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不育症

第5章 内分泌系统疾病

第一节 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

功能性子宫出血是下丘脑―垂体―卵巢轴的调节机制失常引起的异常子宫出血。由于机体内部和外界因素及全身性疾病,均可通过大脑皮质和中枢皮质和中枢神经系统影响激素的合成、转动和对靶器官的效应而导致月经失调。可分排卵性和无排卵性两类。

一、青春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

【疾病概述】

多为无排卵性子宫出血,青春期下丘脑―垂体―卵巢轴的调节功能未成熟,尚未建立稳定的周期性调节,雌激素对下丘脑―垂体的正反馈作用存在缺陷。此外,青春期的精神心理因素,子宫内膜局部因素如子宫血管异常、前列腺素的代谢失调、凝血和纤溶异常、L型细菌生长等,及遗传因素也可能是青春期功能失调性出血的原因。无排卵性功能性出血月经周期紊乱,经期长短不一,出血量时多时少,甚至大量出血。子宫内膜在长期的无孕激素对抗的雌激素作用下,子宫内膜增生过长,表现为单纯增生、复合增生和不典型增生。

【用药原则】

用药根据出血情况雌激素、孕激素水平及子宫内膜厚度而定,对出血时间长的患者可用黄体酮等孕激素药物刮宫法,出血量大且血红蛋白低者可用雌激素子宫内膜生长法。同时出血期辅以抗纤溶和促凝血药加强止血效果。止血后可应用人工周期疗法调整周期3个月,停药后观察无恢复正常排卵,年龄超过16岁可用氯米芬(克罗米芬)促排卵治疗。

【药物选择】

1.黄体酮(孕酮、助孕素)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2.枸橼酸氯米芬(氯米芬) 口服,50mg/d,连服5d。自月经周期的第5天开始服药。若患者系闭经,则应先用黄体酮撤退性出血的第5天开始服用。患者在治疗后有排卵但未受孕可重复原治疗的疗程,直到受孕,或重复3~4个疗程。若患者在治疗后无排卵,在下1个疗程中剂量可增加到100mg/d,共5d。个别患者药量可达150mg/d时才能排卵。

3.己烯雌酚 补充内源性雌激素不足,口服,0.25~0.5mg/d,21d后停药1周,周期性服用。

4.炔诺酮 用于子宫功能性出血,口服,每次5mg,3/d,连用3d,血止后,改为2/d,7d后改为每次2.5~3.75mg维持,连续用2周左右。

5.丙酸睾酮(丙酸睾丸酮、丙酸睾丸素) 肌内注射,每次25mg,每周2或3次。

6.甲羟孕酮(安宫黄体酮) 用于功能性闭经,4~8mg/d,连用5~10d;用于功能性出血、闭经,4~10mg/d,共7~10d,周期性用药。

7.苯甲环酸 250~500mg,每日1或2次,静脉滴注或者肌内注射。

【用药提示】

1.枸橼酸氯米芬(氯菧酚胺、克罗米芬、氯酚胺、舒经芬)、己烯雌酚 参见“正常产褥”。

2.黄体酮(孕酮)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3.醋酸甲地孕酮

(1)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子宫绞痛、乳房胀痛、水肿、突破性出血,妊娠期服用有比较明确的增加女性后代男性化的作用。

(2)药物相互作用: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进行常规的密切监测,对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需小心使用。不主张用于乳腺癌的术后辅助治疗。禁用于妊娠诊断试验。

(3)禁用或慎用:活动性肝炎、肾炎患者禁用。有精神抑郁史者、子宫肌瘤、血栓病史及高血压患者慎用。

(4)其他:妊娠的头4个月内不宜应用黄体酮类药物,因本品对胎儿有潜在的伤害。长期使用孕激素妇女不宜吸烟。长期给孕激素应按28d周期计算孕激素的用药日期。天然黄体酮因代谢迅速口服无效,合成孕激素可以口服。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4.甲羟孕酮(安宫黄体酮、梅格施、宜利治) 参见“子宫内膜癌”。

5.炔诺酮

(1)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突破性出血,妊娠期服用有比较明确的增加女性后代男性化的作用。

(2)药物相互作用:利福平、氯霉素、氨苄西林、苯巴比妥、苯妥英钠、扑米酮、甲丙氨酯、对乙酰氨基酚及吡唑酮类镇痛药(保泰松)等同服可产生肝微粒体酶效应,加速炔酮在体内的代谢,导致避孕失败、突破性出血发生率增高,应于注意。

(3)禁用或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妊娠4个月内、有精神抑郁史者慎用,有以下疾病者应慎用如心血管疾病和高血压;肝、肾功能损害;糖尿病;哮喘病;癫图示;偏头痛;未明确诊断的阴道出血;有血栓病史(晚期癌瘤治疗外);胆囊疾病。

(4)其他:长期用药须检查肝功能,特别注意乳房检查。

6.丙酸睾酮

(1)不良反应:大剂量可引起女性男性化、水肿、肝损害、黄疸、头晕等。

(2)禁用或慎用:肝肾功能不全、前列腺癌患者及孕妇禁用。

(3)其他:注射液中如有结晶析出,可加温溶解后注射。本品局部注射可引起刺激性疼痛,长期注射吸收不良,易形成硬块,故应注意更换注射部位并避开神经走向部位。有变态反应者应停用。

7.苯甲环酸

(1)不良反应:本品不良反应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2)药物相互作用:口服避孕药、雌激素或凝血因子Ⅱ复合物浓缩剂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

(3)禁用或慎用: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慎用。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4)其他:宫内死胎所致的低凝血因子Ⅰ血症出血,用肝素治疗比本品安全。用于慢性肾功能不全时,本品用量应酌减,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本品与青霉素或输血有配伍禁忌。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做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二、生育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

【疾病概述】

可分为有排卵性子宫出血和无排卵性子宫出血。无排卵性子宫出血临床表现见“青春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有排卵性子宫出血是由于下丘脑―垂体―卵巢轴的调节功能紊乱或溶黄体机制异常所导致黄体功能不足和黄体萎缩不全。

【用药原则】

无排卵型子宫出血刮宫后可靠人工周期或雌、孕激素并用,如短效口服避孕药,3个月后观察有无恢复正常排卵,如仍无排卵,可用氯米芬、绒促性素促排卵治疗。有排卵型子宫出血中黄体功能不足可用氯米芬、绒促性素促排卵支持黄体功能治疗,子宫内膜不规则脱落可采取后半周期补充黄体酮或绒促性素以促进黄体功能。

【药物选择】

1.枸橼酸氯米芬 口服,用于诱导排卵,有月经者自经期第5天开始,1/d,每次50mg,连服5d;无月经者任意一天开始,1/d,每次50mg,连服5d。一般在服药7d左右排卵,3d后自然行经。连服3个周期为1个疗程。闭经患者可先用黄体酮(肌内注射,1/d,每次20mg)或人工周期催经(己烯雌酚,1/d,每次1mg,连服20d,以后加黄体酮10mg/d,肌内注射,1/d),在撤退性出血第5天开始服用本品。剂量不宜超过100mg/d。用于男性不育症,1/d,每次25mg,连服25d为1个疗程。停药5d后,重复服用,直至精子数达到正常标准,一般3~12个月疗效较好。

2.绒促性素(HCG) 具有类似促黄体激素的作用,于卵泡发育到接近成熟时给药可促发排卵,常在氯米芬末次给药后5~7d,或尿促性素末次给药后1d,一次肌注HCG 5 000~10 000U,可连续治疗3~6个周期,如无效应停药。

【用药提示】

1.枸橼酸氯米芬 参见“正常产褥”。

2.绒促性素(波热尼乐、安胎素、普罗兰)

(1)不良反应:可见头痛、困倦、注射部位疼痛、情绪变化和过敏。在女性可引起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产生腹胀、恶心、呕吐、腹泻、卵巢增大、心血管休克等症状,还可引起多胎妊娠。在男性,可引起早熟、液体潴留、水肿、乳头肿痛及乳房女性化等。

(2)禁用或慎用:生殖系统炎症、雄性激素相关性腺癌及无性腺者禁用。青春期前男孩、心脏病、高血压、肾功能不全、癫图示、偏头痛者慎用。

(3)其他:连续使用8周未见效者,或使用后出现性早熟、亢进者停用。

三、绝经前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

【疾病概述】

多为无排卵性子宫出血,围绝经期妇女,由于卵巢功能衰退,卵泡几近耗尽,尤其剩余卵泡对垂体促性腺激素的反应性减退,雌激素分泌量锐减,对垂体的负反馈变弱,于是促性腺激素水平升高,但不能形成排卵前高峰,排卵在发育过程中因退行性变不能排卵,终至发生无排卵性子宫出血。其最典型的临床特点是子宫不规则出血,月经周期紊乱,经期长短不一,出血量时多时少。有时先有停经,然后发生阴道不规则流血,血量往往较多,不易自止。

【用药原则】

绝经前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治疗以止血、调整月经周期及减少经量为原则。除了雌、孕激素止血外,由于雄激素有拮抗雌激素、减轻盆腔充血和减少出血量的作用,可联合用药。

【药物选择】

1.性激素及促性腺激素类药

(1)炔诺酮:治疗子宫功能性出血,口服,每次5mg,3/d,连用3d,血止后,改为2/d,7d后改为每次2.5~3.75mg维持,连续用2周左右;用于治疗痛经或子宫内膜增长过速,2.5mg/d,连续20d,下次月经周期第5天开始用药,3~6个周期为1个疗程;用于子宫内膜异位症,10~30mg/d,开始时10mg/d,每2周后增加5mg,最高为30mg/d,分次服用,连续服用6~9个月。

(2)速效避孕药(探亲避孕药):与探视前1d或者当日中午起服用1片,此后每晚服1片,至少连服10~14d,如果需要,可以接着改服短效口服避孕药。

(3)黄体酮(孕酮、助孕素):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4)丙酸睾酮(丙酸睾丸酮、丙酸睾丸素):肌内注射,每次25mg,每周2或3次。治疗月经过多或子宫肌瘤,每次肌内注射25~50mg,每周2次;治疗功能性子宫出血,配合黄体酮使用,每次肌内注射25~50mg,隔日1次,每周3或4次。

(5)甲睾酮(甲基睾丸酮、甲基睾丸素):口服,每次10mg,2/d;每次舌下含化5mg,2/d。治疗月经过多或子宫肌瘤,每次舌下含化5~10mg,2/d,每月剂量不可超过300mg;用于子宫内膜异位症,每次舌下含化5~10mg,2/d,连用3~6个月。用于治疗老年性骨质疏松症,10mg/d,舌下含服。

(6)甲羟孕酮(安宫黄体酮):用于功能性闭经,4~8mg/d,连用5~10d;用于功能性出血、闭经,4~10mg/d,共7~10d,周期性用药;用于激素替代疗法,在用雌激素的基础上,加用本品12~14d,4~8mg/d。

(7)苯甲雌二醇:肌内注射,每次1~2mg,每周2或3次。外用,苯甲雌二醇凝胶,1/d,1.5g涂搽下腹部、臀、臂、股等处皮肤。

(8)己烯雌酚:补充内源性雌激素不足,口服,0.25~0.5mg/d,21天后停药1周,周期性服用。肌内注射,每次0.5~1mg,0.5~6mg/d。

(9)醋酸甲地孕酮:治疗闭经,每次4mg,每日2或3次,连服2~3d,停药2~7d,即有撤退性出血。治疗功能性出血,每次4mg,每8h一次,每3d减量1次,减量不超过原剂量的1/2,直至维持量为4mg/d,连用20d。

(10)倍美力:口服,每次0.5~2.5mg,每日不超过3次。用于绝经期综合征,0.625或1.25mg/d,肌内注射,每次20mg。用于治疗功能性子宫出血,注射生效后改口服,2.5~7.5mg/d,连服20d(最后5d加用孕激素)。

2.促凝血药

(1)巴曲酶:用于急性出血,可静脉注射,每次2 000U,5~10min生效,持续24h;用于非急性出血或防止出血,肌内或皮下注射,每次1 000~2 000U,20~30min生效,持续48h。用药次数视病情而定总量不超过8 000U/d。

(2)维生素K4(甲奈氢醌、甲二羟苯):口服,每次2~4mg,3/d。用于阻塞性黄疸术前治疗,10~20mg/d,连用1周。

3.捉排卵药

(1)枸橼酸氯米芬片(氯米芬):口服,50mg/d,连服5d,自月经周期的第5天开始服药。若患者系闭经,则应先用黄体酮撤退性出血的第5天开始服用。患者在治疗后有排卵但未受孕可重复原治疗的疗程,直到受孕,或重复3~4个疗程。若患者在治疗后无排卵,在下1个疗程中剂量可增加到100mg/d,共5d。个别药量可达150mg/d时,才能排卵。

(2)尿促性素(尿促卵泡素、绝经促性素):肌内注射,先75~150U/d,连用7~12d,至雌激素水平增高后,再肌内注射绒促性素(1 000U,1/d,连用5d,或每次3 000U),经12h即排卵。

【用药提示】

青春期无排卵性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首先止血,根据出血情况、内膜厚度及体内雌激素水平选用药物及用药剂量。调整月经周期,在止血后运用性激素进行人工周期疗法,促使子宫内膜周期发育和脱落,停药后可出现反跳性排卵和重建规律月经。诱导排卵,在人工周期治疗3个月后,可停药观察月经恢复情况并了解有无排卵,若无排卵而年龄超过16岁者,可予诱导排卵。

1.苯甲雌二醇、己烯雌酚、枸橼酸氯米芬(氯菧酚胺、克罗米芬、氯酚胺、舒经芬) 参见“正常产褥”。

2.醋酸甲地孕酮

(1)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子宫绞痛、乳房胀痛、水肿、突破性出血,妊娠期服用有比较明确的增加女性后代男性化的作用。

(2)药物相互作用: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进行常规的密切监测,对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需小心使用。不主张用于乳腺癌的术后辅助治疗。禁用于妊娠诊断试验。

(3)禁用或慎用:活动性肝炎、肾炎患者禁用。有精神抑郁史者、子宫肌瘤、血栓病史及高血压患者慎用。

(4)其他:妊娠的头4个月内不宜应用黄体酮类药,因本品对胎儿有潜在的伤害。长期使用孕激素妇女不宜吸烟。长期给孕激素应按28d周期计算孕激素的用药日期。天然黄体酮因代谢迅速口服无效,合成孕激素可以口服。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3.倍美力(结合雌激素制剂) 参见“老年性阴道炎”。

4.尿促性素(尿促卵泡素、绝经促性素)

(1)不良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腹水、腹痛、少尿、低血压、过敏及动脉或静脉栓塞。若剂量过大,亦可出现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

(2)禁用或慎用:妊娠、卵巢或子宫发育不全、提前绝经、高促性激素性卵巢功能减退、无卵泡成熟障碍的不孕症、不明原因的妇科出血、卵巢癌、子宫癌、乳腺癌等禁用。有哮喘、心脏病、癫图示、偏头痛、肾功能损害、垂体肥大或肿瘤患者慎用本品。

(3)其他:本品不是治疗无排卵的首选促排卵药,如对其他促排卵药治疗无效者,由于促性腺功能减退而导致卵巢不排卵者可以选用,用量宜按各人的临床反应而定。甲状腺功能减退,肾上腺皮质激素不足,高催乳素血症或垂体瘤患者,应先给予适当的治疗,待正常后再使用本品。使用前还应对受药者的丈夫的精液进行分析,确属正常时才使用。治疗中,若出现盆腔痛,腹胀或卵巢增大等,应即停药。

5.巴曲酶(蝮蛇血凝酶、立止血、巴曲亭)

(1)不良反应:罕见过敏或过敏样反应如皮疹、寒战、心悸、出汗等。

(2)药物相互作用:应用本品使纤维蛋白分解过多时,可使纤维蛋白的聚合作用被延缓,故可将本品与抗纤溶酶药物合用。

(3)禁用或慎用: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导致的出血和有血栓或栓塞史的患者禁用。除紧急出血外,妊娠初3个月不应使用。

(4)其他:大、中动脉或大静脉出血必须及时应用外科手术处理,配合应用本品可以减少失血。缺乏血小板或凝血因子的出血患者宜在补充疗法的基础上应用本品。新生儿的出血宜配合应用维生素K。对疑有过敏或类过敏的患者应严密观察24h,确诊后应及时给予抗过敏处理。

6.维生素K4(醋酸甲奈氢醌)

(1)不良反应:偶见变态反应。

(2)药物相互作用:口服抗凝药(如双香豆素类)可拮抗本品作用。水杨酸类、磺胺类、奎宁、奎尼丁等也影响维生素K4的效果。

(3)禁用或慎用:严重肝脏疾病或肝功不全者禁用。本品可通过胎盘,故临产孕妇应尽量避免使用本品。

(4)其他:本品为水溶性,不论有无胆汁分泌,口服吸收均良好,故可供口服。服用大剂量可加重肝损伤。

7.甲羟孕酮(安宫黄体酮、梅格施、宜利治) 参见“子宫内膜癌”。

8.甲睾酮(甲基睾丸素)

(1)不良反应:长期大量应用易致胆汁淤积性肝炎,出现黄疸,尤其口服用药时间长久。舌下给药可致口腔炎,表现为疼痛、流涎等症状。

(2)禁用或慎用:肝功能不全者慎用,前列腺癌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其他:小剂量疗效不好,但大剂量(每月300mg以上)可引起女性男性化、水肿、头晕、痤疮等。剂量大或长期使用极易发生胆汁淤积性肝炎、肝损害和黄疸。本品目前已很少应用,对男性性功能减退者长期替代治疗可改用安全性及疗效均较好的制剂,如十一酸睾酮注射剂或口服剂。

9.炔诺酮

(1)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突破性出血,妊娠期服用有比较明确的增加女性后代男性化的作用。

(2)药物相互作用:利福平、氯霉素、氨苄西林、苯巴比妥、苯妥英钠、扑米酮、甲丙氨酯、对乙酰氨基酚及吡唑酮类镇痛药(保泰松)等同服可产生肝微粒体酶效应,加速炔诺酮在体内的代谢,导致避孕失败,突破性出血发生率增高。

(3)禁用或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妊娠4个月内、有精神抑郁史者慎用。有以下疾病者应慎用如心血管疾病和高血压;肝、肾功能损害;糖尿病;哮喘病;癫图示;偏头痛;未明确诊断的阴道出血;有血栓病史(晚期癌瘤治疗外);胆囊疾病。

(4)其他:长期用药须检查肝功能,特别注意乳房检查。

10.黄体酮(孕酮)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11.丙酸睾酮

(1)不良反应:大剂量可引起女性男性化、水肿、肝损害、黄疸、头晕等。

(2)禁用或慎用:肝肾功能不全、前列腺癌患者及孕妇禁用。

(3)其他:注射液中如有结晶析出,可加温溶解后注射。本品局部注射可引起刺激性疼痛,长期注射吸收不良,易形成硬块,故应注意更换注射部位并避开神经走向部位。有变态反应者应停用。

第二节 闭 经

一、原发性闭经

【疾病概述】

年龄超过16岁,第二性征已发育,或年龄超过14岁,第二性征尚未发育,从无月经来潮,称原发性闭经。在临床较少见,往往由于先天发育缺陷引起,其临床特点有子宫阴道发育不全,第二性征发育差,体格发育不正常及可伴有肾、骨骼畸形等。常见于先天性无子宫或子宫发育不良、先天性卵巢缺陷或发育不良或先天性卵巢发育不全、产后大出血伴有休克时,引起腺垂体组织缺氧、坏死、功能减退而致闭经,亦称度汉综合征等。其临床表现有子宫性闭经、卵巢性闭经、腺垂体功能减退、背侧丘脑下部功能失调。

【用药原则】

根据疾病情况选择不同的治疗方法,如宫颈、宫腔粘连者进行扩张、分离粘连,或在宫腔镜观察下分离、切除粘连。腔内放置扩充器以防重新粘连,并可应有和雌、孕激素周期疗法治疗3~6个月周期。子宫内膜结核应行抗结核治疗。如因卵巢、垂体肿瘤引起闭经,可根据肿瘤性质、部位进行手术、放疗或化疗。对垂体肿瘤可合用溴隐亭治疗。某些疾病或因素影响内分泌调节功能者,常需用激素治疗。雌、孕激素周期治疗。诱发排卵。

【药物选择】

1.雌、孕激素周期治疗 己烯雌酚,口服,0.5~1mg,1/d,连续20d,第11天开始加用甲羟孕酮10mg,1/d,连续口服9d。停药后3~7d撤退出血,于出血第5天重复,共6个周期;或单用己烯雌酚,口服,0.5~1mg,1/d,连续20d,停药后3~7d撤退出血,于出血第5天重复应用,共6个周期。

2.诱发排卵

(1)枸橼酸氯米芬:50mg,1/d,共5d。如无排卵,可于周期终末加用甲羟孕酮20mg,1/d,共3d,待撤退出血。下周期第5天开始重复治疗,可增加氯菧酚胺100mg,1/d,共5d,以促排卵。

(2)枸橼酸氯米芬与绒促性素(HCG)联合应用,停用枸橼酸氯米芬后3~4d,加HCG 1 000~2 000U,每周2次,肌内注射,共2~3周。

3.闭经性乳溢综合征 溴隐亭,口服,1.25~5mg/d。于经前14d开始,1.25mg/d,以后每天增加1.25mg,直至每次2.5mg、2/d为止,用至月经来潮。

【用药提示】

1.枸橼酸氯米芬(氯菧酚胺、克罗米芬、氯酚胺、舒经芬)、己烯雌酚(乙底酚) 参见“正常产褥”。

2.绒促性素[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波热尼乐、安胎素、普罗兰]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3.甲羟孕酮(安宫黄体酮、梅格施、宜利治) 参见“子宫内膜癌”。

二、继发性闭经

【疾病概述】

以往曾经有正常月经,但因某种原因而停经6个月或按自身月经周期计算停经3个周期以上者称为继发性闭经。发生率较高,病因复杂,可有下丘脑性闭经、垂体性闭经、卵巢性闭经和子宫性闭经,但以下丘脑性闭经最常见。

【用药原则】

根据不同病因、年龄,有无生育要求而定,包括病因治疗、调整激素水平、诱发排卵及辅助生育等方法。

【药物选择】

1.倍美力 口服,每次0.5~2.5mg,每日不超过3次。

2.戊酸雌二醇(补佳乐) 口服,每天2片,饭后服用或遵医嘱。每经过21d的治疗后,必须停服此药至少1周。

3.溴隐亭(溴麦亭、溴麦角隐亭) 用于乳溢或催乳激素引起的闭经,开始时为每次1.25mg,每天2或3次,如确系剂量不足,可逐渐增至每次2.5mg,每天2或3次,饭后服用。用于抑制泌乳,每次2.5mg,2/d,早晚与食物共服,连续用药14d。应在分娩后服用。停药后,偶有少量的乳分泌2~3d,以同样剂量继续服用数日后就可停止。用于分娩后的乳房充血,每次2.5mg,如未停止泌乳则12h后重复1次。用于催乳激素引起的雄性激素减退症,5~10mg/d。

4.左甲状腺素钠 口服,最初用量为25~50μg/d,每隔2~4周增加25~50μg,一般为100~125μ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成人维持剂量为75~125μg/d。

5.醋酸甲羟孕酮 治疗闭经,每次4mg,每日2或3次,连服2~3d,停药2~7d,即有撤退性出血。治疗功能性出血,每次4mg,每8h一次,每3d减量1次,减量不超过原剂量的1/2,直至维持量为4mg/d,连用20d。

6.泼尼松片 口服,每次5~10mg,10~60mg/d,早晨起床后服用2/3,下午服用1/3。

7.枸橼酸氯米芬 先用黄体酮(肌内注射,1/d,每次20mg)或人工周期催经(己烯雌酚,1/d,每次1mg,连服20d,以后每天加黄体酮10mg,肌内注射,1/d),待撤退性出血第5天开始服用本品,剂量不超过100mg/d。

8.绒促性腺(HCG) 于经期第15~17天(基础体温上升3d后),500~1 000U/d,肌内注射,连用5d。

9.尿促性素(HMG) 自月经第6天,每天肌内注射本品1支,共7d。用药过程须观察宫颈黏液,测定血雌激素水平及B超监测卵泡发育,一旦卵泡发育成熟即停用HMG。停药后24~36h加用HCG 5 000~10 000U,肌内注射,促排卵及黄体形成。

【用药提示】

1.倍美力(结合雌激素制剂) 参见“老年性阴道炎”。

2.戊酸雌二醇

(1)不良反应:可有头痛、乳房胀痛等。

(2)禁用或慎用:妊娠、严重的肝功异常、黄疸或以前妊娠有过持续瘙痒,Dubin-Johnson综合征、Rotor综合征、曾患或正患肝脏肿瘤、血栓栓塞性疾病、镰状细胞性贫血、患或疑有子宫或乳房的激素依赖性肿瘤、子宫内膜异位症、伴有血管病变的严重糖尿病、脂肪代谢先天性异常、妊娠期耳硬化症恶化禁用。肝、肾病、乳腺癌及卵巢癌患者忌用。

(3)其他:开始治疗前,应进行全面彻底的内科和妇科检查(包括乳房检查和宫颈的细胞涂片),每隔约6个月须进行对照检查。

3.溴隐亭(溴麦角隐亭、溴麦亭、溴麦角环肽) 参见“正常产褥”。

4.左甲状腺素钠

(1)不良反应:超过个体的耐受剂量、过量服用,或开始时剂量增加过快,可能出现下列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临床症状,包括心动过速、心悸、心律失常、心绞痛、头痛、肌肉无力和痉挛、潮红、发热、呕吐、月经紊乱、假脑瘤、震颤、坐立不安、失眠、多汗、体重下降和腹泻。在上述情况下,应减少患者的每日剂量或停药几天,待症状消失后,小心的从开始剂量开始。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可能降低抗糖尿病药物的降血糖作用。本品能取代抗凝血药与血浆蛋白质的结合,从而增强其作用。含铝、铁药物和碳酸钙药物可能降低左甲状腺素的作用。水杨酸盐、双香豆素、大剂量呋塞米(250mg)、氯贝丁酯、苯妥英等可取代左甲状腺素与血浆蛋白质的结合,从而导致FT4水平升高。丙硫氧嘧啶、糖皮质激素、胺碘酮和含碘造影剂能够抑制外周T4向T3的转化。胺碘酮的含碘量很高,能够引起甲状腺功能亢进和甲状腺功能减退。舍曲林、氯喹、氯胍能够降低左甲状腺素的作用,升高血清TSH的水平。巴比妥酸盐具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性质,能够增加左甲状腺素的肝脏清除率。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及其辅料高度过敏者禁用。未经治疗的肾上腺功能不足、垂体功能不足和甲状腺毒症禁用。

(4)其他:甲状腺素不易透过胎盘,因此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在妊娠时无须停药,微量的甲状腺激素可从乳汁排出。本品由于其半衰期长,口服后1~2周才能达到最高疗效,停药后作用可持续1~3周,每天只需服药1次,由于其吸收不规则,最好在空腹时服用。

5.甲羟孕酮(安宫黄体酮、梅格施、宜利治) 参见“子宫内膜癌”。

6.枸橼酸氯米芬 参见“正常产褥”。

7.泼尼松片 参见“妊娠合并血液病”中“再生障碍性贫血”。

8.尿促性素 参见“绝经前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

9.绒促性素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三、高催乳素血症

【疾病概述】

催乳素是垂体分泌的生殖激素,在催乳素抑制因子和催乳素释放因子的调节下呈动态平衡。于月经周期中的晚期卵泡期和黄体期分泌增加和妊娠期随孕周渐增加分泌而呈现特有的分泌型。当催乳素抑制因子水平增高后将导致促性腺激素释放素的脉冲和幅度异常,从而出现促卵泡成熟素(FSH)和黄体生成素(LH)分泌异常,月经稀发或月经过少,持续地高催乳素抑制下丘脑的促性腺激素释放素分泌,从而促性腺素低下,卵巢功能减退而闭经。催乳素作用于卵巢减弱,阻断卵巢对促性腺素的反应,抑制卵巢功能。其临床表现有溢乳、月经失调、头胀痛、视野缺损、不孕等症状。

【用药原则】(https://www.daowen.com)

对催乳素轻度升高,月经规则,溢乳量少且未影响正常生活时,可不必用药,仅作定期观察。对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或大腺瘤者需手术治疗。对药物和手术无效者可选用放射治疗。

【药物选择】

溴隐亭,口服,2.5~5mg/d,可抑制溢乳,且恢复排卵。但有时需7.5~10mg/d方见效。一般在用药1周左右后催乳素下降,6周左右溢乳消失,继而逐渐恢复排卵。长期应用后催乳素腺瘤可能萎缩、退化。

【用药提示】

溴隐亭(溴麦角隐亭、溴麦亭、溴麦角环肽) 用药提示参见“正常产褥”。

第三节 多囊卵巢综合征

【疾病概述】

多囊卵巢综合征是一种发病多因性分泌综合征,其临床特点为闭经、月经稀发或无排卵性子宫出血、多毛、油脂性皮肤及痤疮、肥胖、不孕、双卵巢多囊性增大和黑棘皮症等。

【用药原则】

根据患者的就诊要求分为治疗不孕、调整周期、处理高雄激素血症引起的临床表现。对肥胖者加强锻炼和限制高糖、高脂饮食以减轻体重;调整月经周期等。

【药物选择】

1.地塞米松 口服,0.75~3mg/d,每天2、3或4次。维持剂量为0.5~0.75mg/d。

2.螺内酯 治疗水肿性疾病,成人,口服,40~120mg/d,分2、3或4次服用,至少连服5d。以后酌情调整剂量。治疗高血压,开始口服40~80mg/d,分次服用,至少2周,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不宜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合用,以免增加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治疗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手术前患者用量100~400mg/d,分2、3或4次服用,不宜手术的患者,则选用较小剂量维持。

3.醋酸环丙孕酮 激素替代疗法,对于未绝经妇女,月经周期第5天开始与雌激素同时服,每天1片,连服21d,停药后7d再继续服用。对于绝经后妇女,随雌激素同时服用,每天1片,连服21d,停药后7d再继续服用。

4.酮康唑 口服,成人常用量为0.2~0.4g/d,顿服或分2次服;2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为3.0~6.0mg/(kg·d),顿服或分2次服。

5.盐酸二甲双胍 口服,开始每次0.25g,每天2或3次,以后根据疗效逐渐加量,一般1~1.5g/d,最多不超过2g/d。餐中或餐后服。

6.去氧孕烯炔雌醇片(妈富隆) 月经周期第1天起,1/d,每次1片,连服21d。休息7d后再开始新的周期。

7.枸橼酸氯米芬(氯菧酚胺、克罗米芬、氯酚胺、舒经芬) 参见“正常产褥”。

8.尿促性素 开始时75~150U/d,连用7~12d,至雌激素水平增高后,再肌内注射绒促性素(1/d,每次1 000U,连用5d,或一次3 000U),经12h即排卵。

9.绒促性素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用药提示】

1.地塞米松(氟美松)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前置胎盘”。

2.螺内酯

(1)不良反应:常见的有高钾血症,尤其是单独用药、进食高钾饮食、与钾剂或含钾药物如青霉素等及存在肾功能损害、少尿、无尿时。胃肠道反应有恶心、呕吐、胃痉挛和腹泻。少见低钠血症,单独应用时少见,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发生率影响,长期服用本品在男性可致男性乳房发育、阳萎、性功能减退,在女性可致乳房胀痛、声音变粗、毛发增多、月经失调、性功能下降。中枢神经系统表现,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可发生行走不协调、头痛等。罕见有变态反应,出现皮疹甚至呼吸困难。暂时性血浆肌酐、尿素氮升高。轻度高氯性酸中毒,肿瘤等。

(2)药物相互作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尤其是具有较强盐皮质激素作用者,促皮质素能减弱本品的利尿作用,而拮抗本品的潴钾作用;雌激素能引起水钠潴留,从而减弱本品的利尿作用。非甾体抗炎药,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品的利尿作用,且合用时肾毒性增加。与激动α受体的拟肾上腺素药合用可降低本品的降压作用。治疗剂量的多巴胺可加强本品的利尿作用。与引起血压下降的药物合用,利尿和降压作用均加强。与下列药物合用时,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增加,如含钾药物、库存血(含钾30mmol/L,如库存10d以上含钾高达65mmol/L)、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血管紧张素2受体拮抗药、非甾体抗炎药和环孢素等。有报道与卡托普利、依那普利合用有引起致死性心脏病事件。与葡萄糖胰岛素液、碱剂、钠型降钾交换树脂合用,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增加。本品使地高辛半衰期延长。与氯化铵合用易发生代谢性酸中毒。与具有肾毒性药物合用,肾毒性增加。甘珀酸钠、甘草类制剂具有醛固酮样作用,可降低本品的利尿作用,而本品可减弱甘珀酸钠对溃疡的愈合作用。与锂盐合用,锂排出减少血锂浓度增高。与噻嗪类利尿药或氯磺丙脲合用,可引起低钠血症。与华法林合用,抗凝作用减弱。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或其他磺酰胺类药物过敏、高钾血症者忌用。有无尿、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因本品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性脑病、低钠血症、酸中毒,可加重酸中毒或促发本品所致的高钾血症、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应慎用本品。

(4)其他:本品可通过胎盘,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且用药时间应尽量短。老年人用药较易发生高钾血症和利尿过度。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每天服药1次,应于早晨服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本品起作用较慢,而维持时间较长,故首日剂量可增加至常规剂量的2~3倍,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可先于其他利尿药2~3d服用。本品应于进食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品的生物利用度。

3.醋酸环丙孕酮

(1)不良反应:可能偶有乳房胀痛、头痛、胃肠道不适、体重改变、水肿。

(2)禁用或慎用:有雌激素或孕激素禁忌证者禁用。

(3)其他: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用药前应作全面体格检查。如长期使用,应每半年作一次体检,检查乳房和子宫内膜厚度。如首次出现偏头痛和发作频繁的头痛;突发的视觉或听觉障碍;首次出现血栓性静脉炎或血栓栓塞性疾病的症状;出现黄疸、全身瘙痒、血压明显升高应立即停药。

4.酮康唑

(1)不良反应:本品可引起血清氨基转移酶(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属可逆性。偶有发生严重肝毒性者,主要为肝细胞型,表现为黄疸、尿色深、粪色白、异常乏力等。通常停药后可恢复,但也有死亡病例报告。儿童中亦有肝炎病例发生。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痛及食欲缺乏等。男性乳房发育(与抑制睾丸素和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合成有关)。偶有患者发生过敏性休克,可在应用第1剂后发生。尚可发生皮疹、皮肤瘙痒、头晕、嗜睡、畏光等反应。

(2)药物相互作用:特非那定、阿司咪唑与酮康唑、伊曲康唑的合用属禁忌,合用时由于抑制细胞色素P450代谢致特非那定或阿司咪唑血药浓度升高,可导致Q-T间期延长,严重室性心律失常,并可致死亡。西沙必利与酮康唑、伊曲康唑、静脉用咪康唑合用属禁忌,其机制与阿司咪唑等合用时相同。乙醇与酮康唑合用,可使肝毒性发生机会增多,按受长程治疗或原有肝病的患者尤应严密监护,并应避免喝含酒精饮料。抗凝药、香豆素或茚满二酮衍生物与酮康唑同时应用可增强前者作用,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对患者应严密观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在应用酮康唑时应调整此类药物的剂量。酮康唑可使环孢素的血浓度增高,肾毒性发生的危险性增加,因此仅在非常严密观察及对血药尝试监测的情况下,才考虑两类药物的联合应用。与制酸剂、抗胆碱药、抗惊厥药、组胺H2受体拮抗药、奥美拉唑、硫糖铝等合用可使本品的吸收明显减少,应在服酮康唑后至少2h方可服用这些药物。利福平、异烟肼可增强酮康唑的代谢,合用可降低本品的血浓度,导致治疗失败或复发。故应谨慎合用上述药物。苯妥英钠与吡咯类药合用时,可使苯妥英钠的代谢减缓,致使其血浓度明显升高,同时使吡咯类药血浓度降低,因此两类药物合用时应严密观察。本品中所含缓冲剂可使消化道pH升高,与去羟肌苷合用时可影响本品的吸收,故需间隔2h以上服用。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及其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2岁以上小儿、有胃酸缺乏、酒精中毒或肝功能损害者应慎用。

(4)其他:酮康唑可与食物同服,以减少恶心呕吐反应和促进吸收。治疗念珠菌病疗程至少2周,治疗需持续至病原检查阴性。慢性皮肤黏膜念珠菌病通常需长期维持治疗。本品可透过胎盘,在孕妇中应用宜避免,确有指征使用时必须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应暂停授乳。如同时应用西咪替丁或呋喃硫胺,至少应口服酮康唑后2h再服用上述药物。服药期间禁服酒精类饮料。如发生头晕、嗜睡时需引起注意。由于本品可致肝毒性发生,故已有肝损害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如确有指征应用时,则需谨慎并减量服用。

5.盐酸二甲双胍

(1)不良反应:常见有恶心、呕吐、腹泻、口中有金属味。乏力、疲倦、体重减轻、头晕、皮疹。乳酸性酸中毒罕见,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导致巨幼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可加强抗凝药(如华法林等)的抗凝血倾向。西咪替丁可增加本品的生物利用度,并减少其肾脏清除率,两者合用时可增加乳酸和丙酮酸比值,故应减少本品剂量。树脂类药与本品同服可减少本品在胃肠道的吸收。

(3)禁用或慎用:由于该药可通过胎盘和经乳汁排泄故禁用于孕妇、乳母。有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非酮症高渗性昏迷等急性代谢紊乱、肝及肾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及临床有低血压和呼吸衰竭缺氧情况;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静脉肾盂造影剂前2~3d;酗酒,严重心肺疾病患者,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应禁用。老年患者应慎用。

(4)其他:对肥胖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患者,单纯饮食控制效果不满意者,本品作为首选。对胰岛素依赖型及非胰岛素依赖型中需用胰岛素治疗的患者,本品与胰岛素联合应用可加强胰岛素的降血糖作用减少胰岛素的用量,以防止低血糖反应。用药期间要经常检查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糖化血清蛋白及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

6.妈富隆

(1)不良反应:恶心,头痛,乳房胀痛,体重增加,情绪波动。

(2)药物相互作用:与巴比妥、四环素、利福平、活性炭及某些缓泻剂合用,可发生不规则出血,并致本品药效降低。

(3)禁用或慎用:孕妇及大量吸烟者(尤其是35岁以上的妇女)禁用本品。

(4)其他:本品可减低糖耐量,糖尿病患者应增加胰岛素或其他降糖药的剂量。

7.氯米芬片 参见“正常产褥”。

8.尿促性素 参见“绝经前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

9.绒促性素[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波热尼乐、安胎素、普罗兰]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第四节 痛 经

【疾病概述】

在月经期或月经前后出现下腹部疼痛、坠胀,伴腰酸等不适称痛经。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类,原发性痛经是指生殖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的痛经,继发性痛经指如子宫内膜异位症、盆腔炎或宫颈狭窄等有盆腔器质性疾病引起的痛经。原发性痛经常见于25岁以下年轻女性,多在初潮后6~12个月发病。一般月经可规则,疼痛多自月经来潮前数小时或来潮后开始,一般月经长1d疼痛最剧,持续2~3d可缓解;疼痛程度不一,多呈痉挛性绞痛,部位在耻骨上,可放射至腰骶部和股内侧。可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乏力、面色发白、出冷汗等,严重时可晕厥。

【用药原则】

痛经时建议卧床休息,适当应用镇静、镇痛、解痉药对症治疗,可选择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药如布洛芬等。非甾体抗炎药,饭后服药或加服保护胃黏膜药可减轻其不良反应。

【药物选择】

1.甲芬那酸(甲灭酸、扑湿痛) 首次剂量为500mg,以后500mg/6h,连续用药不得超过1周。儿童3/d,每次5mg/kg体重。

2.酮洛芬(优洛芬、酮基布洛芬) 口服,每次50mg,每日3或4次,或开始每次100mg,3/d,以后改为2/d。为避免对胃肠道刺激,应饭后服用,整个胶囊吞服;肌内注射,每次50mg。

3.吡罗昔康(炎痛喜康、吡罗喜康、吡氧噻嗪) 口服,每次20mg,1/d,饭后服;肌内注射,10~20mg/d。

4.复方孕二烯酮片(敏定偶) 口服,每天1片,在月经周期的第1天(即出血的第1天),连续21d服用白色药片,再连续7d服用红色药片。

5.吲哚美辛片 ①成人常用量口服。用于抗风湿,初始剂量为每次25~50mg,每日2或3次,最大量不应超过150mg/d。关节炎患者如有持续性夜间疼痛或晨起时关节发僵,可在睡前给予吲哚美辛栓剂50~100mg;用于抗痛风,初始剂量为25~50mg,继之25mg,3/d,直到疼痛缓解,可停药;用于退热,每次6.25~12.5mg,每日不超过3次。②小儿常用量口服,1.5~2.5mg/(kg·d),分3或4次服用,待有效后减至最低量。

6.倍美力 口服,每次0.5~2.5mg,每日不超过3次。

7.甲羟孕酮片 用于功能性闭经,口服,4~8mg/d,连服5~10d。用于子宫内膜癌,口服,每次100mg,3/d;或每次口服500mg,每日1或2次;肌内注射,起始为0.4~1g,1周后可重复1次,待病情改善和稳定后,剂量改为400mg,每月1次;或口服500mg,1/d。用于避孕,肌内注射,150mg,每3个月1次,与月经来潮第2~7天内注射。

8.硝苯地平 片剂,口服,开始每次10mg,3/d,每1~2周递增剂量1次,渐增至最大疗效而能耐受的剂量。住院患者可每隔4~6h增加1次,每次10mg。若按症状的发生次数和严重程度作为衡量疗效的标准,则剂量调整可以在3d内完成,但必须严密观察监护。成人剂量最大量为30mg,总量不超过120mg/d。缓释片,口服,10~20mg,2/d。控释片,口服,30~60mg,1/d。

9.复方丹参片 口服,3/d,每次3片。

【用药提示】

1.甲芬那酸(甲灭酸)

(1)不良反应:较常见腹不适、胃烧灼感、恶心、痉挛性腹痛、腹泻、消化不良。少见过敏性皮疹、胃肠溃疡。有报告可致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食欲缺乏等。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可加强抗凝药、溶栓药的作用,合用时须加强监测凝血指标及必要时调整用量,但对血小板聚集功能影响较小,故与阿司匹林同用时,引起胃肠道外出血的危险性比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小。饮酒或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有致溃疡的危险。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性反应。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类药同用时,药效不增强,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发生率增高。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维拉帕米、硝苯地平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本品可增强抗糖尿病药的作用。丙碘舒可降低本品排泄,增加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故同用时宜减少本品剂量。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药物的不良反应与所服用的剂量呈正相关因此服药超量时应作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或洗胃、口服活性炭、抗酸药或利尿药,并给予监测及其他支持疗法。

(3)禁用或慎用:对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动物实验证明本品的代谢产物易通过胎盘,孕妇不宜服用。

(4)其他:老年人用药更应注意毒性,开始用量宜小。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d。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用。

2.酮洛芬(酮基布洛芬)

(1)不良反应:以胃肠道反应为主,如胃部疼痛或不适、胀气、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等严重者出现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其次有水潴留(体重增加快、尿量减少面部水肿等)。变应性皮炎、口腔炎、耳鸣、精神抑郁、头晕、嗜睡、视力模糊等亦可出现。其他如心律失常、血压升高、心悸、幻觉、偏头痛、听力下降、四肢麻木、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鼻出血、肝酶上升、间质性肾炎、肾功能下降、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等。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应与丙磺舒同用,因后者可明显降低本品的肾脏清除率和蛋白结合率,导致血药浓度增高,而有引起中毒的危险。本品也不应与阿司匹林同用,因后者也可降低本品的蛋白质结合率,降低本品结合物形成及排出。饮酒或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有致溃疡的危险。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性反应。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类药同用,药效不增强,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发生率增高。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维拉帕米、硝苯地平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本品可增强抗糖尿病药的作用。丙碘舒可降低本品排泄,增加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故同用时宜减少本品剂量。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药物的不良反应与所服用的剂量呈正相关因此服药超量时应作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或洗胃、口服活性炭、抗酸药或利尿药,并给予监测及其他支持疗法。

(3)禁用或慎用:有活动消化道出血症者禁用,肝硬化患者尤应慎重。有支气管哮喘者、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消化道溃疡病史(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包括产生新的溃疡、肾功能不全者用后肾脏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衰竭)患者应慎用本品。

(4)其他:本品有交叉过敏反应。孕妇及哺乳者不宜应用。小儿用药问题尚未见有关资料,老年人应用本品时血浆蛋白质结合率及药物排出速度可减低,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及半衰期延长因而需注意剂量调整。为了减少对胃肠道刺激,可与食物同服或饭后服用。对急需止痛者,可于进食前30min或进食后2h服药。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诊。

3.吡罗昔康(炎痛喜康)

(1)不良反应:恶心、胃病、食欲缺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皮肤对光过敏、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定神紧张等。

(2)药物相互作用:饮酒或与其他抗炎药同服时,胃肠道不良反应增加。与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后者效应增强,出血倾向显著,用量宜调整。与阿司匹林同用,本品的血药浓度可下降到一般浓度的80%,同时胃肠道溃疡形成和出血倾向的危险性增加。

(3)禁用或慎用:有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妊娠后3个月服药的孕妇可抑制分娩,造成难产,同时可出现胃肠道毒性反应。此外,在妊娠后期长期用药可以有致胎儿动脉导管早期闭锁或狭窄,以致新生儿出现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和心力衰竭。孕妇禁用。本品可引起乳汁分泌减少,与用药量有关,哺乳期妇女不宜用。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病者或有这类疼痛病史者不宜应用。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哮喘、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肾功能不全、老年人应慎用本品。

(4)其他: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过量中毒时应即行催吐或洗胃,并进行支持和对症治疗。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4.复方孕二烯酮片(敏定偶)

(1)不良反应:最常见的有恶心、呕吐,少见胃肠道痉挛、疼痛、饱胀等、阴道突发性大出血、阴道滴血、月经经血量改变、痛经及在服药后出现的闭经、水肿、皮肤出现持续的色素沉着。乳房胀痛(压痛、肿胀及分泌)、体重增加或减轻、子宫颈发生糜烂和分泌的改变。在产后服用时有可能使乳汁分泌减少。胆汁淤积型黄疸、瘙痒、偏头痛、子宫平滑肌瘤增大、过敏性皮疹、抑郁症、糖耐量下降、外阴或阴道白色念珠菌病。下列不良反应见于使用其他口服避孕药的妇女中,应考虑为本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对接触镜不能耐受、角膜曲率改变(变陡)、白内障、光过敏、紧张不安、嗜睡、类经前紧张综合征、阴道炎、血卟啉病、类膀胱炎综合征、结节性红斑、多形性红斑、舞蹈病、腿痉挛、头发脱落、背痛、多毛症、肾功能受损、头痛、眩晕、食欲改变、性欲改变。

(2)药物相互作用:①会引起避孕失败的药物。可影响口服避孕药的药物包括抗惊厥药(苯妥英、扑米酮、巴比妥类)、利福平、抗生素(氨苄西林、氯霉素)和可能有影响的非类固醇抗炎药(保泰松)。②据报道,与呋喃妥因、青霉素V和新霉素合用时会产生经期出血。③受口服避孕药影响的药物。降糖药、口服避孕药可降低葡萄糖耐量,偶然可略微增加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需求量,对患糖尿病的妇女应密切观察。抗凝药、口服避孕药可能降低双羟基香豆素的药物作用(口服避孕药禁用于患有某种形式的凝血障碍的患者)。雌激素可能抑制三环抗抑郁药,如丙米嗪和脱甲基丙米嗪的代谢导致该类药物血浆水平的升高和在体内的积聚。口服避孕药可干扰地西泮和氯氮图示的氧化代谢导致药物原形在血浆内积聚。对长期服用苯二氮图示类药的妇女应注重监察其镇静作用有无增强。雌激素可增强糖皮质激素的作用。缓和缓泻剂不会降低本品的效力,但是假如在服用本品期间或服用后不久发生呕吐或腹泻,会减低削弱避孕的可靠性。

(3)禁用或慎用:有或曾有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病史及存在这类疾病易感因素或原发疾病时(如凝血系统障碍并具有血栓形成和某种心脏病,例如瓣膜型心脏病)禁用。患有或曾有脑血管或冠状动脉病变禁用。确诊或疑患乳腺癌或子宫内膜癌禁用。诊断未明的阴道出血禁用。严重的肝功能不全存在胆汁淤积型黄疸、妊娠瘙痒症、曾患或现患肝脏肿瘤、慢性特发性黄疸(Dubin-Johnson综合征,又名先天性非溶血性黄疸直接胆红素增高Ⅰ型)、先天性非溶血性黄疸直接胆红素增高Ⅱ型(Rotor综合征)禁用。明确或怀疑已妊娠,有妊娠疱疹的病史,有在妊娠时耳硬化症加重的病史禁用。并发血管改变的糖尿病、脂肪代谢异常、镰状细胞性贫血禁用。

(4)其他:必须强调,服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不得吸烟。不应中断服药以防止提前出现的药物撤退性出血。在发生呕吐或腹泻期间及症状消失后的7d应采用非激素的避孕措施(不包括猜测排卵时间或测量体温避孕法)。如在这7d中,将用红色无活性药片,则应在服下包装中的最后一片活性药片(即废弃7片红色无活性药片)后的次日即开启新的一盒药片服用。这意味着该妇女将到两盒药片服完后,才出现行经期。假如降低本品效能的情况持续存在,应考虑采用其他避孕措施。

5.吲哚美辛(消炎痛)

(1)不良反应:本品的不良反应较布洛芬、萘普生及双氯芬酸多。胃肠道不良反应有消化不良、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反酸等症状。少数可出现溃疡、胃出血及胃穿孔。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头晕、焦虑及失眠等,严重者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肾脏症状有血尿、水肿、肾功能不全,在老年人多见。各型皮疹,最严重的为大疱性多形红斑。造血系统受抑制而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等。变态反应有哮喘、血管性水肿及休克等。

(2)药物相互作用:与对乙酰氨基酚长期合用可增加肾脏毒性反应。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消化道溃疡的发病率增高。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盐同用并不能加强疗效,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则明显增多;由于抑制血小板聚集的作用加强,可增加出血倾向。饮酒或与糖皮质激素、促皮质素同用,可增加胃肠道溃疡或出血的危险。与洋地黄类药同用,本品可使洋地黄的血浓度升高而增加毒性,因而需调整洋地黄剂量。与肝素、口服抗凝药及溶栓药合用时,因本品与之竞争性结合蛋白,因此有增加出血的潜在危险。本品与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合用,可加强降糖效应,须调整降糖药的剂量。与呋塞米同用,可减弱后者排钠及抗高血压作用,其原因可能是由于抑制了肾脏内前列腺素的合成。本品还有阻止呋塞米、布美他尼及吲达帕胺等对血浆肾素活性增强的作用,高血压患者应注意。与氨苯蝶啶合用可致肾功能减退。本品与硝苯地平或维拉帕米同用,可致后两者血药浓度增高,因而毒性增加。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及胆汁的清除,增高血药浓度,使毒性增加,合用时须减量。与锂盐同用,可减少锂自尿排泄,使血药浓度增高,毒性加大。与秋水仙碱、磺吡酮合用可增加胃肠溃疡及出血的危险。本品可使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增高,并延长高血浓度时间,正在用本品的患者如需以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治疗,应于24~48h前停用本品,以免增加甲氨蝶呤毒性。

(3)禁用或慎用:有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患者,应用本品时有可能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这类患者禁用。本品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性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其他上消化道疾病及病史者禁用。癫图示、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本品可使病情加重。有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病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等患者应慎用。老年患者易发生毒性反应,应慎用。

(4)其他: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长期用药者应定期检查眼科改变。14岁以下小儿及老年患者一般不宜应用此药,如必须应用时应密切观察,以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为减少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本品宜于饭后服用或与食物或制酸药同服。

6.倍美力(结合雌激素制剂) 参见“老年性阴道炎”。

7.甲羟孕酮(安宫黄体酮、梅格施、宜利治) 参见“子宫内膜癌”。

8.硝苯地平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早产”。

9.复方丹参片

(1)不良反应:轻微,少数可出现胃肠道症状或皮疹,偶有月经过多现象。

(2)禁用或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孕妇慎用。

第五节 经前期综合征

【疾病概述】

经前期综合征指在经前1~2周周期性出现躯体、精神及行为方面的改变,当月经来潮后,症状自然消失。多见于25~45岁妇女,常因精神抑郁或工作学习紧张而激发。其主要症状有头痛、乳房胀痛、腹胀、肢体水肿、体重增加、运动协调功能减退;精神方面有激怒、焦虑、抑郁、情绪不稳定、疲乏及饮食、睡眠、性欲改变;行为改变为思想不集中、工作效率低、意外事故倾向,易有犯罪行为或自杀意图。

【用药原则】

药物治疗可适当应用抗抑郁药如氟西汀(百忧解)、抗焦虑药如阿普唑仑解除忧虑;口服维生素B6可调节自主神经与下丘脑―垂体―卵巢轴的关系,还可促进催乳素的合成;对出现水肿患者需纠正水钠潴留,少盐饮食,可应用螺内酯利尿;对乳房胀痛伴高催乳素血症者可给予溴隐亭治疗。对于严重的经前期综合征还可应用促性腺激素释放素激动药(GnRH-a)造成低促性腺激素、低雌激素状态而减轻症状。

【药物选择】

1.氟西汀(氟苯氧丙胺、百忧解、优克) 用于抑郁症,口服最初治疗建议20mg/d,4周后才能显效。用于暴食症,建议60mg/d。用于强迫症,建议初始剂量为每天晨20~60mg。

2.帕罗西汀(氟苯哌苯醚、赛乐特) 口服,平均剂量为20~50mg/d,一般从20mg开始,1/d,早餐时顿服。连续用药3周。以后根据临床反应增减剂量,每次增减10mg,间隔不得少于1周。老年人或肝功能不全者可从10mg/d开始,最高用量不超过40mg/d。停药应逐渐减量,不可骤停。

3.甲芬那酸 用于镇痛或治疗痛经,成人口服常用量开始为每次0.5g,维持量为每次0.25g,每6h一次,1个疗程用药不超过7d。

4.维生素B6

(1)成人:用于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口服常用量为开始30~600mg/d,维持量为50mg/d,终身服用;用于维生素B6缺乏症,10~20mg/d,连用3周,以后2~3mg/d,持续数周;治疗先天性代谢障碍病(胱硫醚尿症、高草酸尿症、高胱氨酸尿症、黄嘌呤酸尿症),100~500mg/d;用于药物引起维生素B6缺少,预防用药为10~50mg/d(使用青霉胺时),或100~300mg/d(使用环丝氨酸、乙硫异烟胺或异烟肼时),治疗用药为50~200mg/d,连用3周,然后25~100mg/d;用于遗传性铁粒幼细胞贫血,200~600mg/d,连用1~2个月,然后30~50mg/d,终身应用;用于酒精中毒,50mg/d。

(2)婴儿: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维持量为2~10mg/d,终身应用,1岁以上小儿用量同成人;用于维生素B6缺乏症,2.5~10mg/d,连用3周,然后2~5mg/d,持续数周。

5.维生素E胶囊 口服,成人每次1粒,每日2或3次。

6.氢氯噻嗪片 治疗水肿性疾病,口服,成人常用量为每次25~50mg(1~2片),每日1或2次,或隔日治疗,或每周连服3~5d。治疗高血压,25~100mg(1~4片)/d,分1 或2次服用,并按降压效果调整剂量。小儿口服常用量为1~2mg/(kg·d)或30~60mg/m2体表面积,分1或2次服用,并按疗效调整剂量,月龄<6个月的婴儿剂量可达3mg/(kg·d)。

7.艾司唑仑片(舒乐安定、三唑氯安定、三唑氮图示、忧虑定) 用于镇静、抗焦虑,每次1~2mg,3/d。用于催眠,每次1~2mg,睡前服用。用于抗癫图示,每次2~4mg,3/d。用于麻醉前给药,每次2~4mg,手术前1h给药。

8.阿普唑仑片(佳静安定、甲基三唑安定) 用于抗焦虑,口服,每次0.4mg,3/d,以后酌情增减,最大剂量为4mg/d。用于抗抑郁,一般为每次0.8mg,3/d,个别可增至10mg/d。用于镇静、催眠,睡前顿服0.4~0.8mg。用于抗惊恐,每次0.4mg,3/d,必要时可酌情增用量。

9.溴隐亭片 治疗帕金森病,开始每次1.25mg,2/d,2周内逐渐增加剂量,必要时每2~4周增加2.5mg/d,以找到最佳疗效的最小剂量,剂量为20mg/d为宜。

【用药提示】

1.氟西汀(百忧解)

(1)不良反应:反应较轻,大剂量时耐受性较好。常见有失眠、恶心、易激动、头痛、运动性焦虑、精神紧张、震颤等,多发生于用药初期。少见皮疹。

(2)药物相互作用:勿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MAOI)合用,也不应在MAOI停药14d内使用,停用本品至少5周以上才能开始使用MAOI。与其他抗抑郁药合用时,其他抗抑郁药的血药浓度会增加2倍以上。可能增加或降低锂的血浓度。可延长地西泮的半衰期。

(3)禁用或慎用:肝、肾损害的患者剂量应适当减少。

(4)其他:老年人服用氟西汀不必减量。大剂量用药时,可出现症状如狂躁或轻躁症。长期用药常发生食欲缺乏或性功能下降。氟西泮的疗效在连续用药第2或3天增加,在停药后第1~2天仍维持药效。入睡潜伏期和总的觉醒时间仍缩短。

2.盐酸帕罗西汀

(1)不良反应:有轻度口干、恶心、厌食、便秘、头痛、头晕、震颤、乏力、失眠和性功能障碍,偶有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直位性低血压,罕见锥体外系反应,肝功能异常、低血钠较少见。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L-色氨酸、单胺氧化酶抑制药(MAOI)联用,可能引起(血清素综合征)及“5-羟色胺综合征”,禁止合用。与利尿药同用可能出现罕见的低钠血症,不宜合用。与锂盐、抗心律失常药联用需谨慎。与苯妥英钠及其他抗惊厥药合用时会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不宜合用。与华法林可能有药动学方面的相互作用,导致出血增加。凡接受口服抗凝药治疗的患者慎用本品。本品可抑制肝脏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与由此酶代谢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Ⅰc型抗心律失常药)合用,可能导致后者的血浆浓度升高。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癫图示及躁狂史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4)其他:服用本品前后2周不能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本品可降低血糖,故糖尿病患者用降糖药要减量并监测血糖。服用本品影响驾驶及操作机器的能力。骤停用药可能引起综合征如睡眠障碍、激惹或焦虑、恶心、出汗、意识模糊,应逐渐减量。

3.甲芬那酸

(1)不良反应: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不适、胃烧灼感、食欲缺乏、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其他反应有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2)药物相互作用:饮酒或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有致溃疡的危险。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可增加对肾脏的毒不良反应。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类药同用,药效不增强,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发生率增高。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有增加出血的危险。与呋塞米同用,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维拉帕米、硝苯地平同用,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本品可增强口服降糖药的作用。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可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排泄,增加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故同用时宜减少本品剂量。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药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炎症性肠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4)其他: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本品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d。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功能。对诊断的干扰,血清尿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氨酶可增高。尚无14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的临床资料。老年人易引起毒性反应,开始用量宜小。

4.维生素B6、维生素E 参见“正常妊娠”。

5.氢氯噻嗪片

(1)不良反应:多数不良反应与剂量和疗程有关。水、电解质紊乱所致的不良反应较为常见。少见高糖血症、高尿酸血症、变态反应、白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罕见胆囊炎、胰腺炎、性功能减退、光敏感、视觉障碍等。

(2)禁用慎用:能通过胎盘屏障,对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故孕妇使用应慎重。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品可使血胆红素升高。

(3)其他: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的分泌。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6.艾司唑仑

(1)不良反应:使用适量无不良反应,服用量过大,个别患者有疲乏、无力、嗜睡等反应。1~2h后可自行消失。也有患者出现兴奋、多语、睡眠障碍、甚至幻觉,停药后上述症状很快消失。有依赖性,但较轻,长期应用后,停药可能发生撤药症状,表现为激动或忧郁。出现呼吸抑制或低血压常提示超量。

(2)药物相互作用:与中枢抑制药合用可增加呼吸抑制作用。与易产生依赖和其他可能产生依赖药合用时,依赖的危险性增加。与酒及全麻药、可乐定、镇痛药、吩噻嗪类、单胺氧化酶A型抑制药和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可彼此增效,应调整用量。与抗高血压药和利尿降压药合用,可使降压药作用增强。与西咪替丁、普萘洛尔合用本品清除减慢,血浆半衰期延长。与扑米酮合用由于减慢后者代谢,需调整扑米酮的用量。与左旋多巴合用时,可降低后者的疗效。与利福平合用,增加本品的清除,血药浓度降低。异烟肼抑制本品的清除,致血药浓度增高。与地高辛合用,可增加地高辛血药浓度而致中毒。

(3)禁用或慎用:有高血压老年患者、急性酒精中毒、肝肾功能损害、重症肌无力、急性或易于发生闭角型青光眼发作、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病变患者慎用。

(4)其他:老、幼、体弱者可酌减量。老年人对本品较敏感,抗焦虑时开始用小剂量。注意调整剂量。

7.阿普唑仑

(1)不良反应:少数有倦乏、头晕、口干、恶心、便秘、视力模糊、精神不集中等。

(2)药物相互作用:与中枢抑制药合用可增加呼吸抑制作用。与易产生依赖和其他可能产生依赖药合用时,依赖的危险性增加。与酒及全麻药、可乐定、镇痛药、吩噻嗪类、单胺氧化酶A型抑制药和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可彼此增效,应调整用量。与抗高血压药和利尿降压药合用,可使降压作用增强。与西咪替丁、普萘洛尔合用本品清除减慢,血浆半衰期延长。与扑米酮合用由于减慢后者代谢,需调整扑米酮的用量。与左旋多巴合用时,可降低后者的疗效。与利福平合用,增加本品的消除,血药浓度降低。异烟肼抑制本品的消除,致血药浓度增高。与地高辛合用,可增加地高辛血药浓度而致中毒。

(3)禁用或慎用:对苯二氮图示类药物过敏者、青光眼、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18岁以下儿童应慎用。

(4)其他:服用本品者不宜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停药和减药需逐渐进行。长期应用本品有明显的依赖现象,应予特别注意。在治疗恐惧过程中发生晨起焦虑症状,表现出有耐药性或两次间隔期的血药浓度不够,可考虑增加服药次数。

8.溴隐亭(溴麦角隐亭、溴麦亭、溴麦角环肽) 参见“正常产褥”。

第六节 不孕不育症

【疾病概述】

凡结婚后夫妇有正常的性生活,未避孕,同居2年而未受孕者称不孕症。可分相对不孕和绝对不孕,前者指夫妇一方因某种因素阻碍受孕或使发育能力降低,导致暂时性不孕,如该因素得到纠正,仍有受孕可能。后者是指夫妇一方有先天或后天解剖生理方面的缺陷,无法纠正而不能受孕。女性不孕因素有输卵管炎症引起的输卵管阻塞、卵巢功能紊乱、先天性卵巢发育不全、多囊卵巢综合征、卵巢早衰、功能性卵巢肿瘤、子宫先天性畸形、子宫内膜炎、内膜结核、内膜息肉、内膜粘连或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子宫肿瘤、子宫肌瘤、黏膜下肌瘤、慢性宫颈炎、宫颈治疗后瘢痕挛缩、处女膜闭锁、阴道横膈、先天性无阴道、严重的阴道炎症等;男性不育因素,有无精子、精子数目减少、双侧隐睾、慢性消耗性疾病、慢性中毒、精神过度紧张、腮腺炎并发的睾丸炎、睾丸结核、精索静脉曲张、附睾及输精管结核可使输精管阻塞、阳萎、不射精等;男女双方对妊娠的强烈渴望造成的精神过度紧张;免疫因素。

【用药原则】

诱发排卵。

【药物选择】

1菧.氯 酚胺(克罗米芬) 月经周期第5天起口服,1/d,每次50mg,连续5d,停药后5~11d排卵。若无效,剂量可增加到100~150mg/d。有80%的排卵率,但受孕率不高,可能与其抗雌激素作用有关。

2.绒促性腺(HCG) 于经期第10天起,肌内注射500~1 000U/d,连续5d。

3.尿促性素(HMG) 自月经第6天每天肌内注射本品1支共7d。用药过程须观察宫颈黏液,测定血雌激素水平及B超监测卵泡发育,一旦卵泡发育成熟即停用HMG。停药后24~36h加用HCG 5 000~10 000U,肌内注射,促排卵及黄体形成。

4.戈那瑞林 于周期第2~4天,5~20μg/min,共90min。如无排卵(测基础体温),可重新给药;排卵后一次肌内注射绒促性素1 500U,隔3d再注射1 500U,一般2~4个周期后会妊娠。

5.甲磺酸溴隐亭 从小剂量开始,2/d。一般连续用药3、4周时催乳素降至正常,多可排卵,排卵率75%~80%,妊娠率60%。

【用药提示】

1.枸橼酸氯米芬(氯菧酚胺、克罗米芬、氯酚胺、舒经芬)、溴隐亭(溴麦角隐亭、溴麦亭、溴麦角环肽) 参见“正常产褥”。

2.绒促性素[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波热尼乐、安胎素、普罗兰]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3.尿促性素[绝经后促性腺激素(HMG)、喜美康、高孕乐] 参见“绝经前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

4.戈那瑞林[促性腺激素释放素(GnRH)、促黄体生成素释放素(LHRH)]

(1)不良反应:恶心、腹痛、腹不适、头痛、失眠、月经过多、注射部位疼痛、皮疹、肿胀、瘙痒、骨痛、血尿或尿塞感、下肢无力、感觉异常、性欲减低、阳萎等。罕见支气管痉挛、睾丸萎缩、男性乳房发育。

(2)药物相互作用:避免与其他促性腺激素释放素、性激素同时使用。

(3)禁用或慎用:多囊卵巢、妊娠、无睾丸、无卵巢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