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手机游戏

(四)手机游戏

1.手机游戏产业的发展。手机游戏行业发展如此迅猛,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就手机游戏本身行业特性来说,与其他平台相比,其开发难度低、制作时间短,相对较少的人力和费用就可以开发游戏。但由于非游戏开发公司也参与游戏开发,导致游戏开发的人数过量。

以韩国为例,20世纪初韩国手机终端的性能低下、接收游戏或游戏数据时发生的通信费用昂贵、手机制造商使用不同平台,造成移动游戏市场以三个主要的移动通信运营为主。

但是,随着手机终端的普及,女性为主的用户增加,此前阻碍游戏市场增长的因素逐渐改善,移动游戏市场逐渐出现了增长,除满足本国需求,韩国现已能够开发出口海外的优秀游戏。

从外部来看,硬件设备的升级,智能手机的普及和4G移动通信网络的发展成为手机游戏发展最大的利好;投资者的积极投资和游戏开发商的激烈竞争降低了游戏门槛;还有任何人都可以一起享受,朋友之间同时参与手机游戏的排行榜;简单地操作吸引了更多用户进入手机游戏世界。

目前,智能手机游戏产业已经非常成熟,智能手机游戏研发、游戏推广的发行社、应用程序下载渠道平台,这三者构成智能手机游戏的重要环节。用户本人注册、付款、购买游戏软件,开发者比应用程序商店服务提供者获得更高的利益分配比例。这样的制度设计给开发者促使积极态度参与手机研发,使用户更容易获取多种多样的智能手机游戏。

开发智能手机游戏为了满足用户的不同要求,体现了影视、动漫、文学、PC游戏内容的利用,而且手机游戏已经成为现代人最容易参与的娱乐内容之一,所以智能手机市场的发展竞争激烈。为了独占手机游戏行业的优势,需要不断投资于手机游戏研发及推广,尤其是不惜成本购买智能手机游戏的知识产权。

手机游戏市场对知识产权备受关注。以韩国为例,韩国企业开发的游戏如“全民奇迹”等在中国市场取得了不错的业绩。由于影视、动漫、文学、PC游戏等利用知识产权作为新的文化内容,手机游戏知识产权的价值持续走高,天价手机游戏知识产权不断涌现。手机游戏行业的著作权应用和保护已经进入了新阶段。尊重著作权制度和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成为手机游戏行业相关者具有的共同意识。手机游戏的多样化,移动通信网的发展,新文化内容的发现均涉及广泛的著作权保护问题。(https://www.daowen.com)

2.手机游戏市场的特点。手机游戏市场发展迅猛,2014年可以被称为“IP年”。韩国和中国手机游戏行业积极参与了对知识产权的争夺。影视、动漫、文学等内容改编成手机游戏,虽然只是从原作品搬运到智能手机,但是不仅改变了内容的展现方式,核心问题还在于知识产权获取归属以及操作问题。

最近,智能手机、移动通信网络的发展及普及带来了全球手机游戏市场的高速增长。进入2014年,全球手机游戏市场依然保持着高速发展的趋势,中国也不例外。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工委和中国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手机游戏市场规模达到了112.4亿元,同比增长246.9%。2014年上半年,中国手机游戏市场规模达到125.2亿元,超过了2013年全年的数据。同时,中国手机游戏的市场规模首次超过页游(即网页游戏),成为中国游戏市场中仅次于端游(即客户端游戏)的第二大市场主力,也成为游戏产业链中各大内容商、分发商、渠道商竞争的红海。根据艾瑞咨询的统计,2014年上半年,中国上市公司并购游戏企业共发生14起,其中有11起并购中,标的游戏企业旗下有移动游戏业务,占比接近80%。[8]知识产权元素的登场带来了对手机游戏的两方面的好处,一个是节省设计时间,另一个是认识到著作权的价值。从节省设计时间方面看,因为研发手机游戏基本需要符合用户喜好的角色设计和游戏情节等项目,这些项目往往多次反复的修正才完成。但是拥有知识产权的游戏就节省不少时间,而且能够保证得到用户的喜爱和好评。从著作权角度来说也有非常积极的效果。现有的手机游戏产业已经进入饱和状态,所以手机游戏行业对产品的差异化关注成为知识产权的焦点。因为品牌效应非常明显,所以知识产权价格水涨船高。购买了高价的知识产权,然后为了制作手机游戏,尊重原著作者的创作前提下重新设置的一些内容,应当支付其费用。手机游戏行业著作权保护意识的提高,对改变手机游戏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有所帮助。但是,手机游戏产业仍需要对著作权侵权行为实行一丝不苟的实时监测。

3.手机游戏侵犯著作权问题表现形式。创作一款新的手机游戏作品需要游戏角色设计、游戏情节、游戏规则、考虑游戏对社会的影响及多次反复修改过程才能完成。但是手机游戏市场渠道很多且各不相同,复制手机游戏非常容易,所以游戏的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手机游戏的著作权侵权成本较低,游戏的角色及场景属于美术作品,所以它成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但是使用游戏的规则及方法等不被认定为侵权。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对于手机游戏是一种智力成果,大多数人是认同的,而且在纠纷中被诉侵权方也往往难以否认。但是,具体到手游是哪一种作品这一问题,却难以界定。[9]手机游戏复制容易、发现侵权行为容易,而游戏行业内未形成知识产权的意识相当于支持抄袭手机游戏作品。认定侵权有难度而维权成本远大于收益,司法赔偿难以有效遏制侵权行为。

手机游戏相关著作权问题主要涉及中国《著作权法》第9条第14项定义的改编权。改编权是指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改编是指从一种类型改编成另一种类型的作品,即将影视、动漫、文学等改编成游戏形式的作品。从手机游戏知识产权角度来讲,应该考虑作为计算机软件保护。因为手机游戏知识产权的特点是其为一个综合性的创作品,角色设计属于美术作品、游戏情节属于文字作品、游戏背景音乐作品属于音乐作品,都是数字内容,应该作为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

手机游戏知识产权时代,手机游戏改编权带来了游戏行业日新月异的变化。随着游戏玩家的要求增多和兴趣变化的影响,手机游戏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但是侵权手机游戏的盈利比较强,所以很快出现同质性的抄袭手机游戏作品。为了保护原作品的著作权而进行起诉,从开发者角度来说亦有难处,因为侵权诉讼周期长,诉讼被推迟使侵权有利可图。对手机游戏开发商来讲,可谓骑虎难下,进退两难。

智能手机环境下手机游戏还出现新的著作权侵权问题。用户玩游戏需要下载游戏应用程序,但是用户不会意识到其应用程序是否侵犯著作权。盗版应用程序属于侵犯了复制权,篡改应用程序属于侵犯了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而山寨应用程序属于侵犯商标权以及构成不正当竞争。应用程序软件受《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著作权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10]

由于手机游戏技术和市场的发展、文化内容的丰富和移动通信网的扩展,手机游戏领域还需要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支持,也需要形成手机游戏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