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成都市实验中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成都市实验中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时间:2023-04-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岗位津贴实行封闭运行,按照发放标准及办法按月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扣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经成华区教育局同意在区内学校支教人员,或是人事科核准的借用人员,奖励性绩效在用人单位发放;其余外借人员原则上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成都市实验中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教代会2017年7月4日通过)

为认真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学校的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成都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试行办法》《成华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和《成华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具体操作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

1.基础性绩效工资分为岗位津贴及农村远郊薄弱学校教师补贴两部分。就非农村远郊薄弱学校教师而言,基础性绩效就是岗位津贴(以下简称岗位津贴)。岗位津贴实行封闭运行,按照发放标准及办法按月发放。

2.岗位津贴为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及工作量的岗位津补贴。岗位津贴发放为:完成满工作量且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岗位津贴;未满工作量者按工作量比例扣发岗位津贴;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扣减次年3个月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扣发部分可计入工作量津贴发放。教师上课12节(或14节)/周为满工作量,周课时A类10~11节(或B类12~13节)不减发绩效工资,工作量A类低于10节(或B类12节)/周的,按以下标准相应减发:

(1)9节(或11节)/周: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80%标准执行

(2)8节(或10节)/周: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标准执行

(3)7节(或9节)/周: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60%标准执行

(4)6节(或8节)/周: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标准执行

(5)5节(或7节)/周: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标准执行

(6)4节(或6节)/周: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30%标准执行

(7)3节(或5节)及以下/周: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标准执行

(注:工作量不满的除在基础性绩效中按相应标准减发外,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中按基础性绩效工资减发的总额再进行减发,直至减完为止。)

3.考虑到学科的属性或特性,可把学科分成A、B两类:A类包括初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高中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物理、理科化学、理科生物、文科政治、文科历史、文科地理;其余学科为B类。班主任按6节工作量计算。

4.教师在履职过程中出现工作懈怠或失误,学校参照相关制度做出处理。涉及经济处罚的,则可在岗位津贴中扣除。

5.当月事假累计2天及以内的每天以50元的标准在岗位津贴中扣除,3至6天(含6天)的每天以100元的标准在岗位津贴中扣除,超过7天不足10天(按耽误的教学日计算,下同)的,次月扣发岗位津贴50%;当月事假累计10天及以上或旷工2天(旷课4节)及以上的,次月扣发全部岗位津贴。

6.当年病假累计110天及以内的以每天40元的标准在岗位津贴中扣除,超过5个月或110天(以耽误的教学日计算,下同)的,从其累计超过5个月或110天起扣发岗位津贴,扣发额度为耽搁部分的岗位津贴(每月按22个教学日计算),重大疾病除外。

女同志的妊娠和产假期间,凡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岗位津贴按规定标准发放;产假期满,经学校批准延长假期的,至恢复上班当月,岗位津贴按60%计发(按连续的实际假期数计算,每天的岗位津贴为本人月津贴的1/30)。

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不请假或告假后不履行手续者视为旷工;不符合手续的病假视为事假,情况不实的病假和事假视为旷工。

7.因公出差或开会视为正常上班;经学校批准或公派带薪脱产培训(学历培训除外)学习人员,培训期间未出现违法、违规或脱课行为,岗位津贴全额发放;公派到外地、外校支教人员由受援学校给予考核,若完成了足量工作并达称职要求的,则全额享受岗位津贴。

对外出学习进修或派往外地、外校支教的教师若出现违规、违纪、旷工、旷课的情况,由培训机构或受援学校介绍情况(到我校),参照以上意见在次学期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离职参加学历培训的教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或参训前与学校的约定处理。

8.教职工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处理,其岗位津贴发放办法参照成都市成人发〔2008〕40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奖励性绩效

奖励性绩效的总额以成华区教育局划拨给学校可支配的金额为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校级干部(包括中层干部)奖励性绩效、班主任(包括年级组长)津贴、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津贴、工作量津贴、工作实绩奖(包括教育教学质量奖、教育教学科研业绩奖、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奖等)、全区教育教学综合考核奖,由成华区教育局按一定标准总量拨发给学校,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细则进行发放。(www.daowen.com)

严重违反师德,经查实受到纪律处分的,视其轻重酌情扣发奖励性绩效,情节严重者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扣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

经成华区教育局同意在区内学校支教人员,或是人事科核准的借用人员,奖励性绩效在用人单位发放;其余外借人员原则上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奖励性绩效

校长奖励性绩效由成华区教育局根据成华区学校校级干部年度考核及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并发放。副校长奖励性绩效的系数,以校长奖励性绩效系数为标准,按成华区教育局对校长年度考核的结果,分别递减0.2、0.4、0.6个系数;班子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所有校级干部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中层干部奖励性绩效:校长的考核等级为“称职”,则中层副职的津贴是班主任基本津贴的1.1倍,中层正职的津贴是班主任基本津贴的1.3倍;如果校长的考核等级为“优秀”,则中层干部的津贴系数在前等级的基础上依次上浮0.2;如果校长考核等级为“不称职”,则中层干部对应班子考核等级的“基本称职”“称职”“优秀”来确定津贴系数。

班子考核等次,结合学校年度干部考核及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结果,由成华区教育局确定。

2.班主任(年级组长)津贴

班主任津贴总量按照不低于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5%的额度单项核发。班主任津贴年总量除以班主任总人数(含年级组长),再除以10(个月),则为班主任月均津贴。将班主任津贴分为固定津贴和考核津贴两部分,固定津贴为平均量的70%,按月发放;余下部分为考核津贴,根据德育处既定的对班主任个人或班级管理的考核标准以学期为单位考核发放,总额控制。年级组长津贴为班主任津贴的1.5倍(不再另计课时),发放参照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进行。

3.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津贴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津贴每月平均200元,按考核结果,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核发。

4.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津贴总量原则上控制在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0%内核发。个别行政职员因岗位工作量大或贡献较大,可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绩效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增资量。

5.工作实绩奖

(1)教育教学质量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奖励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综合能力发展,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帮助学困生或其他教育教学取得突出成果的奖励情况。教育教学成果奖由学校行政考核,按学年度发放。具体奖励的项目和方案另行规定。

(2)教育教学科研业绩奖。教育教学科研业绩奖包括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指导学生竞赛、论文和科研成果获奖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奖励的项目和方案另案规定,奖励额度控制在5%以内。

(3)教职工综合考核奖。学校对教职工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期末或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不享受此奖。具体的奖励额度是学校奖励性绩效年度总量中减去其他各项奖励支出后的余下部分,具体的奖励办法由学校根据考核等级并参考平时考勤情况确定奖励等级和标准。“综合考核奖”在期末发放。

6.全区教育教学综合考核奖

全区教育教学综合考核奖由成华区教育局根据对学校综合考核情况统一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不享受此项奖。

三、说明

1.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在学期(正常教学日)中使用,即公休假和寒暑假没有奖励性绩效。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为学校年度封闭运行。每月上报核定,年终在总量内结算。

3.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群众意见或具体实际,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有权在原则下实施微调或细则补充。重大变动须交教职工讨论、教代会审议通过,由绩效考核小组付诸实施。

4.补充办法从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5.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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