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防疫措施
防疫措施是指疫情发生后,采取防止扩散、尽快平息的措施。
(一)对传染源的措施
1.病人 要做到“五早”,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了达到早发现、早诊断的目的,必须普及群众卫生知识,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如病人一经确定为传染病或可疑传染病,则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实行分级管理。
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病人,必须隔离治疗。如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诊治单位可提请公安部门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乙类传染病病人,根据病情可住院隔离或在家中隔离治疗,直至治愈。其中有些病人,其传染源作用不大,如肾综合征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杆菌病等病人可不必隔离。
丙类传染病中瘤型麻风病人必须经临床和微生物学检查证实痊愈才可恢复工作、学习。其他丙类传染病病人在临床治愈后即可工作、学习。
对疑似病人,应尽早明确诊断。甲类传染病的疑似病人必须在指定场所进行隔离观察。治疗。乙类传染病的疑似病人,在医疗保健机构指导下治疗或隔离治疗。传染病疑似病人必须接受医学检查、随访和隔离治疗措施,不得拒绝。
2.病原携带者 对病原携带者应做好登记并进行管理,指导他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随访,经2~3次病原检查阴性时,方可解除管理;在饮食行业、服务行业及托幼机构工作的病原携带者须暂时调离工作岗位,久治不愈的伤寒或病毒性肝炎的病原携带者不得再从事威胁性职业。艾滋病、乙型肝炎和疟疾的病原携带者严禁做献血员。
3.接触者 指曾接触传染源而有可能受感染者,都应接受检疫。检疫期限从最后接触之日算起相当于该病的最长潜伏期。
(1)留验:又叫隔离观察。对甲类传染病的接触者应进行留验。将他们收留在指定场所进行观察,限制活动范围,实施诊察、检验和治疗。留验的时间视潜伏期而定。
(2)医学观察:一般是对乙类和丙类传染病接触者施行的措施。接触者可正常工作、学习,但要接受体检、测量体温、病原学检查和必要卫生处理。
(3)应急接种:对潜伏期较长的传染病,如发生麻疹暴发流行时,对接触者可施行预防接种,因为麻疹活疫苗接种后产生抗体时间比潜伏期短,一般在感染后3天内接种疫苗也能防止发病。
(4)药物预防:对某些有特效药物可防治的传染病,必要时可采用药物预防。如用强力霉素预防霍乱;红霉素预防白喉;青霉素或磺胺药物预防猩红热;金刚烷胺预防甲型流感等。但要防止滥用药物预防,以免造成病原体耐药性。
4.动物传染源 对人类危害大且无经济价值的动物应予以消灭,如灭鼠;危害性较大的病畜或野生动物,应予以捕杀、焚烧、深埋,如患疯牛病和炭疽病的家畜,患狂犬病的狗等;危害不大且有经济价值的病畜,应予以隔离治疗。
(二)对传播途径的措施
对传播途径的措施主要是针对传染源污染的环境所采取的措施。不同传染病其病原体在外环境中停留与转移所经历的途径是不相同的。如肠道传染病主要由粪便排出病原体而污染环境。一般采取对污染物品和环境进行消毒措施;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空气污染环境,则通风和空气消毒是非常重要的;而虫媒传染病,重点是杀虫措施。消毒、杀虫可以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传染病扩散和蔓延。实践证明消毒、杀虫措施是行之有效的。
消毒是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消除环境中致病性微生物的措施。一般分为预防性消毒和疫源地消毒。
1.预防性消毒 针对可能受致病微生物污染的场所和物品施行消毒。如空气消毒、饮水和乳品消毒等。
2.疫源地消毒 对现有或曾经有传染源存在的场所进行消毒。其目的是消灭传染源排出的致病性微生物。疫源地消毒又分为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1)随时消毒:指有传染源存在的疫源地,对其排泄物及分泌物或被污染的物品、场所及时进行消毒,以迅速将致病微生物杀灭。随时消毒要经常进行,一般指导家属完成。
(2)终末消毒:指传染源痊愈、死亡或离开住所后对疫源地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其目的是完全清除传染源所播散、留下的致病性微生物。(https://www.daowen.com)
一般来说,致病性微生物对外环境抵抗力较强的疾病,才需要进行终末消毒。如霍乱。伤寒、副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等肠道传染病;肺鼠疫、肺结核、白喉、猩红热等呼吸道传染病;炭疽、鼠疫等动物性传染病都需进行终末消毒。而致病性微生物在外环境中存活时间较短的病,如麻疹、水痘、流行性感冒等,一般不需终末消毒。
(三)对易感者的措施
1.免疫预防 当发生传染病时,被动免疫是保护易感者的有效措施。如注射胎盘球蛋白或丙种球蛋白,对预防麻疹、流行性腮腺炎、甲型肝炎等均有一定效果。当麻疹、白喉发生局部流行时,在一定范围人群中可采取应急接种,以提高群体免疫力,制止大面积流行。据观察感染麻疹后3天内或潜伏期早期接种麻疹疫苗均能控制发病,即使在潜伏期晚期接种也不加重病情。如应急接种适时,接种率高,流行可在半个月至1个月内得到控制。
2.药物预防 在某些传染病流行时,可以给予药物预防。如用磺胺类药物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用金刚烷胺预防流行性感冒。金刚烷胺可抑制病毒复制,对甲型流感病毒各亚型均有预防效果,无明显副作用,对儿童也安全,可降低发病率或减轻症状。药物预防在特殊条件下可以作为一种应急措施,但有其局限性,如预防作用时间短,效果不巩固,易产生耐药性等。
(四)暴发、流行的紧急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除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外,当地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1)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活动。
(2)停工、停业、停课。
(3)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
(4)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
如为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以宣布划定疫区。甲类传染病疫区,经省、市、自治区政府决定可实施封锁。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在疫区中迅速采取紧急措施和防疫措施。当具备以下条件,可由原决定机关宣布解除紧急措施。
(1)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全部治愈;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得到有效的隔离治疗;病人尸体得到严格消毒处理。
(2)污染的物品及环境已经过消毒等卫生处理;有关病媒昆虫、染疫动物基本消除。
(3)暴发、流行的传染病病种,经过最长潜伏期后,未发现新的传染病病人,疫情得到有效的控制。
(马桂芬)
参 考 文 献
1 代丽萍.传染病预防控制.见:段广才主编.临床流行病学与统计学.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23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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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施侣元主编.流行病学词典.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1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