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进程
犯罪嫌疑人刘大拿(化名),男,深圳市某区看守所前台电脑员(临聘人员)。
2015年9月3日,深圳某检察院反贪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大拿以滥用职权、受贿罪立案侦查。
2015年9月4日,刘大拿被刑事拘留。
2015年9月11日,被取保候审。
2016年1月14日,侦查终结。
2016年2月29日,4月21日两次退回补充侦查。(https://www.daowen.com)
2016年5月27日,深圳某区检察院依法移送法院审理。
2016年6月2日,接受委托,律师介入。
2016年6月3日,到深圳A区法院阅卷。
2016年6月20日,经深圳中院指定,案件移送深圳B区法院审理。
2016年11月4日向深圳市B区人民检察院提交刘大拿无罪的辩护意见。
2017年1月12日,B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