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店店面陈列奖励办法范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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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店店面陈列奖励办法范例
第1条 奖励对象为本公司所有经销店。
第2条 奖励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3条 陈列标准。
1.陈列本公司的品牌产品,其陈列面积必须占全店总陈列面积的2/3以上。
2.其中必须至少陈列洗衣机7台以上、电冰箱6台以上、彩色电视机5台以上。若所陈列商品被出售,必须立即补充,以保持最低陈列台数。
3.必须陈列或悬挂本公司的宣传海报。
4.新经销店至少有3个月以上的赢利。
第4条 评核方式。
1.印制经销店陈列状况检评表。
2.由业务员每半个月评分一次。经分公司最高主管签字确认后,于每月2日、16日前将评分表寄交企划部。(https://www.daowen.com)
3.另由市场推广人员每月评分一次,经市场部经理签章确认后,于每月2日前将评分表寄交企划部。
4.企划部人员不定期分赴各经销店抽查评分。
5.业务员或市场推广人员评分不实者,酌情处理。
6.凡于××××年12月以前,对有一次评分(含业务员、市场推广组、企划部的评分)不符合规定者予以警告,并应立即改正;若两次评分不符合规定或××××年的评分不符规定,取消本奖励金。
第5条 奖励方式。
1.合乎陈列奖励条件的本公司经销店,按奖励期间的累积进货净额1%发给陈列奖金。
2.经销店如设有分公司或分店者,其分公司或分店也应按规定陈列布置,否则根据其合乎陈列奖励标准的店数占总店数的比例发给奖金。

3.奖金预定于××××年2月底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