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城市建设用地抗震规划要求

4.6 城市建设用地抗震规划要求

在《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对城市建设用地进行了综合评价和规划。总体规划应根据城市用地抗震防灾类型和抗震适宜性的划分,编制用地布局规划。由于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故在此对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用地抗震规划内容提出建议,以便在今后城市总体规划修订时参考利用,不断完善城市布局和改善城市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