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自救案例
1952伦敦烟雾事件
1952年12月5日开始,伦敦连续数日寂静无风。当时伦敦冬季多使用燃煤采暖,市区内还分布许多以煤为主要能源的火力发电站。煤炭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粉尘等气体与污染物在城市上空蓄积,引发了连续数日的雾霾天气。据史料记载,那次雾霾对伦敦市造成数千人因呼吸系统疾病死亡。
此后,英国人开始反思空气污染造成的苦果,并催生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空气净化法案》的出台。法律规定在伦敦城内的电厂都必须关闭,只能在大伦敦区重建;要求企业建造高大的烟囱,加强大气污染物的疏散;要求大规模改造城市居民的传统炉灶,减少煤炭用量,逐步实现居民生活天然气化;冬季采取集中供暖。(https://www.daowen.com)
1968年,英国政府对《空气净化法案》进行了修订和扩充,赋予负责控制大气污染的政府部门更多权限,包括出台新的锅炉颗粒物和烟尘排放限值的权力,可以强制要求地方政府设立新的无烟控制区的权力。1974年,政府颁布《污染控制法》,规定机动车燃料的组成,并限制燃料中硫的含量。到1975年,伦敦的雾霾天数减少到15天,1980年则进一步降至5天。
20世纪80年代后,交通污染取代工业污染成为伦敦空气质量的首要威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抑制交通污染,包括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网络、抑制私车发展,以及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整治交通拥堵等。20世纪80年代,伦敦市在城市外围建有大型环形绿地面积达4 434 km2。政府在街道使用一种钙基粘合剂治理空气污染,这种粘合剂可吸附空气中的尘埃。
1995年,英国制订了国家空气质量战略,规定各个城市都要进行空气质量的评价与回顾,对不达标的地区,政府必须划出空气质量管理区域,并强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2003年,伦敦市政府开始对进入市中心的私家车征收“拥堵费”,并将此笔收入用来改善公共交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