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概况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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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市宝安区概况
宝安区位于东经113°52',北纬22°35'。地处南海之滨,珠江口东岸,深圳市西北部。东邻龙岗区,南邻南山区,北接东莞市,与香港元朗隔海相望。
宝安区东晋时建县,有1600多年历史。新中国成立后续称宝安县,1979年3月,升格为深圳市,撤销宝安县。1980年,深圳经济特区正式成立。1981年10月,国务院批准恢复宝安县建制,辖深圳经济特区外的原宝安地区。1992年,撤县建区,将宝安县分设为宝安、龙岗两个行政区。宝安区于1993年元旦正式挂牌。2003年10月,深圳市委市政府作出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决定,2004年底全面完成城市化转制工作,所有的镇改为街道、村改为社区、农民转为城市居民; 2005年底土地全部转为国有。全区共转地123平方公里,投入资金68亿元。2007年5月,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光明新区,将公明、光明2个街道划归光明新区管理,行政区划仍属于宝安。
宝安区总面积560平方公里 (不含光明新区),辖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石岩、观澜、大浪、龙华、民治10个街道,155个社区。(https://www.daowen.com)
近年来,由于经济飞速发展,宝安区呈现出了生活方式、人员构成、利益关系、分配方式、社会阶层多样化的格局。在社区治理方面,由政府单一主体治理模式逐渐向多元主体治理模式转变。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大大增强,对社区公共利益日益关注,社会管理难度加大,社会管理成本提高,政府工作下沉社区的趋势也日益明显。尤其是城市化的推进,占社区总数近三分之二的“村改居”社区转制,为社区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对政府的应对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寻找一条适合形势发展需要,同时又切合“村改居”社区实际的社区治理模式,已成为继续推进宝安社区建设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