨氏诗词格律ABCD[M].北京:知识出版社,1990:62.
②沙地.萨氏诗词格律ABCD[M].北京:知识出版社,1990:63.
③夏松凉,夏逸陶.唐诗三百首译评[M].青岛: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1999:438.

①沙地.萨氏诗词格律ABCD[M].北京:知识出版社,1990:64.
诗例(二)律诗

②沙地.萨氏诗词格律ABCD[M].北京:知识出版社,1990:66.

①管士光.李白诗集新注[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4:373.

①夏松凉,夏逸陶.唐诗三百首译评[M].青岛: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1999:311.
古人把五言或七言律句中每一句的第二个字称为“诗喉”,足以说明古人对诗句第二个字的重视,譬之为人的咽喉,诗为心声,“诗喉”出了毛病,心声自然难以顺畅。因此古人说:“‘诗喉’一错,全局皆乱。”
按照现代汉语的书写习惯,每句诗从左到右横写一行。绝句写为四行,律诗排成八行,每首格律诗的第二个字都是“诗喉”,由上而下构成一条“诗喉”竖读行列,用于快速检查审定一首诗是否基本合乎律体的要求。有人对1000首由唐代到清代的五言、七言格律诗进行了统计,符合格律诗规范,只在“诗喉”位置出现了改换平仄声的,不足10例。这千分之十的古人之作,特别是唐代格律体诗刚定型,“古体”和“近体”同时存在,“诗喉”和其他部位的平仄“出规”,只是按格律规则说的,如按当时古、近体诗同时并存的情况来说,古近体混合的诗肯定不少。沙地主张,古人的格律体诗,可以在一首诗中有一两个平仄声“出律”,甚至是“诗喉”或两字尾关键部位平仄声“出规”,只要整体上合律,就应当承认是格律体诗。如果有三四处“出规”,甚至有一两个非律句,或者不是按照格律体诗规范排列格式,应当属于古体诗。古人在格律体诗中,由于受古体诗的影响,可以在个别平仄声字上,甚至在“诗喉”位置上“出律”,但今人不可效仿,不得改变格律体诗规定的平仄声。
“诗喉”竖读行列,只有两种排列格式:
五言、七言绝句,“诗喉”为“平仄仄平”或“仄平平仄”(见诗例一)。
五言、七言律诗,“诗喉”为“平仄仄平,平仄仄平”或“仄平平仄,仄平平仄”。
从诗例(一)第一、二格式五言、七言绝句可以看出,格律体五言诗和七言诗同位律诗的“诗喉”,平仄一定相反。七言律句“诗喉”后面五个字就是同位的五言律句,我们可以扩大古人对“诗喉”定位的范围,将七言律句第二和第四字都看作不能改变平仄声的“诗喉”。这样七言格律体诗就有了第二、第四两个“诗喉竖读行列”,为检查和审定一首七言律体式的格律增加了一倍的准确率。
除“诗喉”可以检查是否合律的问题外,“诗尾竖读法”简称“两字尾”与“诗喉竖读”相配合,也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方法。两字尾是指格律体诗句的最后两个字,对五言诗来说是第四、第五两字,对七言诗来说就是第六、第七两字。
诗例(二):律诗第一和第二两种格式的五律和七律,只有四种同位的“两字尾”:A句和a句的“两字尾”为“仄仄”;B句和b句的“两字尾”为“平平”;C句和c句的“两字尾”为“平仄”;D句和d句的“两字尾”为“仄平”。这四种“两字尾”分为“平声韵两字尾”和“仄声脚两字尾”两类。(https://www.daowen.com)
(1)B、b句和D、d句是“平声韵两字尾”,在律句、对仗和联句中是“下联”和“对句”,在声律、节奏上是“阳声句”。在格律体诗第一和第二格式中,“平声韵两字尾”只能在第二、四、六、八句和长律的双数句末。“平声韵两字尾”B句的“平平”,D句的“仄平”与各句的“诗喉”一样,在任何情况下,其平仄声不能改变。传统诗法中的二、四、六分明,实际使用中需要分明,有时不一定分明,使得读者很难把握。沙地运用古人的“诗喉”(及扩大了的“诗喉”)和“平声韵两字尾”相结合,使读者不仅可以会意,而且可以言传。
(2)A、a句和C、c句是“仄声脚两字尾”,在律句、对仗和联句中是“上联”和“起句”,在声律、节奏上是“阴声句”。在格律体诗的第一和第二格式中,“仄声脚两字尾”只能在一、三、五、七句和长律的单数句末;在第三和第四格式中,第一句由B、b句式D、d句具有平声韵尾的律句取代之后,“仄声脚两字尾”,只出现在第三、五、七句的句末。“仄声脚两字尾”的第二字固定为仄声,与“诗喉”平仄等同,不能改变。“仄声脚两字尾”的第一字,即五言诗第四字,七言诗第六字,在一定条件下,平仄可以改变,古人所说的“二、四、六分明”,就是A、a句“仄仄”和C、c句“平仄”这两个“两字尾”的第一字上有时不“分明”。“仄声脚两字尾”第一字平仄改变的方法如下:
(一)A句“两字尾”本句“补仄”
A、a句“两字尾”第一字仄声改平声,必须在本句“三字尾”的第一字上“补仄”,例如五言a句(—)— — | | 改为a2— — | — |。七言律诗A句 (|) |(—) — — | |改为 A2 (|) | — — | — |。
(二)C句“两字尾”D句“补平”
C、c句“两字尾”第一字c句第四字,或c句第三字平声改仄声,必须在下联D、d句“三字尾”第一字上“补平”,例如:五言c句(|) | — — |,下联 d句— — || △,如果c句改变为c2 (|) | | — |。或改为 c3句式(|) | — | |,均由下联的d句“补平”改为“d3 — — — | △”。但是c2句下联d亦可不“补平”,c3句或c4句(|) | | | |的下联d句第三字必须改为平声“补平”。实际上c4诗例古今都很少用。
二、“双平相联主调”理论
通过前面所讲“平仄长竿”“双声长竿”和“诗喉、诗尾竖读法”的知识,我们知道了格律体诗的格律形式和技术方面是较为复杂的,它涉及诗句的排列、平仄、粘对的音律节奏。要写出好的格律体诗,只有这些是不够的,还应当在遣词造句中讲究表达诗意的艺术方法和引用古典等内容。由于这种复杂的格律技术要求和历史上形成的诗律与诗意“合二为一”的传统学习方法,流传至今的“熟读唐诗三百首”便成了真正掌握诗词格律技术的唯一途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成了解决一切诗词格律技术的传统正确答案。美化对诗词格律的“一知半解”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种传统的诗法,只有经历了千辛万苦才能精通诗词格律,致使一些有心学习诗词格律的人,读了这些按传统方法介绍诗词格律的书后,深知老一代劝告“莫学作格律诗词”的话,是真心的经验之谈。但有些人一旦真正掌握了传统诗词格律,就会使他成为格律体诗和新诗两者兼备的诗人,对格律体诗词更加热爱。
沙地经过潜心研究和大量教学实践,提出了“双平相联主调”理论,较好地解决了诗词格律难学的问题,使广大新诗作者和青少年诗词爱好者能轻而易举地掌握这一理论,轻松地学会学好诗词格律这门并不玄妙的基础知识。
应用“双平相联主调”为中心,将唐代以来千万首格律体诗,统一归纳为abcd四个基本五言律句,平行扩展为ABCD四个七言基本律诗句,纵列扩展为十种合律句,共同组成五言、七言各四种律诗和四种绝句的固定格式。除此之外,既无其他律句,也无非律体诗。下面介绍“双平相联主调”理论在各句中的位置,请看下面的诗例:
诗例(一) 登北固山无传上人小楼 [元] 萨都剌 (上平声十五删韵)

①沙地.萨氏诗词格律ABCD[M].北京:知识出版社,1990:109.
诗例(二) 早发白帝城 [唐] 李白

②周啸天.唐诗鉴赏辞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89.
诗例(三) 清明 [宋] 高菊卿

③谢成明,张华.唐宋诗词名句鉴赏辞典[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0:298.
诗例(四) 春望 [唐] 杜甫

①夏松凉,夏逸陶.唐诗三百首译评[M].青岛: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1999:206.
从以上四首格律体诗可以看出,每一句都有两个相联的平声(C2句除外),这两个平声就是这句诗在声韵节奏中的主调。很多朗诵古诗的人或为古诗词谱写歌曲的人,或演唱者,对双平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造成了对古诗词的声韵和节奏理解以及表达缺乏中国古诗词的韵味。沙地认为“双平相联主调”理论是存在于中国的传统诗词格律之中的固有规律,是唐代由“古体诗”发展和完成的“近体诗”内在的规律。在唐代“双平相联主调”为尽人皆知的吟诵常识,没有人认为有必要把它作为理论来论述。这是因为唐代诗词吟诵和音乐伴奏尚没脱节,生活语言自然节奏和诗词语言也基本一致,诗词只是经过诗意内容精练美化,稍有夸张的普通语言。作为格律诗句基本和中心的“双平相联主调”,在吟唱中人人皆知为自然音。由于后来诗词文言如故,生活语言变化,因而诗词语言和生活语言脱节,诗词又脱离了音乐,从而完全模糊了对诗句中“双平相联主调”的意识,而只是在具体的句子中提出一些像“孤平”“拗救”等,由此违背了“双平相联主调”对各律句统一的总规律,而表现在具体的一个句子上的问题。“双平相联主调”理论的提出,目的就是恢复唐代这种“自在”的规律意识,增强诗词爱好者“自觉”的规律意识,促进格律体诗的普及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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