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证据的搜集方法
二、基本证据的搜集方法
(一)观察(observation)是警察为认识案件本质,通过感觉器官或借助某些科学仪器,有目的、有计划地考察、搜集和描述有关案件的一种方法
观察也是获取感性经验的基本途径,是侦查中获取证据的重要方法。观察分直接观察和间接观察两种。所谓直接观察是指用感觉器官直接感知对象,特点是没有中间环节,直接地观察和发现对象的变化,克服了中间环节可能的误差,不足之处是受到生理条件的限制,警察观察的空间和时间有时也会受到一定限制。所谓间接观察是指利用仪器观察对象,从而间接地认识对象的一种方法。借助仪器能够克服人生理条件的限制,可以把感觉器官无法感知的对象信息转换为可以感知的形式,间接观察扩大了人的认识广度和深度。进入20世纪,随着科技的进步,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用新的科学技术装备司法机关,指纹学、痕迹学、弹道学、笔迹学、毒物学、法化学、法生物学以及法齿学、法人类学、法昆虫学、法医学、法精神病学都相继从侦查学中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学科体系。激光、红外技术、紫外线技术、X射线技术、指纹识别仪、血液分析仪、人像成像设备以及DNA检测设备等科学仪器的不断改进,为刑侦提供了更为可靠的计量标准和准确的记录手段,警察在观察中获得的感性认知更为客观和精确。仪器的使用使观察量化,电子计算机也为存储资料和改变人们观察方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观察手段的量化引起观察方法革命性的变革。
(二)侦查中的观察方法
1.现场的发现和保护
第一,发现现场后要迅速到达现场,和其他重要的观察资料一样,警察必须清楚地记录案件的发案地点和时间。与此同时,警察应该尽量避免接触或移动任何物品。
第二,警察应该评估犯罪现场的范围,这区域伸延至从犯罪发生地到其他可能更多的地方。如果是杀人案件,尸体被转移到其他地方,那么,运输的工具和其他相关现场,也将成为调查的范围。
第三,封锁现场,这是保护所包含的任何证据的最重要步骤。也可帮助辨别潜藏的嫌疑犯或目击者的详细资料,防止证据被污染,确保“证据篡改”的指责在法庭上不成立。
第四,拘留潜在的目击者和嫌疑犯,由警察带离现场以便调查和询问并将他们的情形、陈述和行为全部入档。其目的是为了在将来的调查中进行分析,以防止“证据篡改”和证据的“交叉感染”。
2.证据的搜集
“在证明犯罪之前,嫌疑人都是清白的”。在勘验阶段,警察会用他们的技术和经验,发现搜集犯罪痕迹和其他物证,了解和研究罪犯实施犯罪的情况,利用从犯罪现场所得的资料进行鉴识和推论:包括案件的性质、直接发现者是谁、罪案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罪犯的个人特点、有什么证据去证明犯罪动机、今后侦查工作的方向的范围。警察还要记录现场勘察所见,为侦查工作和审判提供有价值的证据材料。证据越多、越可靠,对破案工作越有利。从现场搜集的证据是基本证据,基本证据从以下途径获得:
第一,受害人、证人、对事主以及有关群众进行的调查访问。事主、受害人及家属是案件的当事人,他们了解案件发生的经过和遭受损失的情况,向他们进行调查是获得直接证据的途径。知情人、目击者、现场的最先发现者对于案件的全部过程都会提供最准确的案情资料。除此之外,向现场周边群众进行调查也是获取证据的有效方法。
第二,犯罪现场的勘察。对犯罪现场的勘察可以对犯罪的有关情况作出初步的断定,为侦查工作提供一定的客观依据。
现场勘察是刑事案件侦查的起点和基础,是我们获取案件线索和证据的丰富源泉。犯罪行为的实施必然和一定的时间、空间、一定的人和事物发生联系,这就必然在犯罪现场留下这样或那样的痕迹。“死尸会说话”,鉴定专家利用指纹、鞋印、子弹壳、血迹、毛发、纤维、尸体伤痕等微量物证,经过仔细的分析研究后,找到破案的关键。
这些工作具体有:
a.实地勘察。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划定侦查范围和确定侦查的顺序。勘察由于犯罪行为的实施所引起的一切变化,观察物体所处的方位和痕迹所处的位置、状态及其相互关系。在勘察时,运用现代科技,进一步发现痕迹和细微的物证,以研究各种痕迹形成的原因和物证的状态,以及与犯罪行为的关系等。破案能否成功关键就在于侦查阶段能否无遗漏地发现现场的痕迹遗留物,并且这些遗留物能够起证据作用。
b.记录案件事实真相。摄影师能有助于生动地重现现场,这也可作为鉴证实验室适当分析证据记录的再现;鉴证摄影师要能拍出在法庭上要求的高质量的证据照片,录像也可提供便利的犯罪现场资料;搜索证据并分捡出垃圾和有价值的证据;最后是处理证物,防止物证被污染。
c.确定所用的方法并对勘验调查中的线索和微量物证在实验室里进行检验和分析。如果一个罪案现场没有被破坏,那就可以获得极其大量的勘验资料,虽然它们当中的大部分可能会被专业人员证明与所发生的犯罪案件关系很小或没有关系,但受害者身上发现的二三根毛发、其衣服上提取到的少量纤维物或颗粒、其皮肤上提取下来的指纹、从现场发现的血痕或精斑,侦查人员有可能从这些微量物证中确定犯罪分子的处所,认定其身份,或获得判定其有罪的证据。
d.受过专门训练的专家从事采集指纹、潜在的指纹显现、犯罪现场照相、提取及保存样本,如血液痕迹、灰尘、泥土、花粉,及其他有价值的微量物证方面的工作。法医还要进行尸体的检验或DNA的比对。验尸是由病理学家或验尸官来执行的,用于揭示死亡的原因和死亡的时间,验尸是鉴定谋杀案件中死亡原因的最精确方法。这当然也是侦查中最基本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