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终症状护理原则
第二节 临终症状护理原则
一、生命伦理原则
1.统一原则 坚持“生命神圣论”、“生命质量论”与“生命价值论”相统一的生命伦理原则,尊重临终患者的生命和生活,把提高临终患者的生存质量作为症状控制的基本宗旨。
2.权利原则 尊重临终患者的自主能力,尊重临终患者及其家属的权利,坚持“知情同意”的原则,各种医疗护理决定均须有患者及其家属的参与。当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和护理的意见不一致时,应坚持患者权利第一的原则。
3.公平原则 坚持社会卫生资源公正分配的原则,在努力满足临终患者舒适的基本需求前提下,注意节约卫生资源,不应把临终护理服务作为盈利的手段。
二、生命关怀原则
1.姑息性原则 以“姑息性服务”为临终护理的基本原则,提高临终患者的舒适为基本任务,尽量避免因实施诊断或治疗措施而增加患者的痛苦。
2.客观原则 指护士要重视临终患者的主诉,在收集临终患者信息时不能有自己的观点和判断。
3.生命整体论原则 指用“整体论”的方法分析和处理临终患者的各种症状,从“全人”的角度为患者提供生命关怀服务。
4.调整原则 临终患者的病情会随着时间而不断变化,症状护理的措施和方法须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三、症状关怀护理原则
1.舒适原则 针对临终患者的临床症状采取措施前,必须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估,在此基础上制订科学的护理方案,力求使临终患者在护理过程中承受最少的痛苦和损伤,获得最大程度的舒适。(https://www.daowen.com)
2.尊严原则 在为临终患者进行症状处理时,应最大限度地维持临终患者的生命尊严。
3.质量原则 对每一个临终患者实施临终关怀服务时,要有明确的团队负责人以确保临终患者的症状得到很好的处理。
4.个体化原则 护理方案要采取因人而异的个体化治疗原则,以可能的病例机制作为治疗的基础。
5.知情同意原则 经常与临终患者及其家属讨论治疗方法,并随时听取临终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方案的感受和意见。
6.告知原则 将治疗方案和结果及时告知临终患者及其家属,得到他们的认可。
7.无创原则 在治疗过程中首选无创的、简单的、痛苦相对较小的方法。
8.综合治疗原则 采取综合治疗方法,最大限度地使临终患者感到舒适。
四、我国台湾地区临终护理原则
1.舒适原则 解除病痛、尽量让患者舒适。
2.关注原则 竭尽护理专业能力给予临终患者关注、同情。
3.倾听原则 鼓励临终患者说出心理感受,尽情沟通。
4.持续性原则 只要情况允许,尽量使患者生活活动照常,生活保持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