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是指在商品的外包装上用文字、图形、数字制作的特定记号和说明事项。它也是某些货运单证上不可缺少的内容。包装标志按其作用不同,主要分为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
(一)运输标志
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俗称“唛头”,是一种识别标志。其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五花八门。但通常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其主要作用是在运输过程中使有关人员易于识别货物,便于核对单证,防止错发、错运。其通常由以下基本内容组成:
(1)收/发货人名称的缩写或代号和简单的几何图形(也可以不用几何图形)。
(2)目的地或目的港的名称。如货物运至的目的地或目的港同名,则应注明所在国家或地区名称;如需经由某港口或某地转运,则还需标明转运港(地)名称。
(3)件数号码。其是指本批每件货物的顺序号和总件数。
有的运输标志还按照买方的要求列入合同号、发票号、信用证号、进口许可证号以及货物的花色、型号、色泽等有关内容。下面是一种有代表性的“唛头”:
ART CO
SC7520
NEW YORK
C/NO.1-1000
运输标志也是货物风险转移的必要条件,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商品特定化以前,风险不转移给买方承担。所谓“商品特定化”,是指以某种形式表明该商品属于某贸易合同项下。商品特定化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在商品的外包装上标明运输标志。(https://www.daowen.com)
在制作运输标志时应当注意:一是要简明清晰,易于辨认,选用的颜料要牢固,防止褪色、脱落。二是刷制部位要得当。三是不要加上任何广告性的宣传文字或图案。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便于刻唛、刷唛,节省时间和费用,便于在制单及其信息传递过程中使用电信手段,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荐的标准运输标志不使用几何图形或其他图形。
(二)指示性标志
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又称安全标志、保护性标志(见图2-1)。它是根据商品的特性,对一些容易破碎、残损、变质的商品,要特别标出其在运输、装卸、搬运、保管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图2-1 指示性标志
(三)警告性标志
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又称危险品标志(dangerous cargo mark),是指在装有易燃易爆品、有毒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包装上,清楚而明显地刷制上一些提醒人们注意的图案、文字等,以示警告,如图2-2所示。
(四)其他标志
商品的运输包装上除了刷制上述包装标志外,一般还刷上包件的毛重、净重、体积尺码、生产国别或地区。这些标志习惯上称作其他标志。而有时列入运输标志的许可证号、信用证号、型号、色泽等也应属于其他标志。这些内容一般应刷印在非“唛头”部位的外包装其他空白位置上,但在少数情况下也作为运输标志的组成部分。

图2-2 警告性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