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

一、青春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

【疾病概述】

多为无排卵性子宫出血,青春期下丘脑―垂体―卵巢轴的调节功能未成熟,尚未建立稳定的周期性调节,雌激素对下丘脑―垂体的正反馈作用存在缺陷。此外,青春期的精神心理因素,子宫内膜局部因素如子宫血管异常、前列腺素的代谢失调、凝血和纤溶异常、L型细菌生长等,及遗传因素也可能是青春期功能失调性出血的原因。无排卵性功能性出血月经周期紊乱,经期长短不一,出血量时多时少,甚至大量出血。子宫内膜在长期的无孕激素对抗的雌激素作用下,子宫内膜增生过长,表现为单纯增生、复合增生和不典型增生。

【用药原则】

用药根据出血情况雌激素、孕激素水平及子宫内膜厚度而定,对出血时间长的患者可用黄体酮等孕激素药物刮宫法,出血量大且血红蛋白低者可用雌激素子宫内膜生长法。同时出血期辅以抗纤溶和促凝血药加强止血效果。止血后可应用人工周期疗法调整周期3个月,停药后观察无恢复正常排卵,年龄超过16岁可用氯米芬(克罗米芬)促排卵治疗。

【药物选择】

1.黄体酮(孕酮、助孕素)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2.枸橼酸氯米芬(氯米芬) 口服,50mg/d,连服5d。自月经周期的第5天开始服药。若患者系闭经,则应先用黄体酮撤退性出血的第5天开始服用。患者在治疗后有排卵但未受孕可重复原治疗的疗程,直到受孕,或重复3~4个疗程。若患者在治疗后无排卵,在下1个疗程中剂量可增加到100mg/d,共5d。个别患者药量可达150mg/d时才能排卵。

3.己烯雌酚 补充内源性雌激素不足,口服,0.25~0.5mg/d,21d后停药1周,周期性服用。

4.炔诺酮 用于子宫功能性出血,口服,每次5mg,3/d,连用3d,血止后,改为2/d,7d后改为每次2.5~3.75mg维持,连续用2周左右。

5.丙酸睾酮(丙酸睾丸酮、丙酸睾丸素) 肌内注射,每次25mg,每周2或3次。

6.甲羟孕酮(安宫黄体酮) 用于功能性闭经,4~8mg/d,连用5~10d;用于功能性出血、闭经,4~10mg/d,共7~10d,周期性用药。

7.苯甲环酸 250~500mg,每日1或2次,静脉滴注或者肌内注射。

【用药提示】

1.枸橼酸氯米芬(氯菧酚胺、克罗米芬、氯酚胺、舒经芬)、己烯雌酚 参见“正常产褥”。

2.黄体酮(孕酮)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3.醋酸甲地孕酮

(1)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子宫绞痛、乳房胀痛、水肿、突破性出血,妊娠期服用有比较明确的增加女性后代男性化的作用。

(2)药物相互作用: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进行常规的密切监测,对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需小心使用。不主张用于乳腺癌的术后辅助治疗。禁用于妊娠诊断试验。(https://www.daowen.com)

(3)禁用或慎用:活动性肝炎、肾炎患者禁用。有精神抑郁史者、子宫肌瘤、血栓病史及高血压患者慎用。

(4)其他:妊娠的头4个月内不宜应用黄体酮类药物,因本品对胎儿有潜在的伤害。长期使用孕激素妇女不宜吸烟。长期给孕激素应按28d周期计算孕激素的用药日期。天然黄体酮因代谢迅速口服无效,合成孕激素可以口服。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4.甲羟孕酮(安宫黄体酮、梅格施、宜利治) 参见“子宫内膜癌”。

5.炔诺酮

(1)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突破性出血,妊娠期服用有比较明确的增加女性后代男性化的作用。

(2)药物相互作用:利福平、氯霉素、氨苄西林、苯巴比妥、苯妥英钠、扑米酮、甲丙氨酯、对乙酰氨基酚及吡唑酮类镇痛药(保泰松)等同服可产生肝微粒体酶效应,加速炔酮在体内的代谢,导致避孕失败、突破性出血发生率增高,应于注意。

(3)禁用或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妊娠4个月内、有精神抑郁史者慎用,有以下疾病者应慎用如心血管疾病和高血压;肝、肾功能损害;糖尿病;哮喘病;癫图示;偏头痛;未明确诊断的阴道出血;有血栓病史(晚期癌瘤治疗外);胆囊疾病。

(4)其他:长期用药须检查肝功能,特别注意乳房检查。

6.丙酸睾酮

(1)不良反应:大剂量可引起女性男性化、水肿、肝损害、黄疸、头晕等。

(2)禁用或慎用:肝肾功能不全、前列腺癌患者及孕妇禁用。

(3)其他:注射液中如有结晶析出,可加温溶解后注射。本品局部注射可引起刺激性疼痛,长期注射吸收不良,易形成硬块,故应注意更换注射部位并避开神经走向部位。有变态反应者应停用。

7.苯甲环酸

(1)不良反应:本品不良反应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2)药物相互作用:口服避孕药、雌激素或凝血因子Ⅱ复合物浓缩剂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

(3)禁用或慎用: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慎用。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4)其他:宫内死胎所致的低凝血因子Ⅰ血症出血,用肝素治疗比本品安全。用于慢性肾功能不全时,本品用量应酌减,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本品与青霉素或输血有配伍禁忌。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做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