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接洽追踪办法范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业务接洽追踪办法范例

为使各企业部充分了解本部产品的推销情况,分析业务绩效,以及增强各企业部间的横向联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营业目标

第1条 各企业部应按照年度营业计划目标,逐月订立每位营业人员的销货目标,并加以调控。

第2条 各部营业人员应将每日接洽业务情况详细填入业务接洽追踪记录卡,于次日交副总(协、经)理。如当日无订货实绩或接洽时,也必须于三日内呈阅一次。

第3条 各企业部副总(协、经)理应于每日约定固定时间,召集营业主管及营业人员依据业务接洽追踪记录卡所列情况,开会检讨当日营业情况并加以研究与裁定。

公司各企业部营业人员,应同时对有关客户推销其他企业部的产品,并联合争取,以期达到整体目标。

第二章 填写记录卡注意事项

第4条 业主、负责人、地址和电话等均应详细填写。

第5条 工程或货品内容(规格)尽可能详细填写,必要时可附简图或样品。

第6条 工程开工、完工或交货日期应注意,以便配合争取业务。

第7条 为便于分析及配合争取业务,依工程或产品成交可能性分为A、B、C、D 4级。

1.A级为成交可能性在80%以上者。

2.B级为成交可能性在60%以上,并需再加努力及上级主管协助才可能成交者。

3.C级为成交可能性在60%以下,并需长期努力追踪或上级主管协助才能成交者。

4.D级为各种原因影响导致不能成交者,但需具体分析,可作为改进及研究的参考。(https://www.daowen.com)

第8条 各企业部所填的记录卡为机密文件,应妥善保管。

第三章 联络及追踪

第9条 营业人员应按记录卡所登记的内容,采取持续追踪方式直至争取到业务为止。

第10条 营业人员对所接的业务应设法了解已有或可能已与业主发生关系的同一目标竞争者,设法防止其先声夺人,还应探听其人事关系,以备采取策略时作参考。

第11条 各级主管除随时指导其所属营业人员采取各种方法获得业务外,每日应按卡上记载情形督促营业人员按期与业主联系。

第12条 营业人员外出时应委托本部同事或主管如有业主外来电话,请代为接听并予记录,以便继续联络。

第13条 检讨记录卡内容时,务必确认策划结果。

第四章 奖惩

第14条 对于营业人员得按照责任奖金的计算及分配办法的规定,发给其责任奖金。计算方法因各企业营业性质不同而分别制定,各部应公布奖金标准,使营业人员明了,以示激励。

第15条 营业人员如销售成绩优异,应按职工核薪及升迁细则的规定办理,再由各部主管签报总经理核定从优加薪及升迁,以示鼓励。

第16条 如甲部推销乙部的产品,或外界人士及公司同事(不含业务人员)推销产品,成交后应照规定发给奖金,其奖金标准由各部制定核准后公布,以鼓励共同努力开拓业务。

第17条 如营业人员连续6个月不能达到营业责任额,应及时调换职务。

第五章 附则

第18条 本办法经呈报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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