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强大之敌,“策反”不易
分化诱导治疗能否有效应用,还要看一些客观条件。这好比要策反强大之敌并不容易。在抗日战争末期日本投降之际,国民党与共产党力量悬殊,根本谈不上“劝降”。在解放战争中,在辽沈、淮海和平津三大战役取胜之前,也很难谈“劝降”。当年北平的和平解放,是在解放军将赢得辽沈战役大捷的大军挥师南下,消灭了敌人大量外围有生力量,又解放了天津,截断了敌人外逃的出路,这才使北平的和平解放得以实现。换言之,北平的和平解放,也是在局部造成“我强敌弱”态势的基础上达成的。然而即使“我强敌弱”,敌人也未必接受“劝降”,例如淮海战役中,在大军压境的形势下,虽然毛泽东曾写过《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然而敌方认为自己手中还有兵力,拒不投降,负隅顽抗,结果在我军强大攻势下,全军覆没,杜聿明被俘。
为此,让肿瘤“改邪归正”要看时机。对于已成气候的大肿瘤,要单纯通过“分化诱导”的办法取胜,是难之又难的。这时可选用的办法,首先还是看是否有条件打“阵地战”(如大肝癌的手术切除),没有条件则看能否打“运动战”(如针对大肝癌的经导管动脉内化疗栓塞术——介入疗法),而不能寄希望于单纯打游击战(如分化诱导治疗等)而取胜。过去筛选抗癌药物,主要是看在动物实验中能否抑制肿瘤,使肿瘤缩小。以这样的标准来衡量“分化诱导治疗剂”是否有效,结果都是阴性的。因为实验找错了对象,用错了衡量标准。所以上面说的,“全反式维A酸通过诱导肝癌初始细胞分化,可以增效顺铂”,说的是在肿瘤较大的情况下,“分化诱导剂”只是起辅助化疗的作用,而不是独立起作用。换言之,在肿瘤较大的态势下,单纯用“改造”的办法还不行,需要“消灭与改造并举”。(https://www.daowen.com)
正如《孙子兵法》中所说:“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让残癌改邪归正(分化诱导),而不是斩尽杀绝,就带有这个意思。而达此目的,需要更多思考如何“用间”。这是一个过去虽有研究,但尚少突破的领域。 由于不是直接消灭敌人,为此评价指标、观察的终点(end point),也应有别于对消灭肿瘤疗法的评价。这一段,我们论述了对付“残癌”的办法,这好比对付少量罪犯的办法,也可以选用“改造”的办法。 由于不是直接“消灭”的办法,所以放在游击战范畴中去论述。下面打算说一下如何用“改造”社会环境(人体内环境)的办法来间接减少犯罪(控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