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进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诉讼进程

2010年5月2日晚22时,邹某酒后驾车,在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附近的一条单行道上逆行,与蔡某驾驶的捷达车相遇对峙,邹某下车持改锥威胁蔡某,随后开车撞抵蔡车,致使蔡车被撞变形,蔡某也被撞伤(此后,蔡某陆续花去修车费、医疗费等9000余元)。蔡某当即报警,交通民警赶到现场,依交通事故认定邹某负全责。事后,蔡某找其律师朋友张某帮助处理此事。两人认为此事不简单是一个交通肇事案件,邹某是故意撞车,已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故意伤害罪(未遂)等罪名,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遂商议向邹某索赔10万元,否则就向公安机关告发,追究邹某的刑事责任。(https://www.daowen.com)

肇事人邹某的妻子桂某主动联系蔡某,答应私了赔偿,要求别再追究邹某的刑事责任。蔡某提出必须赔偿10万元,否则就追究邹某的刑事责任。经双方多次协商,最终于2010年5月25日达成协议,邹某赔偿蔡某8万元,先付5万元。当晚21时许,蔡某、张某、桂某相约在北京市宣武区(现已改为西城区)枣林前街一咖啡厅内,桂某支付蔡某现金5万元,并写下一张3万元的欠条。双方还签了一份协议书,蔡某承诺“就本次交通事故,不再追究邹某刑事责任”。其间,桂某以蔡、张二人涉嫌敲诈勒索为由报警,北京西城公安分局民警将蔡、张二人当场抓获,5万元现金亦被扣押。第二天,蔡、张二人被取保候审。

2011年9月21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蔡、张二人犯敲诈勒索罪,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0月11日,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毛立新律师作为张某的辩护人出庭,为其作无罪辩护,控、辩双方争论激烈。2011年12月20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申请撤回起诉,西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蔡、张二人作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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