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数字信息处理的基本要求
2025年10月20日
二、对数字信息处理的基本要求
(一)保证档案信息的原始性
档案信息的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它的原始性。因此在档案数字化的过程中必须保证档案信息的非修改性。如对照片档案在扫描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对破损或被污染的部分进行修复处理,但是如果采取数字化处理和存储则需要做到不可改变;对于录音录像档案的数字化必须模拟到数字的转换,保持原样“永久化”存储。电子文档按照对象管理模式做到草稿、修改稿、发文纸、正文以及关联信息一并归档,修改稿要保留草稿字样和改稿人姓名、修改内容、修改时间,并做到整套归档电子文件的不可修改;对于实物档案则采取3D技术按比例制作存储。
(二)保证档案信息的质量与安全
归档的电子文件除了包括电子文件内容、结构、形成背景外,还包括文件签名和印章等。因此我们不仅要考虑电子文件的完整有效,还要保证电子文件归档后的安全性。
(三)保证档案信息的系统性
保证档案信息的系统性是档案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信息共享是实现档案工作科学、规范、高校的有效途径,档案信息为现实工作服务将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也就是在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条件下必须加强对现实档案信息的及时收集、维护和提供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