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阶级专政国家

三、资产阶级专政国家

(一)资产阶级专政与人民主权

近代资产阶级取得革命胜利以后,一般都建立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这些国家的宪法如果如实地反映国家性质的话,就应该确认他们的国家是资产阶级专政国家,是资产阶级镇压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机器。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些国家的宪法一般都用人民主权取代资产阶级专政的规定。正如前面的人民主权原则一节中所列举的:1946年的意大利共和国宪法规定:“意大利为民主共和国,其基础为劳动,主权属于人民,由人民在宪法所规定的形式和范围内实现之。”其他如日本、法国、联邦德国等国家的宪法也有类似的关于确认人民主权原则的规定。

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中关于国家性质的规定与实际脱节,表现为宪法规范和国家性质的实质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产生有各种原因。其中,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受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影响。

恩格斯在评论法国资产阶级的启蒙思想家时曾经说过:“在法国为行将到来的革命启发过人们头脑的那些伟大人物,本身都是非常革命的。他们不承认任何外界的权威,不管这种权威是什么样的。宗教、自然观、社会、国家制度,一切都受到了最无情的批判;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15]然而“这个理性的王国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理想化的王国,……十八世纪的伟大思想家们,也和他们的一切先驱者一样,没有能够超出他们自己的时代所给予他们的限制。”[16]这些启蒙思想家把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视为理想的王国,是因为他们所提倡的思想理论是要反对封建专制制度,是要建立一种比封建专制制度优越的制度。他们的思想理论虽然受着时代的局限,但影响至为巨大,早期的资产阶级国家的制宪者都接受他们的理论,把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理想化为主权属于人民的国家。

列宁在评论西方启蒙思想家时曾经说过:“资产阶级思想家在当时并没有表现出任何自私的观念;相反地,不论在西欧或俄国,他们完全真诚地相信共同繁荣昌盛,而且真诚地期望共同繁荣昌盛,他们确实没有看出(部分地还不能看出)从农奴制度所产生出来的制度中的各种矛盾。”[17]西方启蒙思想家的这种真诚信仰和愿望,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早期资产阶级国家立宪者的真诚信仰和愿望,因而使从农奴制度中产生出来的具有各种矛盾的资本主义国家被确认为共同的繁荣昌盛的人民主权国家。

第二,出于对人民概念的曲解和政治家的有意欺骗、粉饰。

资产阶级在革命时期,以反封建专制制度的压迫为目标,在他们的号召下,工人、农民参加了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成了革命的胜利者,因而理应是国家的主人。如果说国家主权属于人民,那么作为国家主人的工人和农民自然是国家主权者的一部分,是人民的一部分。这是工人、农民的主观的、直觉的理解。然而在革命胜利后,资产阶级却独吞了胜利果实,工人、农民仍然处于受压迫被剥削的无权的地位,实际上没有成为国家主人,不是国家主权者。人民主权概念中的人民实际上并不包含工人和农民。如果说在新的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初期还可能存在一些对人民主权的模糊认识和对人民概念的模糊理解的话,那么在资本家统治的长期过程中曾经产生许多工人、农民为争取权利而进行的革命斗争,如1848年的欧洲革命,1871年的巴黎公社革命,就已十分清楚地表明了工人、农民不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主权者。特别在巴黎公社失败以后的第四年即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仍然确认人民主权,那就不能不说是资产阶级有意曲解人民的概念,故意粉饰国家的性质,以人民主权欺骗劳动人民了。

(二)资本主义国家阶级结构的变化

由于生产的发展,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工人阶级的变化。先进科学技术的运用,产业工人的数量相对减少;第三产业的工人增加。生产发展,工资增加,就业工人中少数人占有少量股票,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收入极高,生活优裕。(https://www.daowen.com)

第二,农民阶级的变化。农业机械化和资本主义两极分化的结果,小农经济破产,农民变为农业工人,加入工人阶级行列。

第三,资产阶级的变化。自由竞争的结果,产生资本的垄断集中,资产阶级内部产生分化。

上述阶级结构的变化引起各种争论,其中主要的是谁是工人阶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谁是受剥削者的问题。

关于谁是工人阶级,现代学者中有三种主要见解:一是认为只有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者才是工人阶级;二是强调雇佣劳动,不单纯地把工人阶级的阶级属性同参加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联系起来,认为非生产过程的雇佣劳动者,也是工人阶级的成员;三是强调工人阶级在社会劳动组织中的作用,认为无产阶级是没有生产资料而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生的阶级,一切受资本主义剥削,并在生产、流通、办公室劳动以及服务领域执行纯执行者职能的雇佣劳动者都是工人阶级。

至于谁是受剥削者的问题,西方学者中有人认为在现代生产中,普通工人只按按电钮,即可生产出大量财富,获得较高的工资,而他所支付的劳动,从脑力上说不需要大量的智力训练,从体力上说没有大量的精力消耗,因而不再是受剥削者。他们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按照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受剥削者、创造剩余价值的不是普通工人,而是推动技术改造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尽管他们的工资很高,受剥削的还是他们。持这种观点的进一步产生的结论是,马克思主义者所指的工人阶级大部分已经消失。与这种大部分工人阶级的成员归于消逝的观点相联系的是,就业工人中既已有少数人拥有股票,这些人就分不清是属于工人阶级还是资本家阶级。

资本主义国家阶级结构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所引起的争论,导致对资本主义国家阶级属性的论断上的混乱。但是不管怎样,只要国家宣称它保护全部私有权,并对私有权进行各种帮助和袒护;只要国家承认每个商人和工业家、工厂主都有这种私有权,它就是帮助资本家控制贫苦农民和工人阶级的机器,它的资产阶级专政性质就不会改变。阶级结构的变化,决没有改变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专政性质。

(三)民族独立国家的出现

在资本主义类型国家中,还有一种民族独立国家。这些国家是在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以后产生出来的。垄断资本主义时期殖民地和宗主国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许多殖民地人民经过斗争,脱离了殖民主义统治,建立了独立的国家。由于这些国家的当权者是民族主义者,所以通称为民族独立国家。目前这种国家遍布于亚、非、拉,多属于发展中国家。

民族独立国家从本质上说,是资本主义类型的国家,但和一般的资本主义国家又有所区别。这些国家面临着肃清殖民主义的残余势力、发展民族经济、巩固民族独立、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任务。它们具有民族独立和反帝色彩,有发展民族经济文化的要求,它们和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冲突。

民族独立国家的上述特点,通常在宪法中表现出来。以委内瑞拉宪法为例,它在序言中就强调,“保持国家的独立和领土完整”;“鼓励发展经济”;并且宣布“根据国际社会的宗旨,在互相尊重主权,民族自决,普遍保证人们和个人福利,放弃战争、征服和经济控制作为对外政策的基础上,同任何国家,特别是半球上的姊妹共和国通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