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三 《海行总载》国译本收录文献目录

附表三 《海行总载》国译本收录文献目录

编 号 文献篇目名 作 者 年 代
1 奉使日本作诗 郑梦周 1377
2 海东诸国记 申叔舟 1471
3 海槎录 金诚一 1590
4 海游录上、下 申维翰 1719
5 看羊录 姜 沆 1599
6 海槎录 庆 暹 1606
7 东槎上日录 吴允谦 1617
8 扶桑录 李景稷 1617
9 东槎录 姜弘重 1624
10 丙子日本日记 任 絖 1636
11 漂舟录 李志恒 未详
12 海槎录、槎上录 金世濂 1636
13 东槎录 黄  1636
14 东槎录 赵  1643
15 海槎录 申 濡 1643
16 癸未东槎日记 未 详 1643
17 扶桑录 南龙翼 1655
18 闻见别录 南龙翼 1655
19 东槎录 洪禹载 1682
20 东槎日录 金指南 1682
21 海槎日记 赵 曮 1763
22 日本行录 宋希璟 1420
23 日本往还日记 黄 慎 1596
24 海上录 郑希得 1597
25 锦溪日记 鲁认 1599
26 东槎日记 任守干 1711
27 奉使日本时闻见录 曹命采 1747
28 东槎录 柳相弼 1811
29 日东记游 金绮秀 1876
30 日槎集略 李宪永 1881
31 使和记略 朴泳孝 1882
32 东槎漫录 朴戴阳 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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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葛兆光《文化间的比赛:朝鲜赴日通信使文献的意义》,载《中华文史论丛》,2014年第2期,第1—62页。

(2) 韩国学者姜周镇曾对李朝朝鲜赴日使行情况进行统计,共统计出79次使行活动,参见姜周镇《〈海行总载〉解题》,收在[韩]民族文化促进会编《国译海行总载》,民族文化文库刊行会,1974—1981年出版,第一册,第3—28页。笔者在姜教授研究的基础上,重新检索朝鲜王朝实录进行统计并核对,对该统计结果进行了修订。

(3) 朝鲜古书刊行会编《海行总载》(1—4册),朝鲜古书刊行会,1914年出版。

(4) “前后信使,毋论使臣员役,多有日记者。洪尚书启禧,广加搜集,名以《海行总载》。徐副学命膺翻誊之,题以《息波录》,合为六十一编,以为行中考阅之资。及其递任也,尽送于余。”见赵曮《海槎日记》,收在前引《国译海行总载》,民族文化文库刊行会,1974—1981年出版,第七册,附录第6页。

(5) [韩]民族文化促进会编《国译海行总载》,(1—12册),民族文化文库刊行会,1974—1981年出版。

(6) 辛基秀、仲尾宏编《(善邻友好的记录)大系朝鲜通信使》(1—8册),[日]明石书店,1994年出版。

(7) 首尔大学图书馆《奎章阁资料丛书·通信使誊录》,(出版社),1991年出版。

(8) 日韩学者集中讨论通信使文献的主要著述有:(1)李进熙著《李朝的通信使——江户时代的日本与朝鲜》,讲谈社,1976年出版;(2)辛基秀著《江户时代的朝鲜通信使》,每日新闻社,1979年出版;(3)上田正昭编《朝鲜通信使——关注善邻和友好》,明石书店,1995年出版;(4)李元植著《朝鲜通信使研究》,思文阁,1997年出版;(5)高正晴子著《朝鲜通信使的响应》,明石书店,2001年出版;(6)郑章植著《使行录所见朝鲜通信使的日本观——江户时代日朝关系》,明石书店,2006年出版;(7)夫马进著、伍跃译《朝鲜燕行使和朝鲜通信使——使节视野中的中国日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相关论文则有:姜周镇《〈海行总载〉解题》,收在前引民族文化促进会编《国译海行总载》,第一册,第3—28页。苏在英《〈海行总载〉的作品论》,《慕山学报》,1998年第10期,第381—402页。

(9) 其中较具代表性的研究专著有:李惠成()著《朝鲜通信使的文学》,梨花女大出版部,1996年出版;宋成哲()著《朝鲜通信使与日本的沟通〈友情与背叛的五百年〉》,东亚西亚出版社,2006年出版;曹奎立()等编《朝鲜通信使使行录研究丛书》(1—13),学古房,2008年出版。研究论文有:韩泰文《通过通信使往来展开的韩日文化交流》,载《韩民族语文学》第45卷,韩民族语文学会,2004年,第421—448页;权五凤()《日本江户幕府通过朝鲜使行对韩国儒学的接受》,载《安东汉文学论集》第2卷,安东汉文学会,1991年,第789—813页;金泰准()《冲击和调和:18世纪韩日文化交流的面貌—以江关笔谈为中心—》,载《东方文化比较研究丛书》第2卷,韩国东方文化比较研究会,1992年,第735—767页;甘宪华()《朝鲜通信使的绘画交流:以17、18世纪为中心》,载《东北亚文化研究》第一辑,东北亚文学会,2001年,第83—115页;孙承喆《朝鲜时代对日本天皇观之类型方面的考察》,载《史学研究》第50期,韩国史学会,1995年,第217—249页;河宇凤《元重举的日本认识》,载《李基白先生古稀纪念论文集》,1994年,第1228—1264页;李元植《由通信使记录看对日本的认识》,载《国史馆论丛》第76辑,1997年,第292—312页;张荣哲()《对朝鲜通信使仪礼性的考察》,载《教育理论与实践》第9辑,庆南大学校教育问题研究所,1999年,第233—249页;河宇凤《朝鲜时代的通信使外交和仪礼问题》,载《朝鲜时代史学报》第58卷,2011年,第65—95页;具智贤《17世纪通信使笔谈中出现的韩日间书籍交流的情况》,载《韩国汉文学研究》第47期,2011年,第527—551页;李敬元()《朝鲜通信使随行乐队的音乐活动考》,载《韩国音乐学论集》第2卷,韩国音乐史学会,1994年,第325—369页;李正恩()《朝鲜通信使随行画员研究》,庆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金德真()《1763年通信使的使行费用的规模和意义》,载《历史学研究(原《全南史学》)》第25卷,湖南史学会(原全南史学会),2005年,第105—144页;金尚朝()《青泉申维翰的日本认识和对雨森芳洲的理解》,载《瀛洲语文》第23卷,瀛洲语文学会,2012年,第311—337页;鲁成焕《朝鲜通信使与日本的端午节》,载《日本文化学报》第33卷,韩国日本文化学会,2007年,第259—279页。

(10) 见庆暹《海槎录》,收在前引民族文化促进会编《国译海行总载》,第二册,附录第37页。

(11) 同上,附录第45页。

(12) 见申维瀚《海游录》,收在前引民族文化促进会编《国译海行总载》,第二册,附录第10—11页。

(13) 见任守干《东槎日记》,收在前引民族文化促进会编《国译海行总载》,第九册,附录第86页。

(14) 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422—532页。

(15) 藏书号:古朝90-2。

(16) 见前引《大系朝鲜通信使》,第五册,第135—175页。

(17) 崔兴壁《书挹翠轩诗抄卷首》言:“罗、丽迄我朝,多文章大家数。崔文昌公尝隐遯焉,其后五百年有李翰林仁老,又二百年有挹翠轩,又三百年有申青泉维翰。”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续编第95册,第592页。

(18) 此处申维瀚生平情况,据申维瀚的年谱、行状、世家、遗事、言行实录、墓志铭等资料进行概要整理,这些资料均收在申维瀚《青泉集》附录中,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539—562页。

(19) 本节引自申维瀚《海游录》的原文,均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故不再一一进行脚注,而以“(页码)”的形式直接在文中标出。

(20) “太学头林信笃率其两子信充、信智即来请见。……其祖曰道春,父曰恕,世掌日本文学,凡为国用词翰,皆出于其家。为门徒而被荐食禄者数十人。然观其文笔,拙朴不成样。日本官爵皆世袭,虽有高才邃学,不得望信笃于床下,可笑。”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478页。

(21) “国中文才,多在童稚。大阪之水足童子,年十四,北山童子,年十五,倭京之明石景凤,年十八,江都之河口皞,年十七。无论所读述已富,皆貌如玉雪,视瞻端正,言动安详,似礼法中人。盖其气禀之清明,得之江山,而卒不免于政教之镕铸,可使明珠化为燕石耳。”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525页。

(22) 《浪花女儿曲》和《男娼词》,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462—464页。

(23) 事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435—437页。

(24) 申维瀚墓志铭中有言:“节义则赴使日本斥岛主私礼,却彼国例币,以死自誓,始立后来不易之节。”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562页。

(25) 姜在彦日文译注本《海游录:朝鲜通信使の日本纪行》,[日]平凡社,1974年。

(26) 收在林基中编《燕行录全集》,[韩]东国大学校出版部,2001年,第五十九册。

(27) 此处洪景海生平情况,根据《朝鲜王朝实录》所载其人相关记录概要整理而来。

(28) 收在[韩]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国译海行总载》,民族文化文库刊行会,1974—1981年,第十册,附录第1—61页。

(29) 本节引自洪景海《随槎日录》的原文,均见前引《燕行录全集》第五十九册,故不再一一进行脚注,而以“(页码)”的形式直接在文中标出。

(30) 见前引《朝鲜王朝实录》,第四十三册,第304页。

(31) 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480页。

(32) 见前引《燕行录全集》,第五十九册,第273页。

(33) 同上,第484页。

(34) 同上。

(35) 同上,第481页。

(36)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三册,附录第11页。

(37) 同上。

(38) 见前引《燕行录全集》,第五十九册,第486页。

(39) 同上,第378页。

(40)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十册,附录第59页。

(41) 同上,附录第55页。

(42) 见前引《燕行录全集》,第五十九册,第456页。

(43) 同上,第403页。

(44)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九册,附录第77页。

(45)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十册,附录第26页。

(46) 见姜浩溥《桑蓬录》,收在前引《韩国汉文燕行文献选编》,第十四册,第141页。

(47)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九册,附录第79页。

(48)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二册,附录第53页。

(49)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三册,附录第22页。

(50)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十册,附录第60页。

(51)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三册,附录第42页。

(52)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三册,附录第22页。

(53)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二册,附录第53页。

(54)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三册,附录第22页。

(55) 见前引《燕行录全集》,第五十九册,第282—283页

(56)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七册,附录第7页。

(57)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十册,附录第71页。

(58) 认为火葬是蛮夷之俗的看法,并不只出现在朝鲜人对日本的评价中,在朝鲜人对清代中国的评价中也曾出现类似情况。李宜显《庚子燕行杂识》中有“清人皆火葬,汉人则否,而近来颇有火葬者,盖染胡俗而然也”之语。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一百八十一册,第498页。

(59)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三册,附录第22页。

(60) 同上,附录第46页。

(61) 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527页。

(62) 见前引《燕行录全集》,第五十九册,第407页。

(63) 同上,第520页。

(64)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八册,附录第57—58页。

(65)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九册,附录第92页。

(66) 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527页。

(67)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八册,附录第57—58页。

(68)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三册,附录第22页。

(69)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三册,附录第46页。

(70) 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527页。

(71)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八册,附录第57—58页。

(72)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九册,附录第92页。

(73) 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527—528页。

(74) 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528页。

(75)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三册,附录第46页。

(76) 早在1420年出使的宋希璟的《日本行录》中就有“若得明王施政教,贫残尽变即良民”的诗句,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八册,附录第32页。而申维瀚《海游录》亦有言:“所以制礼渐民而不格于禽兽者,圣王之政教在也。不如是,中国也有郑卫,抑何论炎荒之外卉服之乡,蛟肠鸟语,聚麀而同浴者哉”。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462页。

(77)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七册,附录第50页。

(78) 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444页。

(79) 同上。

(80) 同上,第521页。

(81) 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520页。

(82) 同上。

(83) 同上。

(84) 同上。

(85) 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525—526页。

(86) 见前引《燕行录全集》,第五十九册,第377—378页。

(87)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七册,附录第50页。

(88) 同上。

(89)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十册,附录第154页。

(90) 申维瀚的一番话或许颇能说明这一点,他在《海游录》中说,日本“所谓儒者,学为诗文而无科举仕进之路,故苟得声誉,而为各州记室,则能食累百石廪米以终其身,不得则求入于兵家,又托于医。余于驿路站馆,有投文而求见者,或曰某地医官,或曰某城武臣,其文字往往可称,盖以文士而为医为兵,以求禄食者也。”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514页。

(91) 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506页。

(92) 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九十五册,第334页。

(93) 见前引《燕行录全集》,第五十九册,第434页。

(94) 同上,第481页。

(95)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七册,附录第23页。

(96) 同上,附录第30页。

(97)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三册,第22页。

(98) 同上,附录第46页。

(99) 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507页。

(100)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十册,附录第26页。

(101) 见前引《燕行录全集》,第五十九册,第427页。

(102) 见前引《燕行录全集》,第五十九册,第424页。

(103)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三册,附录第40页。

(104) 见前引《燕行录全集》,第五十九册,第425—426页。

(105)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三册,附录第34页。

(106) 见前引《燕行录全集》,第五十九册,第516页。

(107) 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491页。

(108) 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529页。

(109) 同上。

(110) 参见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二百册,第529页。

(111) 见前引《国译海行总载》,第十册,附录第41页。

(112) 转引自前引葛兆光《文化间的比赛》,载《中华文史论丛》,2014年第2期,第1页。

(113) 见前引葛兆光《文化间的比赛》一文。

(114) 见申维瀚《海游录》,收在前引民族文化促进会编《国译海行总载》,第二册,附录第13页。

(115) 如张伯伟《汉文学史上的1764》,载《文学遗产》,2008年1月,第114—131页;李永春《简论朝鲜通信使》,载《当代韩国》,2009年春季号,第73—79页;徐毅《朝鲜通信使在中日文化交流中的作用》,载《南通大学学报》,2011年9月,第63—70页;刘嘉元《17—19世纪朝鲜通信使的汉字书写》,天津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论文。

(116) 本大事记据朝鲜王朝实录资料为基础,参以日本历史大事编成。

(117) 此人名中之“宪”字当为“”,因字库无此字,故以“宪”代之,后文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