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卫生法律责任
(一)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
卫生法律责任是指卫生法主体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后果。
卫生法律责任具有以下特点:①违反卫生法律规范应承担的法律后果;②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是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即卫生法律责任必须由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具体的规定;③具有国家强制性,即卫生法律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违法者拒绝承担由其违法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时,国家强制力将强制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④必须由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追究。
(二)卫生法律责任的种类
根据行为人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卫生法律责任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3种。
1.卫生行政责任 卫生行政责任是指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卫生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现行卫生行政管理法规的规定,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
(1)行政处罚:是指卫生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在职权范围内对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而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卫生行政制裁。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我国现行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卫生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警告、通报、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等。卫生行政处罚一般由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决定,其中有的还须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https://www.daowen.com)
(2)行政处分:这是指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对所属一般违法失职人员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查看、开除8种。
2.民事责任 卫生民事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和卫生工作人员或从事与卫生事业有关的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公民的健康权利时,应向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卫生民事责任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损害的事实存在,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有过错,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过错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等要件。民事责任的特点是:①主要是财产责任;②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的责任;③是补偿当事人的损失;④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民法通则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损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10种。卫生法所涉及的民事责任以赔偿损失为主要形式。
3.刑事责任 卫生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卫生法的行为,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卫生法律、法规对于刑事责任的规定是直接引用刑法中有关条款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实现刑事责任的方式是刑罚。刑罚是国家审判机构依照刑法的规定,剥夺犯罪分子某种权益直至生命的一种强制处分。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它们只能单独适用。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它们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还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我国刑法对违反卫生法的刑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规定了10余个与违反卫生法有关的罪名。如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化妆品罪,违反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罪,违反规定造成病菌种、毒种扩散罪,违反国境卫生检疫罪,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非法制作、供应血液罪,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操作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破坏节育手术罪,传播性病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