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陈列原则范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终端陈列原则范例

第1条 显而易见原则。在眼球经济时代,谁的商品能够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谁就是赢家。商品陈列要让消费者显而易见,这是达成销售的首要条件,让消费者看清楚商品并引起注意,才能激起其冲动性的购买心理。所以要求商品陈列要醒目,展示面要大,力求美观、生动。

第2条 最大化陈列原则。商品陈列的目标是占据较多的陈列空间,尽可能增加货架上的陈列数量。只有比竞争品牌占据较多的陈列空间,顾客才会购买你的商品。

第3条 垂直集中陈列原则。垂直集中陈列不仅可以抢夺消费者的视线,而且容易做出生动有效的陈列面,因为人们视觉的习惯是先上下、后左右。垂直集中陈列,符合人们的习惯视线,使商品陈列更有层次、更有气势。除非商场有特殊规定,一定要把公司所有规格和品种的商品垂直集中陈列展示。

第4条 下重上轻原则。将重的、大的商品摆在下面,小的、轻的商品摆在上面,便于消费者拿取,也符合人们的习惯和审美观。

第5条 全品项原则。尽可能多地把一个公司的商品全品项分类陈列在一个货架上,既可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增加销量,又可提升公司形象、加大商品的影响力。

第6条 满陈列原则。要让自己的商品摆满陈列架,做到满陈列。这样既可以增加商品展示的饱满度和可见度,又能防止陈列位置被竞争品挤占。

第7条 陈列动感原则。在满陈列的基础上要有意拿掉货架最外层陈列的几个产品,这样既有利于消费者拿取,又可显示出产品良好的销售状况。

第8条 重点突出原则。在一个堆头或陈列架上陈列一系列产品时,除了全品项和最大化之外,一定要突出主打产品的位置,这样才能主次分明,让顾客一目了然。(https://www.daowen.com)

第9条 伸手可取原则。要将产品放在让消费者最方便、最容易拿取的地方,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不同的年龄、身高特点,进行有效的陈列。如儿童类产品应放在一米以下。

第10条 统一性原则。所有陈列在货架上的产品,标签必须统一将中文商标正面朝向消费者,可达到整齐划一、美观醒目的展示效果,商品整体陈列的风格和基调要统一。

第11条 整洁性原则。保证所有陈列的商品整齐、清洁。

第12条 价格醒目原则。标示清楚、醒目的价格牌,是增加购买的动力之一,既可增加产品陈列的宣传效果,又让消费者买的明白。可对同类产品进行价格比较,还可以写出特价和折扣数字以吸引消费者。如果消费者不了解价格,即使很想购买产品也会产生犹豫,从而丧失一次销售机会。

第13条 先进先出原则。按出厂日期将先出厂的产品摆放在最外一层,最近出厂的产品放在里面,以避免产品滞留过期。专架、堆头的货物至少每两个星期翻动一次,把先出厂的产品放在外面。

第14条 最低储量原则。确保店内库存产品、品种和规格不低于安全库存线。

第15条 堆头规范原则。堆头陈列与货架陈列不同的是:更集中、更突出地展示某厂家的商品。不管是批发市场的堆箱陈列还是超市的堆头陈列,都应该遵循整体、协调、规范的原则。特别是超市堆头往往是超市最佳的位置,是厂家花大价钱买下做专项产品陈列的,从堆围、价格牌、产品摆放到POP配置,都要符合上述陈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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