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的投资内容
一份标准、完整的投资协议,就是一份详细的游戏规则,投资者作为“玩家”,通过对投资协议的审查,了解投资项目的核心内容,就是“玩什么”和“怎么玩”的问题。
第一,玩什么?就是项目的投资标的是什么,此处应当对照白皮书的内容进行详细审查。
在区块链项目的开发和运作机制尚不成熟的今天,白皮书作为商业说明书即项目广告,为了尽可能吸引投资,不排除会在宣传中使用相对乐观的表述和过于夸张的修辞手法,甚至利用隐瞒或欺诈等不法手段,故需要投资者在审查时仔细甄别。
根据标的不同,区块链项目投资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区块链技术开发项目投资,是项目方依托区块链“去中心化”“时间戳”“智能合约”等底层技术,与其他行业领域进行技术融合,开发出新的技术成果并投入市场运营,是为“技术流”;另一类是利用区块链融资项目,其主要的运作方式是项目方通过发行代币向投资者进行融资,投资者持有该代币后可在特定的平台上进行交易变现,或者购买相应的商品或服务,是为“资金流”。由于第二类投资项目主要靠资金运作,技术门槛较低,前期因缺少政府监管,导致投资市场鱼龙混杂,不少项目有名无实,甚至直接假借ICO圈钱。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了中国境内的区块链融资,规定“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但是在某些境外司法区域区块链融资是合法的。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建议投资者在投资前甄别投资标的,如希望在境外投资区块链融资项目的,应当事先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和投资环境。
在白皮书中,除了投资标的本身,还有一块可以给项目锦上添花的重要内容是项目团队。通常情况下,一份白皮书的第一部分是“团队介绍”,作者会在这一章节为投资者展示一个庞大的团队,无论从人员数量、教育背景、专业能力、从业经验、行业成绩的哪一个方面来看,都是绝对优秀且不可置疑的。项目方打造金牌团队,无非是希望借此扩大项目的影响力和吸引力。然而,理性的投资者会对照白皮书中的宣传内容逐一审查团队成员的真实情况,例如人员构成是否真实、人物介绍是否真实、是否确为本项目团队成员,等等。在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我们有权持合理的怀疑,并希望得到相应的保证。(https://www.daowen.com)
第二,怎么玩?投资者通常更关心游戏规则的问题,因为这是决定投资收益的核心内容。
首先,协议应当明确项目的投资形式。也就是说投资者的钱在项目中该怎么投,投资款是转化为“股权”还是“债权”。如系股权投资,投资者因投资行为成为公司股东后,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在此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投资者在入股前应对目标公司进行必要的法律和财务尽职调查,签订协议前应审查是否具备了与“股东合作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增资扩股协议”等类似的基本条款和内容,明确付款条件、股权获得基准日等关键问题,并确保付款后顺利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如系债权投资,投资者根据投资本金及项目运作情况获得投资收益,此类情况下,多由资金运营方与投资者签订协议,如采用私募投资基金的方式,投资者应事先通过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基金的备案情况,切勿盲目投资。
其次,协议应当明确项目的运作方式。近年来,区块链技术发展迅速,得以与金融服务、医疗健康、知识产权、教育文化、物联网、共享经济、通信技术、社会管理、慈善公益、影视娱乐等诸多领域的技术进行结合,项目的开发和运作模式复杂多样。因此不仅需要投资者能够读懂白皮书中描述的交易架构,更需要在投资协议中通过重要条款对其运作模式予以明确。如浙商银行发行的银行间市场首张基于区块链的企业应收款ABN(Asset-Backed Medium-term Notes,资产支持中期票据)——浙商链融,其底层支撑平台“应收款链平台”于2017年3月上线,这一项目旨在帮助企业解决应收账款盘活问题,加快资金周转。该项目的交易结构为,交易的发起机构代理人按照国内现行的有关法律及规章,将其代理的委托人合法所有且符合本交易信托合同约定标准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采用特殊目的信托载体机制,通过信托公司设立企业应收账款票据信托。信托公司以受托的基础资产为支持在全国银行间债权市场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投资者通过购买并持有该票据取得该信托项下的信托受益权。区块链技术在该项目中的运用在于:(1)去中心化地实现了企业的唯一签名,在区块链上密钥一经生成后不能更改,银行等任何第三方均无法篡改应收款交易信息,最大程度保证应收款信息安全;(2)分布式记账技术记录应收款信息,改变传统应收款依赖于纸质或电子数据,从技术上排除了数据被篡改、伪造的各种可能;(3)智能合约技术可保证应收款各类交易根据智能合约规则自动、无条件履约。
再次,协议应当明确项目的分配方案。不论何种投资项目,获得收益始终是投资的原动力。以某区块链融资项目白皮书中的“分配方案”为例,其中规定:“(1)20%的×币分配给项目创始团队和早期贡献者;(2)10%的×币分配给私募投资者,募集约等值××元人民币;(3)40%的×币用于公募发行,预计筹集等值约××元人民币;(4)10%的×币作为基金会的日常运营支出,以奖励社区卓越贡献者和早期应用的开发者;(5)20%的×币通过生态激励产生,主要用于奖励那些对于项目生态繁荣做出正向贡献的行为。”显然,这样的分配方案,在落实到投资协议的时候,应当采用更加严谨、详细、完整的表述,不仅应当明确“创始团队”“早期贡献者”的详细名单,还需要对具体的结算方式、付款时间、付款条件、付款形式等事宜进行明确约定。另外,鉴于我国禁止区块链融资项目,故凡涉及直接或间接发行代币的融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可能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由此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亦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而至于投资者利用国外交易平台投资代币的行为,虽然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承认比特币、以太币等代币的合法地位,但相关法律制度和政府监管尚有待完善,且国外维权成本高,难度大,不确定因素多,导致投资风险仍然很高。因此,投资者在阅读白皮书和投资协议时应当对投资收益的来源、结算、分配等条款的理解与适用予以审慎注意,避免因对项目前景及收益过分乐观而忽视了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最后,协议应当明确退出机制。标准的项目运作和协议安排是确保投资者可以保本保息地安全退出。因此,如项目是股权投资,则后期一般采用股权转让、股权回购、IPO、公司解散清算等方式退出;对于债权投资而言,需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一个具体退出时间,项目完成即进行清算,由运营方根据项目运营期间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各类成本后参考投资者的比例进行结算分配。区块链项目虽然是目前众多投资者纷纷追捧的投资热门,但项目开发对技术要求和团队要求较高,且当前区块链投资市场尚不规范,项目质量参差不齐,故导致项目开发的风险仍然较高。为了避免投资者长期陷于项目难以解套,需要根据项目进度在投资协议中对退出时间及方式予以明确且所耗时间不宜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