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器官功能障碍
2026年09月13日
二、器官功能障碍
DIC是由于各种原因所致凝血系统被激活,微血管内微血栓形成,阻塞局部的微循环,造成缺血,局灶性坏死。严重或持续时间较长可导致受累脏器功能衰竭。累及脏器不同,可有不同的临床表现。若发生在肾脏则可累及入球小动脉或肾毛细血管,严重时,可导致双侧肾皮质坏死及急性肾衰竭,出现少尿、蛋白尿和血尿等。若为肺,可出现呼吸困难、肺出血,导致呼吸衰竭等。肝脏受累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衰竭等。消化系统受累则可出现呕吐、腹泻、消化道出血。累及肾上腺时可引起皮质出血性坏死,导致暴发性脑膜炎球菌败血症(Waterhouse-Friderichsen syndrome)。累及垂体发生坏死,可致希恩综合征(Sheehan's syndrome)。神经系统受累可出现神志模糊、嗜睡、昏迷和惊厥等非特异症状,这可能与微血管阻塞、蛛网膜下腔、脑皮质和脑干等出血有关。(https://www.daowen.com)
总之,由于DIC发生的范围、病程及严重程度等不同,轻者可影响个别器官的部分功能;重者可累及一个以上器官的功能衰竭,即多器官功能衰竭,甚至死亡。